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号:发改基础[2015]282号
颁布日期:2015-02-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282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报来《关于报送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项目建议书的函》(铁总计统函[2014]601号),以及《关于调整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建设方案及出资比例的函》(铁总计统函[2015]5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已纳入《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年)》,项目建设有利于完善铁路网布局,改善苏北地区交通运输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报来项目建议书的基本方案。

二、建设方案及技术标准

建设方案:线路自京沪高铁徐州东站引出,经睢宁、宿迁、泗阳、淮安、阜宁、建湖,终至盐城,正线全长314公里。

技术标准:高速铁路、双线、电力牵引。其他具体技术标准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一步研究确定。

三、关于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414.9亿元,其中工程投资386.3亿元、动车组购置费28.6亿元。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江苏省共同出资建设。具体资本金比例及资金筹措方案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

四、关于下阶段工作。结合沿线城镇化发展和综合交通体系布局,优化线路方案和枢纽衔接。深化淮安至盐城段建设方案。认真研究运营补贴和土地综合开发等方案,确保项目财务可持续。统筹推进盐城至海安铁路扩能工程前期研究工作。

请据此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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