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的公告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号:公告第819号
颁布日期:2010-11-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19号

现批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634-2010,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3.3、7.1.4、7.1.6、10.1.4、10.2.13、11.1.6、11.2.2、11.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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