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关于召开2009年度全国法制新闻研讨会的通知
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关于召开2009年度全国法制新闻研讨会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 | 文号:法新法[200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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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6-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关于召开2009年度全国法制新闻研讨会的通知
法新法[2009]9号
协会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有关法制宣传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探讨法制传媒宣传报道规律,解读法制媒体的运作模式,对促进传媒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加强法制传媒业界与法制新闻研究界的联系与合作,由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主办、法制日报社、哈尔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承办的2009年度全国法制新闻研讨会,定于8月中上旬在哈尔滨市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会议主要围绕"法制传媒创新与发展"这一主题,邀请来自国内法制新闻界和学术界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新时期法制传媒创新与发展,充分发挥法制传媒对法制宣传工作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09年8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或请看法制网和中国普法网。
会议地点:哈尔滨市。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各团体会员单位代表;
2、邀请政法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负责人,学术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
四、论文征集范围
论文征集主要围绕研讨会的主题及以下八大议题,进行征集。
1.法制传媒创新与发展;
2.法制媒体如何与经济界建立起双赢机制;
3.文化体制改革与法制传媒业的发展趋势;
4.法制传媒运营、管理及盈利模式的探讨;
5.法制传媒专业人才的教育、培养与再培训;
6.法制新闻与舆论监督研究;
7.突发及重大涉法事件中法制传媒的介入及新闻视角;
8.法制传媒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
五、论文格式要求
1、论文篇幅:论文字数在三千到一万之间,同时包含三百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关键词。
2、论文格式:采用A4幅面word文档,1.5倍行距,论文标题为小一号黑体,小标题为三号宋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所有英文为TimeNewRome。
3、论文题目居中,结尾附上作者署名、单位、邮编、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信息。
4、主办单位对论文有出版发行及宣传权,论文入选作者获赠书2本,组委会不再支付稿酬。
六、论文提交方式
参会人员请于7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发至:[email protected]。
七、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不收取会务费,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联系电话:010-65205811孙跃年
法制日报社联系电话:010-84772347罗荣
哈尔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0451-84612479刘健
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http://www.legalinfo.gov.cn/download/2009sm.doc
附件2
http://www.legalinfo.gov.cn/download/2009hz.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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