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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活动,维护信用卡管理秩序和持卡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1张以上的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20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09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修正) 为依法严惩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财产罪] 职务侵占罪的几个问题
笔者承办多起职务侵占案件,发现职务侵占案件常见的几个辩护点: 1、关于主从犯,职务侵占案件一般来说系多人共同实施,这里就涉及到主从犯的区分问题,一般来说,主从犯主要从犯意形成,犯罪组织实施、犯罪所得分配等方面进行区分。因此,对于犯罪作用小,在犯罪中处于从属、辅助性地位的人,要往主从犯方面去辩护。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1次会议、2009年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胡骅
[破坏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总结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解析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什么不同?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何不同?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怎么判刑? 对“足以造成”“严重危害”等几个词语的解释 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怎么处罚 什么是并处罚金?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解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的有关标准而仍然继续生产的;在销售环节上表现为,明知所销售的产品不符合标准而仍然予以出售的。 过失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疏忽行为而导致出现了不合格产品的,或者销售了不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的不构成犯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犯罪目的,一般来说只能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 主体要件 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成为此罪的犯罪主体。
咨询律师: 胡骅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是结果犯,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公安局才能立案检察院才能起诉。 所谓造成严重后果,在本罪中主要是指:(1)毁人容貌,即导致容貌变形、丑陋及功能障碍的,如使人皮肤变黑、脸上长斑、头发脱落等;(2)致人产生肉体较大痛苦的,如皮肤红肿、灼痛、瘙痒等;(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亦应以他罪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论处。所谓造成严重后果,在本罪中主要是指: (1)毁人容貌,即导致容貌变形、丑陋及功能障碍的,如使人皮肤变黑、脸上长斑、头发脱落等; (2)致人产生肉体较大痛苦的,如皮肤红肿、灼痛、瘙痒等;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因容貌被损自杀、离婚、精神失常等。
咨询律师: 胡骅
[破坏经济秩序罪] 坑农罪解析
《刑法》里没有“坑农罪”,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字太多,读起来很不方便,一般将“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简称坑农罪。 假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是以不是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的物质冒充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是指以不合格的或者已经失效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坑农罪的立案及处罚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23条规定: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咨询律师: 胡骅
行政部门批准,并有医院器材专用标志,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这些器械和材料,虽然不是药品,对人体健康同样起着重要作用。如用不合格的硅胶做乳房填充剂与吃假药的后果没有什么区别。 个人保健用的按摩器、按摩器、暖水袋、健身器材不属于医疗器材。 什么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有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就必然有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咨询律师: 胡骅
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立案标准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材料中含有超过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解读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大部分罪名把伪劣产品划定为一个罪名,却把生产、销售伪劣药品却划分为两个罪名。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劣药罪: 什么是假药? 假药,顾名思义,以不是药品的东西冒充药品生产、销售。 包括: 1、药品所含成分的名称与规定的标准不符合。 如标明是虎骨酒,实际是猫骨酒。标明是人参,实际是党参。 2.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解读
是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加入有毒有害物质的目的是为了销售。不是为了销售不构成此罪。有的贫穷的农村,农民打扫旧砖墙泛起的白碱(硝酸盐)代替食盐。农村办喜事请客蒸馒头用硫磺熏,使客人看着馒头白。这都属于不良习惯,不构成犯罪。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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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解析
哪些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构成犯罪? 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销售营利不构成此罪。如自家腌制的咸菜、自家屠宰的鸡鸭,自家做的饭菜、自家配置的偏方,自己打制的沙发、自己组装的电脑。这些物品也是经过加工、制作的,但目的不是为了销售营利,不会扰乱市场经济。 生产伪劣产品,有少量销售,销售金额不够五万元的,不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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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二罪的相同点: 1、都属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 2、都是危害不特定的人群的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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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1〕7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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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致人死亡如何定罪 对于诈骗罪,其量刑标准如下: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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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此可见,如果犯诈骗罪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犯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2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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