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定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定政办发[2007]57号
颁布日期:2007-06-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定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意见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7]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发改委关于落实《定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落实《定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意见

(市发改委二OO七年三月四日)

“十一五”时期,是全市继续一手抓扶贫开发,一手抓小康建设,夯实基础,发挥优势,优化结构,扩充总量,突出重点,加快发展,由基本解决温饱向稳定解决温饱进而向小康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定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未来五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框架性蓝图和指导性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全市“十一五”主要目标及各项任务的实现,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纲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现就贯彻落实《纲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原则

(一)突出重点目标和任务。围绕《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从规划落实、指标落实、项目落实、改革落实、政策落实等方面明确责任主体,分解有关目标和任务。

(二)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合理区分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根据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完善制度和体制、保持社会稳定等领域的职责,将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调节的领域,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三)明确责任主体。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实施主体,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的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同时,根据国家和省上要求,将耕地保有量、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等3个主要约束性指标的责任直接分解落实到各县区。

二、责任主体及工作分工

(一)约束性指标的分解与考核。《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是市政府对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必须确保完成。

1、约束性指标的责任部门

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009.5万亩。(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市中小企业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万吨以内,年均减少2%;化学需氧量控制在6300吨以内,年均减少2%。(市环保局负责)

总人口控制在312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5‰以内。(市人口委负责)

5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3.4万人(次),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4.35万人。(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全市农村居民。(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2、约束性指标的县区分解

各县区要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指标,其他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部门年度计划进行考核,具体指标任务和考核办法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另行下达。

3、建立约束性指标的公报制度

定期公布全市和各县区耕地保有量情况。(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负责)

定期公布全市和各县区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情况。(市中小企业局、市统计局负责)

定期公布全市和各县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情况。(市环保局、市统计局负责)

4、建立约束性指标的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县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将耕地保有量、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在开展政府工作绩效评价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统计局负责)

(二)重大工程和项目。《纲要》确定的马铃薯产业、中药材产业、老工业企业盘活等“十大超十亿元工程”和重点项目,是实施《纲要》的具体抓手,市发改委要协同市直各部门做好规划编制和统筹协调工作,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抓好衔接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区要积极配合。

1、马铃薯产业工程

建设专用薯生产基地40万亩。(市农业局负责)

新建颗粒全粉生产线、淀粉衍生物加工、马铃薯精深加工聚乳酸生产线、薯条薯片生产线以及马铃薯恒温保鲜库,改扩建现有龙头企业和马铃薯系列产品加工企业。(市中小企业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负责)

改扩建马铃薯专业批发交易市场,新增马铃薯乡镇收购点100个。(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马铃薯产业办负责)

2、中药材产业工程

中药材饮片加工、中成药及中药材配方颗粒、二氧化碳萃取当归油有效成份及提取中成药有效成份生产线建设。(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新建及改扩建陇西文峰中药材物流园区、首阳中药材市场、渭源会川中药材批发交易市场、岷县当归城和梅川中药材专业市场。(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中药材产业办负责)

新建及改扩建中药材检验检测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建设当归等中药材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中心。(市农业局负责)

3、老工业企业盘活工程

实施鹿峰金矿二期改扩建,建设武阳制盐有限公司10万吨精制盐生产线、扶正药业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安定螺钉公司冷墩热处理设备改造,陇西凯华10万吨电石扩建,临洮铝业节能环保技改,兰铝公司西北铝加工10万吨铝箔技改。(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推进陇西渭水酒业产权转让和盘活解困,并尽快启动生产。(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4、能源开发工程

海甸峡、峡城、清水、冰桥湾、龙王台、坎峰电站及低水头电站开发,新增装机容量164兆瓦。(市水利局负责)

建设农村沼气“一池三改”、“一池三改三配套”、“四位一体”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市农业局负责)

5、城市基础设施工程

新修城市主干道6条20公里、配套桥涵3座,六县城拓宽改造道路60公里。(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投资办公室负责)

改扩建城市供水工程,新建和改扩建污水处理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完成各县区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及改造。(市建委负责)

6、农村公路通达工程

改造县道1133公里、乡道1135公里、村道3919公里,改扩建县客运站5个,新建县客运站5个、乡镇级客运站30个。(市交通局负责)

7、引洮供水一期工程

建设总干渠110.4公里、干渠3条146.18公里、支渠20条238.18公里,专用供水管线12条113.27公里。(市水利局负责)

8、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1500平方公里,新修梯田50万亩,建淤地坝150座,治理小流域100平方公里。(市水利局负责)

退耕还林工程531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277万亩,荒山造林131万亩,封山育林123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242万亩(其中造林封育21万亩,森林管护221万亩),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造林封育28万亩。(市林业局负责)

