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华能财务马洪潮、王钢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银监复[2015]37号
颁布日期:2015-01-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银监复[2015]37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华能财务马洪潮、王钢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核准马洪潮、王钢任职资格的请示》(华财字〔2014〕7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马洪潮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王钢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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