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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夫妻财产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婚后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协议、夫妻债务、婚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夫妻财产公证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法院在实际处理对夫妻离婚债务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有些夫妻因为不愿偿还债务,逃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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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私房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制度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在婚姻当事人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无效时,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 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以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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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夫妻一方可向对方主张个人财产权 【案情】 2009年赵某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赵某委托其配偶吴某作为代理人参与事故处理,获得各项赔偿款计56420元,该款存于吴某在某邮政储蓄所的存折上。2013年5月,赵某以吴某为被告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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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房屋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房屋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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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往代理的案件当中会经常遇到夫妻一方将共有财产擅自处分的纠纷。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如一方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可能会涉及无效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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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往代理的案件当中会经常遇到夫妻一方将共有财产擅自处分的纠纷。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如一方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可能会涉及无效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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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夫妻如何分割房屋遗产
离婚夫妻如何分割房屋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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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因离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标准 一、 双方应提供的手续 1、 离婚协议书或民事判决书(调解书) 2、 房屋所有权证 3、 双方或一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赠与子女的还应提供子女的身份证明 4、 协议离婚的双方应持离婚证亲自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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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住房如何认定? 若出资方购买房屋后,房产登记为另外一方的名字,综合其登记的意思、财产情况可以推定为赠与的,可以认定该房屋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若出资方购买房屋后,登记为本人的名字,且另外一方为参与出资、装修的,应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在其他情况下,若无法查明的,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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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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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贷款购买的房屋如何分割 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割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虽然对离婚时如何分割房屋做出了原则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精神,离婚案件中,对婚前由一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出资偿付首付款,其余房款向银行贷款购买的房屋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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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作了如下规定: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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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分居老公私卖财产怎么办
分居后,老公私卖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我和老公正在分居,为了孩子和面子,我一两年内不打算起诉离婚.他占着房子不让我进,我和孩子住在我父母家.我们的房子为婚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贷款合同全是我们两人签的,而房产证只有他一人的名字,昨天我去建委要求把我的名字加上,他们说很麻烦,要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还要我老公出面,他肯定不会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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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面对牛气冲天的股市,张某瞒着妻子李某向朋友借款10万用于炒股,并出具借条。2007年4月,张某和李某感情不和协议离婚,李某同意离婚但要求分得房产和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的60%。在双方协议期间,李某得知张某借钱炒股,就请人调查张某的存款、股票和保证金账户,发现存款和股票价值已经翻番。为此,李某要求分得张某全部股票收入所得。张某不同意,认为资金是自己所借,收益也应当归自己。最近,两人僵持不下,来到司法所咨询。 法律分析 大红门街道司法助理员介绍,对于张某的借款行为,并没有得到李某的同意,其出具借条上署名为张某个人,因为超出夫妻日常代理的权限且并未征得李某追认,因此该项债务为张某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不应由李某承担。 对于张某用借款炒股所得,按照《婚姻法》第1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张某的借款行为虽然属于个人借款,但是其投资股票所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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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辞职补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与妻子于2000年结婚。2003年底,因我所在的单位要减员增效,单位动员我辞职。考虑到我本人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主动提出辞职,单位因此发给我5万元的补偿金。2004年6月,因感情不和,我与妻子决定离婚。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妻子要求分得我辞职补偿金的一半,我拒绝了她的要求。我认为辞职补偿是我失去工作的代价,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问:辞职补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读者: 辞职补偿金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有明显区别。首先,正常的工资、奖金是对劳动者平时所付出劳动的补偿,而辞职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辞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它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多年与之建立忠诚、稳定劳动关系的奖励,另一方面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谋生、减少生存风险的一种经济扶助。其次,辞职补偿金是劳动者以放弃长期、稳定的劳动期待收入为代价换来的。因此,辞职补偿金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是对个人生存权、劳动权受到严重影响时的补助,与婚姻关系没有明显内在的必然联系。 同时,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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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的规定
婚前财产协议书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的约定。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婚前财产及婚后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可以约定为共同所有。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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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出租车运营权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现实生活的离婚纠纷中,多次出现涉及个体出租车运营权的纠纷。一是个体出租车运营权是否可以纳入离婚财产的分割范围。二是如何将个体出租车运营权作为夫妻离婚财产进行分割。 首先,因为出租车运营权属于政府特许经营的范围,不是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处分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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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介绍说,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第一,个人婚前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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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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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咨询过程中,常常有当事人会认为,因夫妻一方有过错(如婚外情、家庭暴力等)导致夫妻离婚的,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有过错方就应当少分或者不分,从而体现出对过错一方的惩罚。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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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6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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