9、新农村示范工程

中药材、花卉、草畜等特色农业基地。(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负责)

农村“六小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交通局、市电力局负责)

整村推进扶贫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生态文明小康村示范工程等。(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建委负责)

10、陇中特色文化名市建设工程

搞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和文物资源整合工程,发展李氏文化、通渭书画艺术,开发马家窑彩陶、洮砚等旅游工艺品,新建定西市博物馆,每个县区力争建设1个中等规模的文化广场和书画创作基地,改扩建未达标的县区博物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市文化局负责)

11、工业发展重点项目

华腾石油机械制造公司油田特种车辆,中铝公司西北铝加工铝箔生产线,薯峰变性淀粉及配合饲料生产线,8000吨菊粉生产线。(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红柱石系列产品开发。(市商务局负责)

12、服务业发展重点项目

陇西宇臻物流中心建设,临洮腾胜公司冷链系统建设。(市商务局负责)

城乡劳动力引导、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及劳动力输出服务体系。(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

社区服务体系。(市民政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社会事业发展重点项目

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初中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长效机制中小学校舍维修,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市教育局负责)

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市卫生局负责)

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市人口委负责)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市文化局负责)

广播电视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市广电局负责)

通渭榜罗会议、岷州会议纪念馆等红色旅游开发项目,主要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委、市旅游局负责)

全民健身工程,“四个一”工程(即一市一体育馆、一县一体育活动中心、一乡一文体站、一村一篮球场)。(市体育局负责)

基层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负责)

定西监狱迁建项目。(市发改委负责)

气象事业建设项目。(市气象局负责)

(三)重大改革任务。《纲要》确定的改革任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市发改委要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项改革的进度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不失时机地加以推进。

1、国有企业改革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任务,对已改制企业进行“回头看”。(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依法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市国资委负责)

2、农村及涉农领域改革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落实农民减负措施,积极探索防范、化解乡村债务的措施和办法。(市财政局、市农业局负责)

深入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义务教育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编办、市教育局负责)

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制度,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继续推进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市发改委负责)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供销社系统改革,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市银监局、市供销社、市畜牧局、市编办负责)

3、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

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市中小企业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引导和促进各银行切实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人行定西支行、市银监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完善落实定西外来投资置业人员和定西市内异地投资置业人员子女入学的优惠政策及户籍管理办法。(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负责)

加强并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负责)

规范非公有制企业用工行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健全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市劳动保障局、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4、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大取消、调整审批事项的落实和监管力度,提高行政效能。(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负责)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市人事局、市编办负责)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核准制、备案制和审批制,落实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措施,拓宽项目建设投融资渠道,改进政府投资管理方式,重视财政扶持资金的放大带动作用,大力推行改拨为贴、以奖代补。(市发改委负责)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抓好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乡财县管”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和采购制度改革,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市财政局负责)

推进城市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城市公共资源开发机制,加快推进城市公用设施市场化经营步伐。(市建委负责)

5、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就业再就业制度改革,完善劳务输出机制,加大劳务输转力度,积极开展零就业援助。(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加强对劳动力市场工资收入分配的指导和调节,实施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实施农民工工伤“平安计划”,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负责)

6、社会领域改革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大科技合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特派员制度,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市科技局负责)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办学,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市教育局、财政局负责)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放宽文化市场准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市文化局负责)

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推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扶贫病床设置,扩大城市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负责)

7、市场体系建设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成国有粮食企业改制任务,鼓励具有资质的各类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流通活动,强化粮食市场流通监管。(市粮食局负责)

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市商务局负责)

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用地,健全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建立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公开供地机制,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进一步完善价格听证和成本监审制度,探索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市物价局负责)

8、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建设

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监控。(市中小企业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马铃薯加工、有色金属、冶炼、电石、铁合金、水泥等行业的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市环保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大政策任务。围绕《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以国家和省上政策为依据,调整和完善相关经济政策。

1、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农兴工的长效机制,扩大县域经济发展的自主权,完善扶持县域经济发展政策。(市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符合市情的农业扶持政策,以县为单位整合农业资金,加大支农力度,提高农业投资效益。(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负责)

3、按照健全公共财政框架的基本要求,明确县乡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落实财税政策。(市财政局负责)

4、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落实和制定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市发改委负责)

5、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纲要》提出的要求,制定或完善相应的政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重点规划任务。按照《纲要》确定的战略重点,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实施相应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计划,落实任务。各部门要按照上述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实施意见。

(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落实《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涉及多个部门,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支持并配合做好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建立跟踪监测、检查和评估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做好年度计划与《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的衔接。在《纲要》实施的中期阶段,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并提出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审议。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中共白银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