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罪名
刑法罪名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刑罚罪名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贪污贿赂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侵犯财产罪]
保险诈骗罪极其构成条件
造成财产损失,以便骗取保险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为骗取保险金,制造赔偿条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险人的伤亡或疾病。行为人具备上述五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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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侵犯财产罪]
刑法保险诈骗罪案例解析
或何罪的共犯(只需指明甲、乙、丙分别就哪一事实成立何罪或何罪之共犯,不必说明理由)。 (2)丁的行为是何种犯罪形态(既遂、未遂、预备、中止)?并简要说明理由。 (3)根据本案给出的事实,指出哪些被告人具有何种法定量刑情节。 解析: 这是一道内容十分庞杂的案例题,仅案情叙述部分就有六百多字,而且情节跌宕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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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侵犯财产罪]
刑法案例集 保险诈骗罪
被告人:王新生,又名王老五,男,29岁,河南省嵩县人,汉族,高中文化,原系嵩县汽车站合同制工人,住嵩县何村乡北坡村六组。1998年12月9日被逮捕。 被告人:赵红钦,男,26岁,河南省嵩县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嵩县何村乡北坡村一组。1998年12月9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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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侵犯财产罪]
保险诈骗罪案例分析
有期徒刑6年,并她2开元罚金。 [法理分析] 根据《刑法》第198条规定,所谓保险诈骗罪是指违反保险管理法规,意图诈欺保险金而采用虚构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以及其他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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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侵犯财产罪]
2010年刑法案例 保险诈骗罪
1995年10月20日,陈某故意将其室内物品点燃,引起火灾,将其购买的破旧家用电器全部烧毁。然后向某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伪称发生了保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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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侵犯财产罪]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保险诈骗罪
公司骗得保险赔偿金340760元,其中保险公司应付金额为324480元,多付16280元。对此,公诉人宣读出示了郑某的病历、鉴定、保单、领款单据、证人证言等证据,用以佐证指控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判处被告人王某犯保险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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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侵犯财产罪]
保险诈骗罪案例
母女俩在香港买保险后,女儿诈死,母亲获赔20万美元。尝到“甜头”,母亲又组织朋友投保,找拾荒人做替身,并轧死替身,欲骗取42万美元的保险。24日,4名涉嫌故意杀人、保险诈骗的嫌犯在武汉市中院受审。 48岁的李春兰,曾于1993年因诈骗罪获刑15年,1996年保外就医至今。37岁的胡建刚和李是多年的老街坊。昨日与胡、李两人同时受审的,还有李春兰的女儿李琪琪和侄儿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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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侵犯财产罪]
保险诈骗罪典型案例(3)
同日7时许,张某某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并索赔70万元。保险公司对现场进行勘查后,认为根据路况,发生驾车撞至山崖,引起车辆起火燃烧、报废的重大事故的可能性存在,但从车辆碰撞程度看,碰撞较轻,除非发生偶然情况,否则不足以引起火灾,被告人张某某有保险诈骗的嫌疑,为此,平安保险公司未进行赔付,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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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侵犯财产罪]
保险诈骗罪的典型案例(1)
后被接警而至的110民警送医院抢救。 案发后,被告人曾某向公安机关、平安保险南平支公司报案谎称自己是被三名陌生男子抢劫时砍去双脚,以期获得保险赔偿。2003年8月11日,被告人曾某的妻子廖某经曾某同意向平安保险南平支公司提出30万元团体人身险理赔申请,后因公安机关侦破此案而未能得逞。 检察机关对于曾劲松、黄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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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侵犯财产罪]
本案四被告是妨害作证罪还是保险诈骗罪
事故的责任认定行为,他们指使他人改变供述的行为与保险诈骗行为是间接结合,不是共同犯罪构成所要求的必不可少环节,他们侵犯的交通证据管理秩序,不能成为保险诈骗的共犯。因此,被告人吴贞春、林孝传、张作文、许良木在处理交通事故和保险索赔过程中,用威胁等方法指使被告人陈景阳向平和县交警作伪证,其行为应当是构成妨害作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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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侵犯财产罪]
保险诈骗罪间接正犯的认定
不构成犯罪,因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是海德公司,张新并未参与,也没有实施诈骗行为。 笔者认为张新构保险诈骗罪,属间接正犯,理由如下: 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利用保险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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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杀夫骗保 证据不足疑罪从无
广州中院5日重审“杀夫案”:一审被判处死刑的两被告取保候审 丈夫死在鱼塘里,妻子成了105万元保金的受益人,丈夫曾某尸检发现胃中有迷药,妻子也曾买过大量安定片……种种巧合,使曾某妻子邓秀琼和其妹夫毛定稿被认定为“凶手”,2003年11月他们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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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侵犯财产罪]
修理工造假骗保被判刑
实施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主体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并不仅限于投保人、受益人等保险合同当事人,与保险理赔相关的人员均有可能利用工作、身份便利造假骗保。因此,保险公司在处理保险理赔时务必严格把关、认真审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办理。广大车主在报修理赔时也应提高警惕,谨防他人利用自己的投保车辆实施骗保。如有发现此类行径者,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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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侵犯财产罪]
利用家庭成员身份骗取保金能否成立保险诈骗罪
但其故意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保险金,致使保险公司产生错误认识,支付保险金,该行为成立诈骗罪。 另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戴某符合保险诈骗罪的主体要件,其利用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办理保险后、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 笔者同意后一种意见。首先,戴某使用其妻的身份证件办理车辆保险,属于实际投保人、受益人,符合保险诈骗罪的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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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侵犯财产罪]
本案是诈骗罪还是票据诈骗罪
2002年底被抓获归案。 本案的案情虽然很简单,但对被告人行为的定性却存在很大争议,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定票据诈骗罪,理由如下: 唐某的行为不是一种普通的诈骗行为,而是利用转帐支票这种特殊的金融票据进行的诈骗行为,所以他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票据诈骗罪构成要件的规定,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所以他的行为应定票据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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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
从本案谈保险诈骗罪主体、犯罪形态的认定
经法医鉴定,被告人曾劲青的伤情程度属重伤,伤残评定为三级。认定被告人黄剑新、曾劲青的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并系犯罪预备,被告人黄剑新的行为还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2003年4月间,被告人曾劲青因无力偿还炒股时向被告人黄剑新所欠的10万元债务,遂产生保险诈骗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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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
如何理解保险诈骗罪中的“虚构保险标的”
另外,依据《保险法》第12条第4款之规定,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笔者认为,在不同的保险中,保险标的有所不同,因此对于保险诈骗罪中的“虚构保险标的”应当结合相应的险种来认定。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寿保险只是人身保险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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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他人肇事自己顶罪骗保如何定性 关键是看犯罪行为符合何种犯
起诉、审判过程中;主体是一般主体中的“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本案中的张甲主观上具有隐匿罪证包庇犯罪的目的,张乙主观上具有隐匿罪证逃避罪责及帮其兄获得保险赔偿的目的,他们尽管互为证人,并向公安机关作了伪证,但他们的行为和主体显然不符合伪证罪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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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破坏经济秩序罪]
保险业务员伪造险种骗保费该当何罪
1998年6月至2000年10月,保险业务员刘某利用作废保险单、收据及印章,伪造险种,引诱王某等人投保,骗取保费10万余元不入账。后刘某携款潜逃。 分歧意见: 在审理中对刘某行为的定性存在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虚构事实,使用合同方式骗取钱财,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骗取钱财使用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其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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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