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关于召开2009年度全国法制新闻研讨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文号:法新法[2009]9号
颁布日期:2009-06-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关于召开2009年度全国法制新闻研讨会的通知

法新法[2009]9号

协会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有关法制宣传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探讨法制传媒宣传报道规律,解读法制媒体的运作模式,对促进传媒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加强法制传媒业界与法制新闻研究界的联系与合作,由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主办、法制日报社、哈尔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承办的2009年度全国法制新闻研讨会,定于8月中上旬在哈尔滨市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会议主要围绕"法制传媒创新与发展"这一主题,邀请来自国内法制新闻界和学术界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新时期法制传媒创新与发展,充分发挥法制传媒对法制宣传工作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09年8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或请看法制网和中国普法网。

会议地点:哈尔滨市。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各团体会员单位代表;

2、邀请政法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负责人,学术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

四、论文征集范围

论文征集主要围绕研讨会的主题及以下八大议题,进行征集。

1.法制传媒创新与发展;

2.法制媒体如何与经济界建立起双赢机制;

3.文化体制改革与法制传媒业的发展趋势;

4.法制传媒运营、管理及盈利模式的探讨;

5.法制传媒专业人才的教育、培养与再培训;

6.法制新闻与舆论监督研究;

7.突发及重大涉法事件中法制传媒的介入及新闻视角;

8.法制传媒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

五、论文格式要求

1、论文篇幅:论文字数在三千到一万之间,同时包含三百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关键词。

2、论文格式:采用A4幅面word文档,1.5倍行距,论文标题为小一号黑体,小标题为三号宋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所有英文为TimeNewRome。

3、论文题目居中,结尾附上作者署名、单位、邮编、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信息。

4、主办单位对论文有出版发行及宣传权,论文入选作者获赠书2本,组委会不再支付稿酬。

六、论文提交方式

参会人员请于7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发至:[email protected]

七、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不收取会务费,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联系电话:010-65205811孙跃年

法制日报社联系电话:010-84772347罗荣

哈尔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0451-84612479刘健

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http://www.legalinfo.gov.cn/download/2009sm.doc

附件2

http://www.legalinfo.gov.cn/download/2009hz.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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