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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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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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侵犯财产罪]
泰安律师告诉你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这两种犯罪有以下几点明显的区别: 挪用资金罪 (一)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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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侵犯财产罪]
职务侵占罪的概念及其构成以及定罪和处罚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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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侵犯财产罪]
《刑法》中有关抢劫犯罪的规定
《刑法》中有关抢劫犯罪的规定: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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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侵犯财产罪]
河南省高院关于抢劫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行实施细则 l、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犯抢劫罪,作案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次数、数额、手段、致人伤害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抢劫财物数额每满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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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侵犯财产罪]
偷取同事银行卡取钱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2008年7月2日中午,刘某某将与其一同在重庆市巫山县骡坪镇高速公路工地务工的同事孔某某的农业银行卡盗走,于当日下午到巫山县巫峡镇广东中路农业银行分理处,从自动取款机内分三次(每次2000元)将孔某某银行卡内的6000元存款取走,后逃回四川老家。 【分歧】 刘某某偷取同事银行卡取钱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存在以下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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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伪基站”案件如何定罪量刑
责令停止使用后,仍然继续使用“伪基站”,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我国刑法第288条规定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定罪处罚,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利用“伪基站”非法经营的,侵犯国家市场管理秩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法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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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什么是侮辱罪的构成要件
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谓名誉权,是指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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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侮辱罪的认定
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第2款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诋毁、诽谤他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侮辱法人的名誉可以构成民事侵权行为,而不构成侮辱罪。 (3)对行为人主观过错的要求不同。侮辱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而民事侮辱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也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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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侵犯财产罪]
湖南省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规定施行
6月1日,湖南省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规定施行。 湖南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规定如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是人民币二千元;“数额巨大”的起点是人民币四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是人民币三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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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侵犯财产罪]
江苏出台抢夺刑事案件定罪及量刑具体数额标准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的实际状况,确定了我省办理抢夺刑事案件入罪及量刑具体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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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
职务侵占罪之法律规定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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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贩卖毒品多少克可会判死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贩卖毒品罪量刑: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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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但是,在保护的同时又造成了不法侵害者一定的损害。因此,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滥用防卫权,无限扩大对对方的损害,不仅达不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目的,还会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应有的损害,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不法侵害和防卫两个方面的条件。 1、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条件 (1)必须有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进行正当防卫。所谓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就是说,这种危害社会的行为,不是行为主观想象和推测的,而是客观存在的。 (2) 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这个条件说的是正当防卫的时机问题。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行为已发生并尚未结束。此时,不法侵害行为处于实施阶段。譬如杀人犯正举刀向被害人砍来,盗窃犯正在撬门扭锁。不法侵害行为尚未发生或者已经结束,都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的行为,都不属于正当防卫。 2、正当防卫的防卫条件 防卫行为是由不法侵害行为引起的,它包括防卫对象和防卫限度两个条件。 (1)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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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防卫过当致他人死亡变成故意伤害罪
乙父亲张甲向五河县公安局投案。 被告人张乙为了本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甲、张丙明知张乙实施犯罪而提供财物、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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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贩卖毒品死刑量刑标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省拟定的关于贩卖毒品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经我院审查修改,并征得你省同意后,已经提交我院审判委员会第318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修改定稿的“标准” 电告你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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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侵犯财产罪]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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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
盗窃后退赔所有损失能否免除刑罚?
问:钟山县一男子刘某,伙同他人入室盗窃,盗走一辆女式摩托车和人民币2200元。失主通过家中监控指认出来后,刘某与同案人退回了被盗的价值2700元的摩托车,并退赔了人民币3000元企图私了。请问:刘某退赔失主全部损失后,是否构成盗窃罪,能否免除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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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