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经济类 > 工程建筑 >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玉政办发〔2007〕150号
颁布日期:2007-07-2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7〕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玉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桂办发〔2006〕4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6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是一项探索创建符合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和适合玉林实际的农村文化创新工程,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玉林、加快全市农民致富步伐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能力、占领农村文化阵地、提高农民素质、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实施工作,促进文化、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目标和任务

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建设主体,以文化项目为建设载体,通过政府+企业+农户的建设主体多元性和利益共享性的建设模式,探索一条以政府为主导,国有民用、公助民办、民办民用,国有与民间相结合、经济与文化相互动、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农村文化建设新路子,使文化在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形成带动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文化经济新模式。

三、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主要模式

(一)文化项目带动型。以当地文化资源和条件为基础,以文化项目建设为契机,通过做强做大文化项目,使文化项目与乡村建设融为一体,带动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二)民族生态文化型。以当地文化遗产为依托,以持续发展为目标,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文化活动,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实现民族文化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文化知识致富型。以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为载体,以“知识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为渠道,提高农民思想文化素质,帮助农民增长科学知识和致富技能,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拓宽致富门路。

(四)休闲文化旅游型。以农业和农村为载体,以民族民俗文化为特色,挖掘本地旅游文化资源,利用农村自然环境和农村特有的乡土文化开展乡村旅游,通过集观光、娱乐、体验、知识教育于一体的新兴休闲旅游促进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民致富。

(五)农业生态文化型。以生态农业为特色,以建设文化生态家园为切入点,利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尊崇自然的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文化与经济并行发展。

四、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试点工作

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五种模式是在我区各地区成功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它们各具特色,有各自的发展环境和条件。文化项目带动型的阳朔模式的发展条件是:有独具特色、适于挖掘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有好的文化项目和相应的市场需求;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能满足城市游客食、住、行基本要求的基础设施。民族生态文化型的靖西模式的发展条件是:有丰厚且独具特色的民族历史文化资源,农民群众具备一定的市场经济意识,有相应于开发文化产业的市场需求。文化知识致富型的横县模式的发展条件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建立联动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合力推进。休闲文化旅游型的恭城模式的发展条件是:有可供挖掘的旅游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交通便利,靠近消费市场;有怡人的自然环境,有一定的农业发展基础;能满足城市游客食、住、行基本要求的基础设施。农业生态文化型的北流模式的发展条件是:有怡人的自然环境;有一定的农业发展基础;有能力强威望高的村屯领导人。

各县(市、区)要根据上述五种模式的发展条件选取一种或多种模式进行试点、推广、普及。

玉州区、福绵管理区可依托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花卉基地,通过整合丰富物产资源,形成集花卉生产、旅游观光、传统小吃、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立体生态文化园。

北流市在完善、推广、普及农业生态文化家园建设的同时,可以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为载体,以“知识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为渠道,以农村党员示范户为重点,以涉农科技人员为支撑,大力推动农民学科技、用科技、普及科技,不断增强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拓宽致富门路。

容县可以建立容县立垌国兰基地,全力把其建设成为全市、全区乃至全国的文化生态旅游点。并依托立垌、鸡冠冲、三合、高垌、沙田五个兰花培训基地和面上的13个兰花示范片,创立“基地+协会+公司+兰农”的产销模式。

陆川县可以乌石谢鲁山庄为依托,结合农村自然环境和农村特有的乡土文化,通过开展集观光、娱乐、知识教育于一体的乡村休闲旅游促进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民致富。

博白县可以客家文化、桂南采茶戏(已被评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喃嘟乐等文化遗产为依托,弘扬客家文化精神和王力精神,打响王力文化品牌,扩大“中国编织工艺品之都”的影响,使文化资源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实现民族文化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兴业县可以城隍镇大岭脚村“岭南第一岩”龙泉岩和国家3A级自然风景区鹿峰山为依托,以当地手工特色小吃酸料为补充,以李宗仁屯兵遗址、中共兴业特支遗址、震声楼等文化资源为基础,促进文化与旅游产业协调发展,形成文化项目与乡村建设融为一体的文化项目建设发展模式,带动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各县(市、区)要充分整合和利用本地文化资源,开拓创新,培育试点,创造性地探索适合当地文化建设并推动经济发展的模式,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建设。

