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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合同纠纷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带力合同纠纷、合同诉讼、担保合同纠纷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核心内容:从80年代,全球连锁经营飞速发展,但是员工与连锁店的劳动关系一直成为劳动争议的关键。本文由拖欠工资法律咨询编辑为你解读连锁经营的员工劳动关系属于谁。 一家著名西点加盟连锁店工作的姜某多次向公司总部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均遭到拒绝。公司总部回答她,该连锁店属于加盟性质,她只是与该连锁店有劳动关系。但是连锁店不仅不与她签订劳动合同,连社会保险费也拒绝缴纳。姜某到底算谁的职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你好,请问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辩析? 西藏律师 解答: [裁判要旨] 《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应按未生效合同对待和处理,因抵押合同未生效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是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应按过错大小担责。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时效应从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适用二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咨询律师: 胡骅
你好,请问借款人将抵押物重复抵押的,应当如何认定其效力? 铜仁律师 解答: [案情] 赵某某自己经营一家酒店,因流动资金紧张,于是向某银行借款,双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50万元,借款期限1年,自2004年3月9日起至2005年3月8日止,借款利息为月6.43%0,赵某某以酒店所有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到期不能偿还,银行可以以此抵押物优先受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你好,请问欠款人逾期不还款,能否就已经典当的抵押物直接受偿? 毕节律师 解答: [案情] 1997年2月25日,段某因购买汽车向郭某为借款31000元,之后双方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规定借款月息5分,在9月25日将本息全部还清,以段某位于海河路10号的3间平房作为抵押物。借款期满后,郭某为要求段某偿还借款,如不偿还借款,将行使抵押,扭。段某答应立即筹款,过几天就会偿还。
咨询律师: 胡骅
[担保合同纠纷] 各种保证期间的具体规定
你好,请问各种保证期间的具体规定? 贵阳律师 解答: 保证的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即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有效期间。它事关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行使或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因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以下具体论述之。 (一)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把保证期间分为有约定、无约定和约定不明三种。 1、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担保合同纠纷] 法律规定的保证的范围
你好,请问法律规定的保证的范围是什么呢? 贵州律师 解答: 保证责任的范围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在多大限度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责任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主债权。
咨询律师: 胡骅
[担保合同纠纷] 公司决议与对外担保
你好,请问公司决议与对外担保是怎么的? 昭通律师 解答: 一、问题的提出 2009年3月,a银行收到四川省某县级法院的开庭传票,原告是b公司,被告是c公司、a银行和d公司,案由是保证合同纠纷,诉讼请求为请求确认c公司与a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原来,c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的贸易公司,b公司、d公司都是c公司的股东,其中b公司出资比例为20%,d公司持股比例为80%。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诉讼] 无效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有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按照法律规定签订的合同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不然的话,属于无效合同。下面律咖网小编解决了北京法律在线咨询站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劳动法律咨询问题,可拨打律咖网24小时在线法律咨询电话,进行法律服务咨询。 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咨询律师: 胡骅
可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因意思表示之有瑕疵,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下面律咖网小编解决了北京法律在线咨询站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劳动法律咨询问题,可拨打律咖网24小时在线法律咨询电话,进行法律服务咨询。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诉讼] 农村买卖合同概念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下面律咖网小编解决了北京法律在线咨询站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劳动法律咨询问题,可拨打律咖网24小时在线法律咨询电话,进行法律服务咨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中的寄存人享有以下权利: 1、保管期届满,领取保管物。《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七条规定“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返还寄存人。” 2、无保管期限的保管物,寄存人(委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六条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该条还规定“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 3、索赔权。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诉讼] 保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下面律咖网小编解决了北京法律在线咨询站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劳动法律咨询问题,可拨打律咖网24小时在线法律咨询电话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异配偶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买方付了首付,房主反悔,被买方诉至法院判过户。房主离异配偶可以以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柳州律师 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咨询律师: 胡骅
签订加盟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情: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卖房合同是否还有效 我的卖房合同签订的是到公证处公证。合同上写明公证期间发生的各种纠纷我不承担责任。这份合同有效吗?不知我有什么风险,将来如果有纠纷我会承担什么责任? 湘西律师 解答: 合同法中规定无效合同的原因有:(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咨询律师: 胡骅
律师,你好,我打算装修我的新房,找的是装修公司,过几天就签订装修合同了,我想咨询一下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广州律师 解答: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 1、关于合同文件 根据经验,一个比较完整的家装合同除了工程预算、设计图纸以外,还应该包括关键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计划以及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施工工艺是一个约束施工方严格执行约定工艺做法、防止偷工减料的法宝。
咨询律师: 胡骅
伴随着劳动的需求遇到劳动问题时很多人第一想到要采取劳动仲裁,为此小编通过北京免费法律咨询栏目以及拖欠工资法律咨询栏目为大家整理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一至二名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和律师执照,没有上述证明和执照的,不能以律师身份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更换委托代理人,但应向仲裁委书面告知变更情况。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纠纷,对方不履行职责 劳动纠纷的案子,对方和我协商,赔付一定数额后却不履行,通过原来同事得知对方扬言就要拖着我,我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如果不成功该怎么办,有没有好的办法让对方尽快执行,并给予一定的法律制裁. 另外,和对方不可能取得联系,对方法人总挂我电话.只知道对方是租的办公地点,怎么办? 德州律师 解答: 既然申请执行了,你就不用担心什么了。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诉讼] 我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我们应当承担同等责任吗 我与人合伙做生意,未签署有关合同,属于口头上的协议.但在作生意一个月后发生了个人赔偿案.在案发的当天我有事不在我的合伙人知道.但他后来说他出去了,生意现场有其姑姑负责收取钱款(他姑姑属于雇佣的人).我的家人当时也在那里帮忙,我是在私下给他们钱.在一个月内的赚了些钱,但我没有分得利润,所有的利润都在我合伙人手里,到现在也没有分给我.我想知道,如果赔负我应承担多少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诉讼] 关于合同的问题
我这厂里的好多员工劳动合同在2008年7月31号到期.由于厂里的老板想把厂搬去江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履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5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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