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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刑罚罪名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贪污贿赂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2013年4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财产罪]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
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是构成抢劫罪。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认定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其共犯该如何认定呢?下面由本律师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从法学理论上,非法持有毒品罪作为故意犯罪,也会存在着共同犯罪。而从实务上看,的确也存在着两个以上的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共同持有,即共同对同一宗毒品具有在事实上的控制或者支配关系的情形。
咨询律师: 胡骅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4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2013年4月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胡骅
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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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期案例中,我们介绍到李某和同学打牌玩“斗牛”时,输了1000多元。最后一把牌,桌面上的钱有近千元。李某忽然关掉了房间的灯,趁黑把桌面上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然后迅速跑掉了。其他三人紧紧追赶但未能追上,只能大骂李某牌品太差。那么,李某仅仅是牌品差吗?他的行为够不构成抢劫罪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人身损害赔偿法律纠纷解答汇编
人身损害赔偿法律纠纷解答汇编1、在道路交通事故诉讼中,应当起诉谁?向哪里的法院起诉?解答内容: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被侵权人起诉的,应当将侵权人及车主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如果机动车一方同时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可以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什么是网络诽谤?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互联网发布公民隐私、欠文明甚至诽谤色彩言论的网络诽谤行为时有发生。这样的行为,无疑是没有公德心和道德素质的行为。轻的构成民事侵权,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构成诽谤罪。当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您可以通过登录免费法律咨询网--律咖网,获得免费法律在线咨询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 201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3〕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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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3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3〕18号 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通知 司发[1990]0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 (局)、司法厅(局):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五日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试行以来,在重伤的法医学鉴定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各地司法机关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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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司法部 法(司)[1990]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根据。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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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川高法【2013】362号 (2013年5月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9次会议、2013年5月15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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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3〕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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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怎样才算是诽谤罪?
怎样才算是诽谤罪? 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些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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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但千年古训并没能压住两位中年男子的心火。因在小区里停车发生争执,田先生在与邻居夏先生的吵打中受伤,提起近18万元的索赔诉讼。近日,二审法院维持长宁区法院一审判决,夏先生应对田先生的合理损失承担一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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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铁路运输的治安状况和盗窃案件特点,现对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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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3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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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8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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