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市办通字[2007]109号 |
|---|---|
| 颁布日期:2007-11-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市办通字[2007]109号
各县、特区、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水城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各经济开发区,省属有关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各地相继遭受干旱、风雹、洪涝、低温、冷冻、滑坡、地陷、泥石流等多种自然灾害,灾情重、范围广,给许多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家底薄、贫困程度深,迫切需要救济。为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心中,帮助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顺利过冬,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做好2007年全省“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黔民发〔2007〕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社会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助范围
在市级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开展。
二、捐助原则
此次捐助活动坚持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以捐款为主,所有捐款重点用于灾民住房恢复重建和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也可以捐助御寒棉衣被,不下指标,不搞摊派。
三、捐助要求
捐助活动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接收,确保12月10日前完成捐助,款物交由市民政局集中安排使用。市民政局统一对有关单位捐赠的款项进行登记,对捐赠的棉衣被等物品进行造册,向捐助单位开出有效收据,及时制定分配计划,将所捐款项和棉衣被尽快发放到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手中,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加强领导
这次捐助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宣传、积极参与,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带头捐助。各县、特区、区的捐助活动参照市级执行。
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22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