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应如何进行分配

发表时间:2016-04-05 浏览次数:142

遗产应如何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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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遗产在分割的过程中,需要遵守继承法规定的分割原则,同时法律也提供了一些遗产分割的方法,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同时,在遗产分割时,遗腹子有遗产的继承权。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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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解读

1、遗产的分割原则

(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保护遗腹子的权利。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2、遗产分割的方法

(1)作价分割价值或实物分割;

(2)不宜分割的遗产,可变相分割。采用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注意: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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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案例

案例简介

2010年,徐某和张某相恋,2011年初,二人登记结婚,2011年9月,张某怀孕。2011年12月,徐某开车时不幸发生车祸 ,在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徐某是独生子女,徐某的父亲甲提出分割徐某生前的财产遗产,张某认为自己肚子里怀了徐某的孩子,分割财产时应当为她腹中的胎儿保留一份财产。但遭到徐某父亲甲的强烈反对。于是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徐某的遗产,保留胎儿的继承权。

案例分析

本案中,徐某死亡后,在分割徐某的财产时,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应为张某腹中还未出生的胎儿保留财产。所以,法院判决重新分配徐某的遗产,同时为胎儿保留相应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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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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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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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攻略

__起诉费用的交纳 __起诉法院选择 __起诉时需要的材料 __诉讼流程图

  • ⑴受理费:¥ 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 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⑵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 1000元的,¥ 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 ▲原则: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例外:

注意: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 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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