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物业公司安保义务—德阳电视台专访记实
发表时间:2014-04-21 浏览次数:199
基本案情: 2013年9月,德阳某小区一业主被一年轻人持刀入室抢劫,最后得手2万元,并造成这位女业主轻微伤的严重后果。事发后第三天嫌疑人落网,对其罪行供认不讳。
业主: 已全部缴纳物业费用,小区的物业应对小区业主负有安全保护义务,此次事故应由物业负全责。
物业: 已经尽到了合同义务,小区的外来人无法辩认。
电视台提问: 小区业主遭受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物业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小区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袁律师观点:
第一、《侵权责任法》《物业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等对小区物业的责任进行规定:物业服务公司按照与小区业主的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并对其服务小区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只承担补充责任。
第二、只要物业公司严格按照与业主的合同约定进行履行,比如落实值班制度、监控设施齐全、出入登记等,物业公司则不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物业公司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尽量与物业协商处理,如不能协商一致的,可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