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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夫妻财产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婚后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协议、夫妻债务、婚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夫妻财产公证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离婚时房屋升值,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屋,但房产证上仅仅登记了一方的姓名,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屋,房屋产权证书上仅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姓名,根据不动产登记生效的原则,该房屋应为在婚前进行了产权登记的当事人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咨询律师: 胡骅
双方对房屋分割及价值无法协商一致时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2006年,张女与李男相识并相恋,不久二人开始同居。2008年,二人订婚,由男方出资12万,女方出资13.5万在某小区购置楼房一套,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二人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久前,张女来到中心咨询:如果二人现在因感情不合,要分手,这房屋的增值部分该怎么分
咨询律师: 胡骅
私房钱”属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制度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在婚姻当事人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无效时,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以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
咨询律师: 胡骅
判决离婚后又发现未处理的财产该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取哪些方法?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以一方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离婚时如何分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达与成熟,在夫妻财产分割中越来越多的涉及到其中一方在企业中的财产,夫妻一方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分割,因为不涉及到第三人权益,故处理起来相对简单。面对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1)如果一方取得企业的经营权,首先要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咨询律师: 胡骅
特定期间内不可转让的股票如何分割?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分割吗? 我国农村普遍实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承包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各地发包的方式不同,当事人承包土地时间与婚姻关系成立的时间不一致,以及各地不同的乡规民约,造成在离婚案件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难度加大,情况复杂。审判实务中,应对不同情况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案件如何分割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的价值难以确定,且这些有价证券财产性权利的具体价值处于经常变动的不确定状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商铺,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用婚内共同财产购买的商铺进行经营、收益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具体分割办法可以按如下方式进行; (1)双方都要经营商铺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考虑个人经济情况、有利于商铺经营的原则予以判决,双方条件相当的,由人民法院组织竞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结婚时亲友赠送的贺礼和礼金离婚时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般来说,结婚贺礼和礼金是在夫妻双方结婚登记后,举行婚礼时赠送的,结婚登记一经完成,男女双方的关系就属于夫妻关系,所取得财产的时间也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按照法律规定,双方没有对该财产进行特别约定的,所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咨询律师: 胡骅
“小金库”是否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小金库”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是民间的通俗说法。一般指本属于夫妻财产,夫妻一方在隐瞒对方情况下偷偷私自藏起来,使对方因不知道而失去处分权的那些财产。这是违反《婚姻法》规定的,因为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由于“小金库”本质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咨询律师: 胡骅
在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在离婚之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在发现次日起算的两年内,再次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夫妻的婚姻问题,不会再做判决。需要注意的是,所隐匿的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则不属于再次请求分割的范围。 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定一方所有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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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有哪些分割方式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离婚财产怎样分配,具体分为两种分割方式: 一、 协议分割:这个分割方式简单易懂,就是夫妻双方将财产列为清单,根据清单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即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哪一方所有,并确定转移财产的方式及时间要求。在协议分割时,可以随意确定分割的比例,哪怕是另一方净身出户也是可以的。 二、 通过法院诉讼分割:此时是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争议的,通过去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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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产、存款、基金、股票、金银珠宝等传统的财产,离婚时一般都会有比较明确的分割,但对于公司股权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如何分割对公司经营最有利,许多人却并不了解。 按照现行法律,如果你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结婚前已获得股权,结婚后也没有发生变化,那这部分股权不用分割,但如果结婚后股权发生过变化,则需要分割。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提起财产诉讼的期限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前财产] 哪些是婚前个人财产?
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一直是主要问题,而其中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又是争议的核心。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并结合审判实践,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应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包括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但是,贵重物品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包括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夫妻对财产有特殊约定的,约定一方所属的财产也是个人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按揭房如何分割?
离婚这对普通人来说,是件大事。如果离婚和房产问题纠结到一块儿,就是大事中的大事。由于按揭房涉及的法律关系甚为复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取得房屋产权存在较大的时间差,按揭贷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作为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有可能是夫妻的一方或双方等原因,在离婚诉讼中,按揭房该如何分割已逐渐成为一个难点。 具体而言,对于离婚诉讼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
咨询律师: 胡骅

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3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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