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的规定与范围

发表时间:2021-08-22 浏览次数:0

在遗赠中,受遗赠人于继承开始后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未实际接受受遗赠的财产时死亡的,其受遗赠的财产也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依现行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自己受遗赠后二个月内未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前死亡,受遗赠人的继承人无权接受受遗赠的财产),这种情形也可视为转继承这里我们就来看看转继承的规定与范围是什么样的希望这里我们的总结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民法典中,也许大家对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比较熟悉,但是今天华律网小编要来给大家说说转继承的相关知识。比如:转继承的概念和条件,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转继承的法律规定,转继承人,房产转继承,转继承的经典案例,转继承如何公证,转继承的诉讼时效等,全方位的带大家认识一下转继承。如果大家还是意犹未尽的话,可以直接来华律网站内查询更多转继承的相关文章,或者咨询我们在线的继承法律方面的专业律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彻底解决心中的疑惑。

从《继承法若干意见》第52 条可以看出来,只要是被转继承人从被继承人处所继承的遗产都可以发生转继承,被转继承人从继承人处所继承的遗产方式既包括法定继承又包括遗嘱继承,因此而言,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又适用于遗嘱继承。这是目前我国关于转继承适用范围的通说。《继承法若干意见》第53条规定的转受遗赠类似于转继承,可以说扩大了转继承的适用范围,即转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这三种情形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对于转受遗赠则附有条件:必须在“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依据转继承的定义,只要是被继承人的遗产接受人,一般而言都可作为被转继承人。其中,国家、集体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接受人,由于其特殊的地位则不会发生转继承,当然也不会作为被转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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