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产权之后爷爷是否有权加名

发表时间:2012-09-24 浏览次数:44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国商品房产权只有70年,70年后政府可以无偿收回!

法律咨询:

十多年前动迁的时候是6个分的(我爸.我妈.我.我姐.爷爷奶奶)那时是公房.过了几年我爸妈把产权买了下来(买时爷爷奶奶签过字"就是那个什么公房转私有房的合同",买后就我爸妈名字).现在(奶奶已故)叔叔说爷爷他来扶养。说爷爷奶奶当时买产权的时候不懂,要反悔.现在要把名字上去。那爷爷有没有这权力?如果能加那我奶奶的已故的那份是不是也要算上?我爷爷现在还没提加名字,但年世已高如果百年之后叔叔他们要打关司争爷爷奶奶的份额是不是有效?有人说:这个东西要看当时你爷爷是不是真的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还有就是这一点要法院认同才行,光是你们认为还不行。如果法院认定现在你爷爷的说法是对的话,你们有可能就没有胜算了是不是这样的? 我爷爷那时年轻肯定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律咖网律师解答:

购买产权当年,爷爷奶奶亲自签署了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就表明同意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你父母名下,现在也是不能反悔的。因此无论确权还是将来继承都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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