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关于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号:建办受理函[2010]54号 |
|---|---|
| 颁布日期:2010-12-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0]54号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包括重组和陈述)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http://www.mohurd.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10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部城乡规划司或办公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在公示期内直接向我部城乡规划司电话咨询,如有书面申诉材料或补充材料请寄(送)到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城乡规划司010-58933437;
办公厅受理办010-58933701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序号
单位名称
审核意见
理由
1
北京市中城深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级)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2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级)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3
江门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4
松原市规划设计院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5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6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级)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7
广东华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暂定级)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需补充材料
8
北京奥兰斯特建筑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级)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需补充材料
9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复审合格
10
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通过
复审合格
11
北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通过
复审合格
12
北京世纪千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暂定级)
通过
复审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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