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如何处罚?

发表时间:2007-07-24 浏览次数:496

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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