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看透医疗期2015升级版

发表时间:2015-08-20 浏览次数:494

医疗期在劳动法中是一个容易让7个典型问题并进行解析,看看这篇文章,你就明白医疗期是什么了。

1劳动法中的医疗期含义并非指劳动者需治疗的期限,而是一段解雇保护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您看明白了吧,是一段”。其实,这里的不得解除不能理解为绝对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9条的情形,即有重大过错,一样可以解雇。

2不是治疗时间多长,医疗期就多长。医疗期期限长短取决于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和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注意:这是国内绝大多数地区的计算方式,上海的算法不一样。

上海特别规定: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但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对医疗期有特别约定且该约定长于上述规定的,则从其约定。

3这是医疗期内合同到期如何处理“相应的情形消失时[1996]40号)规定,职工临近劳动合同期满才发病,累计医疗期未满而劳动合同期已满,且需停工休息治疗的,根据劳部发34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期满为止;在疗期内医疗终结的,医疗终结之日即可终止劳动合同;对其中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不需停工休息治疗者,只要合同期满,便可终止劳动合同。

4依据劳部发(309号规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1、连续工龄不满60%计发;2年不满70%计发;4年不满80%计发;6年不满90%计发;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特殊疾病医疗期最少24个月吗(劳部发)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1)最少24个月的医疗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6期刊登了江苏的一个案例,《梁介树诉南京乐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其中的裁判摘要是这样的: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满时终止。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用人单位的解除或者终止通知书2)按工作年限计算医疗期:广东规定,特殊疾病医疗期也应按劳部发24个月的医疗期。

5《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6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但终止劳动合同支付医疗补助费的条件不同,按照原劳动部的规定,需鉴定为5-10级才可享受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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