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如何办理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发表时间:2013-04-19 浏览次数:295
办理出让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必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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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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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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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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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书及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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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地三十八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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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规划指标、投资规模等。单位申请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应签名,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以上权利人的应共同申请。(纸质原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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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人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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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人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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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纸质原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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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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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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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提供(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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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准证或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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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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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有效期内(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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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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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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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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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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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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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审核后提供纸质原件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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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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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正3副
2、用地通知单:2份
3、用地红线图:4份(农用地6)
4、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2份
5、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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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成果:
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正1副; 征地通知单1份;用地红线图3份(农用地5份)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1份、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份
综合规划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2份;征地通知单1份;用地红线图1份、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1份、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份
备注:1、报建单位提供纸质材料要求a4打印,提供的电子文档满足《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报建电子文档要求(试行)》。
2、建设单位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由收件人核对原件。
3、表格范本可参考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或窗口公示板。
4、窗口咨询电话:861373、861370,监督投诉电话:886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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