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波兰“欧洲施特劳斯圆舞曲交响乐团”到天津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0〕2331号
颁布日期:2010-11-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波兰“欧洲施特劳斯圆舞曲交响乐团”到天津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331号

天津市文化局:

你局津文广外[2010]10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天津华乐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邀请波兰“欧洲施特劳斯圆舞曲交响乐团”一行62人(其中波兰籍53人,法国籍5人,匈牙利籍1人,乌克兰籍1人,罗马尼亚籍1人,美国籍1人),于2010年12月26日至2011年1月10日到天津市等地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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