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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刑罚罪名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贪污贿赂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与嫖宿幼女罪的区别
强奸罪与嫖宿幼女罪的区别 强奸罪的非典型强奸行为即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行为与嫖宿幼女罪的嫖宿幼女行为在客观方面均可表现为行为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但性质却不相同,主要体现在: (1)主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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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精神病人如何判刑
患有精神病或先天痴呆症的妇女,缺乏正常的认识能力与意志能力,不能正常表达自己的意志。那么,强奸精神病人如何判刑?行为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非法与之发生性交的,不管使用什么手段,也不问妇女是否“同意”,均应以强奸罪论处。此外,在间歇性的精神病妇女精神正常期间,经本人同意与之发生性交的,也不成立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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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如何正确处理强奸幼女案
强奸幼女案频发,不得不令人们警醒。如何正确处理强奸幼女案,更是人们关心的问题。幼女早熟,身材高大,且虚报年龄,行为人在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其为幼女的情况下,经幼女同意发生性交的,不能认定为强奸罪。个别幼女染有淫乱习性,主动与多名男子发生性交的,对这些男子也不宜都以强奸罪论处。 正确处理特殊的奸淫幼女案件。 奸淫幼女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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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如何认定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 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 强行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也应定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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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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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婚内强迫性行为的法律分析
这说明妇女一辈子受制于男性,无独立的政治地位,甚至无独立的人格。封建社会立法者更是将“三纲五常”作为立法的原则,把“夫为妻纲”作为婚姻关系的基础。《仪礼》说: “夫者,妻之天也。”妻子被看成丈夫的“私产”,可以被任意处置,根本就谈不上拥有独立的人格权和身份权,更说不上具有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由此可见,在奴隶制和封建制合法婚姻掩盖下女子完全处于被压迫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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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婚内强奸罪的法理学分析
的学术论争标志着法学界对几千年来压迫妇女事件的重视。 一、难以自圆的判决 此案案情十分简单。被告王卫明与被害人钱某于1993年结婚。1997年10月8日,上海市青浦县人民法院应王卫明离婚之诉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已送达双方当事人。判决作出5天以后,即1997年10月13日,被告使用暴力强行与钱某性交,证据确凿。 本案的裁判要旨集中在丈夫能不能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即所谓“丈夫豁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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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办理强奸案件的注意事项
办理强奸案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把强奸同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的不正当性行为加以区别。把强奸同通奸加以区别。要注意的是: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办理强奸案件要严格分清哪些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1.把强奸同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的不正当性行为加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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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疑难问题解答
强奸罪都有哪些疑难问题,强奸未遂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对于强奸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强奸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强奸的如何处罚? 一强奸未遂的刑事责任 对于强奸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强奸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强奸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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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法律条款解读
本文专家将为您解读强奸罪法律条款。强奸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利;强奸罪的法益是妇女(包括幼女)的性的自己决定权,其基本内容是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性行为的权利。根据刑法的规定,作为普通强奸对象的“妇女”只能是已满14周岁的少女与成年妇女。强奸行为以违背妇女意志为前提,即在妇女不同意发生性交的情况下,强行与之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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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刑法》条文
强奸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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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刑事政策视野中的婚内强奸犯罪化
在刑事政策的视野中,应当如何分析和评价婚内强奸现象?应当对婚内强奸行为作出什么样的公共反应?婚内强奸行为是否应当被犯罪化?如果应当被犯罪化,又该如何予以犯罪化?这是刑事政策学研究应当予以回答的公共政策选择与犯罪化路径设计问题。 二 迄今为止,我国学界对婚内强奸的犯罪化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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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的法律漏洞
本文为您详细分析强奸罪的法律漏洞,中国刑法规定,在违反被害人意志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视为强奸罪。其中被害人专指女性,实施者专指男性,而性关系也专指“违背意志的性插入”。这里有诸多漏洞,比如人类社会的两性按排列组合可以有四种关系:男性强迫女性、女性强迫男性、男性强迫男性和女性强迫女性。面对这些强奸案件,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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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非故意的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承担刑事责任,尽量减轻刑罚。 从我们一般人的看法、认知上看,一定会产生一种观点:在案件中,明明是由于张某的明显过错,而使案件中的过错性行为发生,那么,为什么反而是李某犯了强奸罪呢?是的,在我们一般看来,张某是引发过错的直接相关人,如果没有张某的错入房间,就没有案件的后续产生。但是,法律的思维是不可以这么片面的认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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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的定义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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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刑法罪名解析——强奸罪
强奸罪的慨念与构成 一、概念与构成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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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临时性强奸案件解读
本文专家将为您解读一个临时性强奸案件,并对该临时强奸案件做了一些深入地法律思考。浙江南浔两名协警在宾馆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时实施强奸,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给予酌情从轻处罚。网民们还创造了“临时性强奸”一词,以此表达对法院判决的深深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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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相关法律规定
本文专家将为您详细介绍强奸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有关强奸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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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婚内强奸能否构成犯罪
婚内强奸能否构成犯罪 我最近在《中国刑法网》上看到一篇文章,叫《婚内强制性行为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作者是刘一亮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里面讲了一个案例,大致内容是:南昌县人刘秋云由其父包办嫁给罗春根。1998年元宵节深夜,酒后归家的罗春根,进房后二话不说,就把刘秋云从被窝里揪出来,强行要过性生活,遭拒绝后就施以拳脚。同年8月,刘秋云怀孕,经诊断为宫外葡萄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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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的概念、行为和处罚释疑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强奸罪的处罚如下: 一、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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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6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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