五、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主要措施

以2007年为实施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启动年,在“十一五”期间,根据全市的资源和实际情况,采取典型引路、逐步推进的方法,推进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

(一)坚持政府主导,形成政策保障机制。一是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不断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的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市、县(市、区)财政每年要预算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致富工程建设。要整合相关的政府性专项资金,集中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在政策范围内以各种形式兴办文化实体,采取国有、私营、中外合资、民办公助、村民股份制、个体承包及企业合资、独资等多元化投资形式参与文化致富工程建设。提倡结对帮建,发动各类挂点单位帮扶当地村屯开展新农村致富工程建设。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促进农民自办文化的健康发展。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支持农民兴办农民书社、电影放映队,大力扶持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业余剧团。三是简化审核程序。对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登记审核程序,在土地使用、信贷、行业政策等方面,享有与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

(二)运用现代经营管理手段,形成产业运行机制。树立产业观念,使农村初级资源型文化产品开发逐渐走向市场型开发,形成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形式的文化支柱产业。建立相应机制,促进农村文化产业的良性运行。

(三)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形成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各类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农村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使他们成为熟悉市场经济规则、熟练应对市场运作的新一代农民。要积极推进农村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采取各种措施吸引各类高素质人才,为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建设服务。

(四)树立和推广先进典型,形成激励创新机制。在广西目前已有的五种模式基础上,创新文化致富工程模式,不断总结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新鲜经验,树立和推广典型。各级政府要大力宣传、表彰和奖励一批对文化致富工程项目建设有重大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树立典型,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七、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组织保障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扶贫攻坚计划,列入创建文化先进县(市)、乡镇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相关评价体系。要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玉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策划服务、监督检查工程的实施情况。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龙虎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锦第、市文化局局长李克担任,成员有市文化局副局长张国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吕文德、市科技局副局长林家盛、市财政局副局长胡剑彪、市农业局副局长李品佳、市环保局副局长林强、市旅游局副局长马基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李克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二)明确职责,强化协调。政府是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责任主体,各级各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要以县(市、区)为主,通过典型示范、试点带动、指导策划、帮助支持,整体推进文化致富工程建设。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如下:

1.县(市、区)人民政府

(1)把实施玉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纳入本县(市、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财政预算范围,纳入重大事项经济督查范围。

(2)制定本县(市、区)致富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对照广西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建设的五种模式,结合本县(市、区)实际,明确选点思路和标准,落实工程建设选点工作。

(4)加强汇报沟通工作。每季度末的30日前要将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书面报市新农村致富工程办公室,每年12月25前上报工作总结。

2.市政府办

协调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实施过程的有关事宜,开展督查工作。

3.市文化局

(1)做好工程建设的日常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

(2)建立新农村致富工程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和促进工作落实的各项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推动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3)做好总结汇报工作。每季度要将工程建设总体进展情况报市政府,年终有工作总结。

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将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纳入本市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参与编制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基本建设规划,并对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建设计划进行检查、指导。

(3)指导、扶持致富工程项目建设,对资金筹措方式和办法提出建议。

5.市科技局

(1)将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列入有关科技项目计划。

(2)配合支持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指导、扶持农民提高生产科技水平。

6.市财政局

(1)将市级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2)落实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事业经费投入,加强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经费管理、监督。

7.市农业局

(1)制定有利于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发展的农村产业政策,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与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紧密结合,指导、扶持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优势产业项目的培育发展。

(2)紧密结合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需求,指导、扶持新农村劳动力培训,普及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知识。

8.市环保局

(1)将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列入有关生态农业建设计划。

(2)指导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资源开发活动。

9.市旅游局

(1)将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列入有关旅游产业项目建设计划。

(2)积极指导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旅游项目、生态旅游项目、旅游工艺品项目等。

(三)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要求扎实推进致富工程建设各项工作,不搞形式主义消极应付。市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对文化致富工程项目建设有重大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思想不重视、行动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必要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9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