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法罪名

刑法
罪名

刑法罪名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刑罚罪名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贪污贿赂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辩护词
故意杀人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受被告人李某家属的委托和上海市长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依法担任被告人李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的辩护人,出席今天的法庭审理。通过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不持异议,但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不具有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且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不大,依法应从轻处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解读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但不是所有事故受害人均需要伤残评定,明显不构成伤残、无需进行伤残评定的案件,时效期间如何起算?还有,有的受害人符合构成伤残条件,但却因鉴定费等原因不积极地进行伤残评定,时效期间总不能一直不起算,诉讼时效制度的本来目的就是对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加以制裁,但对于受害人伤残评定之前的懈怠行为却无法制裁,由此看来,这个规则也有重大缺陷。
咨询律师: 胡骅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的评定。 2 总则 2.1 目的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的确定提供评定依据。 2.2 鉴定原则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渎职罪]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 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对于职务侵占具体数额的量刑问题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财产罪] 什么是走私淫秽物品罪
百五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淫秽物品”,是指除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图片、书刊以外的,通过文字、声音、形象等形式表现淫秽内容的影碟、音碟、电子出版物等物品。 走私淫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属于走私淫秽物品罪“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至一百盘(张)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至二百盘(张)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犯财产罪] 什么是网络盗窃罪
网络盗窃罪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利用盗窃密码、控制帐号、修改程序等方式,将有形或无形的财物和货币据为己有的行为。 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均未将虚拟财产纳入《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中,按照《刑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盗窃虚拟财产“不为罪”。但是,如果真的“不为罪”,势必助长网络盗窃行为。所以,笔者认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应当视为盗窃罪,并依《刑法》26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刑法》第363条第1款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的处罚规定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殴打、侮辱”,主要是指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侮辱行为,如打骂、游街示众等。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区分
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区分    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2.划清违法拘捕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咨询律师: 胡骅
[破坏经济秩序罪] 非法拘禁罪的两个主要特征
非法拘禁罪的两个主要特征 首先是实施了拘禁他人的行为。 其次是这种拘禁行为是非法的。拘禁行为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捆绑、关押、扣留等,其实质就是强制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在我国,对逮捕、拘留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必须由专门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危害公共安全罪] 非法拘禁罪相关疑难问题详解
非法拘禁罪相关疑难问题详解 (1)司法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后经查明无罪,立即予以释放的,这种情况属于错拘错捕,不是非法拘禁。但是,如果已经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解除强制措施,有关执法人员仍拒不释放或者拖延释放的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财产罪] 盗窃罪一案(一审)辩护词
盗窃罪一案(一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我们受xx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受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指派,由我担任其今天本案被告人xxx的一审辩护人,今天依法出席本案的审判活动。开庭前辩护人认真研读了起诉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结合今天的庭审事实,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xx犯盗窃罪的定性没有异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5条、第386条(受贿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163条规定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就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这看似好像没有疑问。但是,如果仔细研究就会发现,该法条的第三款存在模湖之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坏经济秩序罪] 网络赌博应判处多少年
网络赌博应判处多少年 1、中国刑法赌博罪的相关规定有: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可判多少年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可判多少年? 一、释义 本罪是指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予以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刑法条文 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18号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什么是侮辱罪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法释〔1998〕30号) 第六条 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 三、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什么是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法规规定 《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 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咨询律师: 胡骅

犯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7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