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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刑罚罪名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贪污贿赂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6月6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马涉嫌犯盗窃罪一案,一审以盗窃罪的罪名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该院审理查明,2013年3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马某实施盗窃四次,盗窃金额共计9600元。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该院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他人财物9600元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
咨询律师: 胡骅
[破坏经济秩序罪]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发[1996]30号 为正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依法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犯罪,现就适用《决定》的若干具体问题解释如下: 一、根据《决定》第一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咨询律师: 胡骅
贩卖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有什么不同?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卖毒品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因此,两罪在主观方面均表现为故意的罪过形式,过失均不构成上述两罪。 但是,贩卖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在主观方面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贩卖毒品罪的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为了实施贩卖行为,其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大多是营利,即通过犯罪行为来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并不明确,具有模糊性或者说不可查证性,亦即其目的具有潜在的多样性和当前目的不可求证性的特点,其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可能是多种多样的。 在犯罪构成主观方面,两罪均为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明知是毒品而故意犯罪是两罪的共同点。两罪故意的内容不同体现在,贩卖毒品的目的明确,即将毒品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没有这种明确的目的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但牟利是从应然性上来讲的,至于实践中行为人是否牟取到了利益在所不论。而非法持有毒品的动机、目的却多种多样,没有限定。在不能证明具有贩卖、运输等其他毒品犯罪的故意内容的情形下,认定为非法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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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 抢劫罪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开设赌场罪 赌博罪
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罚 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非法拘禁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非法拘禁罪 1.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致一人轻伤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 为了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偷渡)国(边)境(以下简称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分子,制止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出入境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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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看世界杯赌球算不算犯法
赌球有风险而且违法 网络赌球不仅存在风险,而且还是一种违法行为。网络赌球符合《刑法》中赌博罪的行为特征,只要达到立案标准,同样要追究刑事责任。罪名根据参与者的身份不同,分别是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赌博方面的犯罪认定有三个方面标准:一是抽头,二是赌资,三是人数,这三方面标准通常是作为立案标准(实际上也是定罪和量刑标准)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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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迫卖淫罪的认定和量刑
犯强迫卖淫罪的,有三个量刑幅度:(1)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二)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三)强奸后迫使卖淫的;(四)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3)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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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侮辱罪的认定
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第2款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诋毁、诽谤他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侮辱法人的名誉可以构成民事侵权行为,而不构成侮辱罪。 (3)对行为人主观过错的要求不同。侮辱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而民事侮辱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也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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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贪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单位财物非法获取后转送他人。另外,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其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可构成贪污罪。 以上四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有可能构成贪污罪。如果贪污数额较小,情节轻微的,一般也不以贪污罪论处,而给以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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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罪刑相适应”的情况,应当依法按照被告人实际所得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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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200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文件法〔2003〕167号发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印发,供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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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什么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误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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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什么是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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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云南省关于贩卖毒品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
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仍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关于贩卖毒品罪处罚(量刑) 《刑法》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鸦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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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 法〔2011〕2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依法、准确、及时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现就非法集资性质认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行政部门对于非法集资的性质认定,不是非法集资案件进入刑事程序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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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 浅析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及认定
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笔者就危险驾驶罪的争议焦点、犯罪构成、相关罪名的区别联系以及引申问题进行了论述,特别是对主观罪过与定罪,法律理性与民众情感以及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见解。 一、危险驾驶入刑的争议焦点 (一)是否有必要规定危险驾驶罪 在《修正案(八)》通过之前,对于是否有必要规定危险驾驶罪争议非常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犯财产罪] 盗窃财物数额之认定方法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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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的概念可以表述为"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而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本文将从案例角度来解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关系。 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的概念可以表述为"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而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本文将从案例角度来解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关系。 案例 龚某与赖某系同村村民,因龚某与赖某的妻子张某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被赖某发现。一日晚上八时许,赖某在邻居陈某家玩,碰巧龚某在陈某家吃晚饭,赖某顿时气涌上来,挥拳朝龚的脸部打过去,被龚某躲开打在龚某的肩膀上,赖某不解气,操起桌边的凳子欲砸过去,被陈某及其家人拖开。龚某见状迅速跑开,躲在厅堂一侧门后面(当时厅堂没开灯),赖某挣脱陈某等人空手追到厅堂,龚某趁赖某不备操起一条方凳砸过去,后逃回自家。赖某被击后倒在地上,头部、耳朵出血。经江西省司法鉴定专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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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5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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