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财产
夫妻财产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夫妻财产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婚后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协议、夫妻债务、婚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夫妻财产公证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应如何理解?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夫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咨询律师:
刘波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如何处理在单位购买的商品房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或一方出资购置单位优惠价商品房,离婚时如何定性和处理,目前法学理论上无章可循,各地处理又没有统一的标准。 有观点认为:单位出售给本系统职工优惠价商品房是针对特定人的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有观点认为:此类商品房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决定归属时,应判归所在售房单位一方所有,由其补偿另一方出资房款的一半。
咨询律师:
刘波

[夫妻财产公证]
夫妻婚前财产公证程序
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咨询律师:
刘波

[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时公司财产的分割
夫妻离婚时公司财产的分割 夫妻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必经程序。随着经济的发展,家庭财产的形式趋向多元化,“夫妻公司”不断出现,夫妻一方在公司中拥有股份的也越来越多。在夫妻离婚时,如何既分割财产又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成为法院在审判离婚案件时的一大难题。由于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较为方便,笔者在此不再探讨,主要探讨夫妻离婚时对在有限公司中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
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当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房物析产
离婚了,房子怎样析产? 陈先生夫妇近日办理了离婚,并就其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其中儿子的抚养权以及他们的房子由陈太太拥有。但是房子的房产证写的是陈先生的姓名,那么他们是否要办理转名手续呢?具体的操作又是怎样的呢? 问:什么是离婚析产登记? 答: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
咨询律师:
刘波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纠纷两大类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是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对财产分割主要遵循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上平均分配,但因特殊情况会有所不同。在分割方式上,一般由以下几种: 1、实物分割。所谓实物分割,不是将所有的实物财产都均等分割,而应该是在不影响共同财产的使用价值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割。 2、价金分割。所谓价金分割,指的是将不可用实物分割的财产变卖,并将变卖取得的价金予以分割。 3、价格补偿。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婚后共同财产]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夫妻财产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履行
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须是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主要内容是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及补偿、债务的分担和子女的抚养及费用的分担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名表示认可。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实际上也是一份“合同”的订立,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依法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应予遵守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天津离婚律师给你计算离婚成本(婚姻法律房产分割咨询)
诉讼费,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最终,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五、房产评估费。如果双方对于共同所有的房子价值有较大争议,法院在双方不能达成协商一致而又不适用竞价方式的前提下,一般会建议原告申请评估机构进行房产评估。这个费用的多少也是要看房价的。(咨询马律师15122838133 ) 以上是经济上的成本,那么,时间精神上的成本又如何呢?
咨询律师:
刘波

[婚后共同财产]
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多少年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过去人们的思想观念中,认为结婚后或结婚后几年就可以将一方的婚前财产变成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在我国现在的法律中,也是没有相关规定的。 在现实的婚姻生活中,人们通常会问,婚前财产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财产几年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怎样才能把婚前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还有人会直接认为,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会随着夫妻生活的年限的增加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的误解是有历史渊源的。 在1993年最高法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2001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旧的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有冲突时,旧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就自然失效了,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为准。综上所述,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个人财产,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婚后共同财产]
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三、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破产安置补偿费如何分割
破产安置补偿费如何分割 根据上海市高院《关于适用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的规定,“若诉讼中当事人对破产安置补偿费是否属共同财产争议较大、难以确定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具体数额时,人民法院可通过被安置方的婚龄与其工龄的比例来计算补偿费中属于共同财产的数额。具体而言,该比例大于1则所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均为共同财产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如何在离婚时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
如何在离婚时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 在不能获得有效凭证的情况下,应留意配偶的投资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记下配偶投资、合股的公司全称外,还可留意记下配偶准确而具体的购房地址、车辆号牌、工资卡号、银行存款账号、股东卡号等,以便可向相关部门查询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如发现配偶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迹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咨询律师:
刘波

[夫妻财产协议]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提起诉讼怎样处理?
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当事人去民政部门离婚时,民政部门对达成离婚协议的男女,一般都要求双方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后,才会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下面的情况: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对解除婚姻关系本身没有异议,但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权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权: 离婚后财产纠纷,最高人民法院的案由规定未作明确诠释,有说认为是指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那么对于协议离婚后为履行协议发生的纠纷算不算离婚后财产纠纷呢? 笔者在北京s区法院办理的一起因履行离婚协议发生的纠纷作离婚后财产纠纷来审理的,后案子因故上诉到一中院后,一中院对该案由也未提出异议。笔者完全同意因履行离婚协议的纠纷的案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
咨询律师:
刘波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诉讼房产分割
可以拥有所有权的房产,如果此房产系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获得(包括商品房、集资房、合作建房、购买的房改房、购得二手房等),在无相反财产约定、协议(参见婚姻法第十九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下,这种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分割
咨询律师:
刘波

[婚后共同财产]
婚恋房产问题解析
被陈先生隐匿的250余万元的房租款。但陈认为个人财产所得的收益仍属其个人财产,故不同意分割?问:上述房屋的租金收入应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民治离婚律师解析】《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性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这10套房产是陈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刘小姐不能分割。
咨询律师:
刘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