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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06-07-03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中共白银市委办公室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七月三日

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

为进一步增强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功能,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紧密结合城市社区建设的实际,以实现“五个好”为目标,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社区班子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动力,以改善社区办公和服务设施为突破口,改进社区管理、完善社区功能、强化社区服务,努力开创新形势下社区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社区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为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

(二)坚持民主自治。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实现居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逐步形成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坚持共驻共建。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和协商议事机制,整合社区资源,充分调动驻区单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区域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形成共驻社区、共建社区、共享社区资源的良好态势。

(四)坚持责权统一。明确社区组织职责和权利,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依法加强管理,增强社区管理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工作水平。

(五)坚持分类指导。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培育特色,树立典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社区管理体制和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社区班子和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条件得到较大改善,逐步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一)健全社区组织体系

1、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社区党建工作要适应城市改革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全体党员为主体,驻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1)按照“一社区一支部(总支、党委)”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建立党组织,具备条件的可以建立党总支或党委。

(2)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改进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对居民党员、离退休职工党员、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等进行分类教育管理,增强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建立健全社区党建联席会、协商议事会制度,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积极组织驻区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服务和公益性活动,发挥“双重”作用。

(4)社区党组织积极帮助指导驻区“两新”组织及时建立党的组织,不断扩大社区党建工作覆盖面。

2、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体系。

(2)规范和完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基本管理制度,健全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强化社区依法自治功能。

(3)建立健全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年协会、计生协会等组织,大力培育和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使其逐步承接从政府部门中剥离出来的部分社会职能,承办各类社区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需求。

(二)加强社区班子和工作者队伍建设

1、加强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尤其要配强选好党组织书记。社区“两委”班子和成员形成以中青年干部为主体,梯次配备的年龄结构,35岁以下的要占一定比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80%以上。

2、规范用人机制。加强教育,严格管理,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干部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采取“选派一批、考选一批、招聘一批”的办法,调整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培养建设一支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社区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社区居委会班子中党员成员全部实行交叉任职。要按照每千名居民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

3、强化教育培训。把社区干部培训纳入整个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县区、街道(镇)每年都要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通过学习座谈、工作研讨、经验交流、授课培训和外出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4、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社区志愿服务意识,弘扬社区志愿服务精神,加强对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的组织引导,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根据居民的特长,建立各种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青少年学生以及离退休人员等加入自愿者服务队伍,充分发挥驻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知名人士的作用,优化志愿人员结构,壮大自愿人员力量。到2008年,全市有10%以上的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三)培育健全社区服务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网络化,加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点)和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站点)建设。鼓励和引导社区面向市场开展服务性经营活动,创办经济实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

1、完善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体系

(1)着眼提高社区居民整体素质,繁荣社区文化,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不断加强社区宣传栏、图书室(阅览室)、党员活动室、社区居民活动中心、市民学校建设,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创建各种类型的学习型组织,建立覆盖各类人群的多渠道、全方位的社区学习服务体系。

(2)逐步完善社区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鼓励驻区单位开放教育、文化体育场所,充分利用社区公共场所,形成社区公益文化设施共享,文体活动共同参与的局面。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社区休闲广场、演艺厅、棋苑、网吧等文化场所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培育群众性体育组织,配置相应的健身器材,鼓励引导各类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等活动,增强居民群众的社区意识和认同感。

(4)调动社区资源和力量,支持和保障社区内中小学校开展素质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2、完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以满足居民保健、医疗、免疫、计生工作的基本需求为出发点,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为重点,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08年,基本达到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内建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覆盖不到的区域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

(2)市、县区政府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域规划,在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3)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积极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实施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满足广大居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健需求,努力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4)大力培养社区卫生服务技术和管理人员,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保证服务质量。建立民主监督制度,把社区居民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保障功能,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

3、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通过提供就业再就业咨询、再就业培训、就业岗位信息服务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和援助。探索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促进和帮助享受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相关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2)加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快老年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兴建老年公寓。促进和帮助城镇居民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3)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他们的就业及收入状况,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开展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加强对社区捐助接受站点、“慈善超市”的建设和管理。

4、完善社区安全服务体系

(1)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按照“一区(社区)一警(警务室)”的要求,建立健全法制、民调、治保、联防、帮教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积极构筑以社区民警为主体,社区治保会和物业保安为依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

(2)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白银”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平安白银”创建活动,通过3年努力,使全市90%以上的社区达到“平安社区”标准。

(3)结合“五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大力开展打击“黄赌毒”和禁止传销活动,定期开展周边环境整治,积极开展“打、防、控”建设活动。

(4)注重加强对社区居民特别是青少年法制教育,切实做好轻微违法青少年和后进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做好社区内“两劳”人员、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

(5)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和“以现居住地为主,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互相配合”的原则,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为流动人口的生活与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相关手续,取消不合理收费,建立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站,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

(6)建立完善收集、反馈社情民意的工作机制,做好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保障社区居民安居乐业。

5、完善美化优化社区环境体系

(1)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加强社区美化、绿化等设施建设和住宅小区、道路、公共设施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形成以街道社区为主体,以绿化美化、卫生保洁、环境监督队伍为依托,以驻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参与为保证的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新格局。

(2)建立和落实居民小区、驻区单位、沿街铺面“门前三包”(包绿化美化亮化、包卫生保洁、包环境治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大检查,督促驻区单位落实“周末大扫除”制度,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切实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

(3)加强对环境的保护,防治各类污染,控制噪声污染,搞好废水、废气、废渣的综合治理。

(四)改善社区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

1、加强社区阵地建设

(1)从2006年开始,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每年规划建设20个左右的社区办公阵地,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社区全部有独立办公阵地。

(2)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社区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进行建设和管理。

(3)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统一要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社区新建的活动阵地全部达到300m2以上和“四室一厅一中心”(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图书室、警务室、服务大厅、社区居民活动中心)的标准。

(4)不断拓宽社区阵地建设投资渠道。采取以市、县区两级财政投入为主,街道社区自筹,社会捐助,驻区单位支持的办法,有效整合人力、物力、财力资源,

落实社区阵地建设经费。

(5)结合建设“数字白银”,建立健全社区服务救助电话和微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化、管理自动化。

2、切实为社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把社区工作运行费用纳入县区财政预算,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驻区单位支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投资机制,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社区居委会工作运行经费要按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安排,及时拨付到社区,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情况逐步提高。

3、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

把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生活补贴纳入县区财政预算,提高工资待遇,并把社区工作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社区工作者退有所养。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生活补贴逐步达到当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水平,并随当地经济的增长同步提高。积极帮助社区工作者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切实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和落实社区建设工作责任制,明确市、县区长为社区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镇)主任(镇长)为直接责任人,社区居委会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作用,切实推动各项工

作任务的落实。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规划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不断总结经验,促进本规划的全面落实。各县区和街道(镇)也要建立健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充分发挥在社区建设中统揽全局、宏观管理的领导职责,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计划,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本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按照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要求,建立部门相互配合的协作机制,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组织部门要结合社区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宣传部门要加强社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社区建设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做好社区建设的指导工作,总结社区建设的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创建活动。群团组织要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做好社区的群众工作。政府有关部门要围绕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法律援助等社区建设的内容和项目,制定相应措施,进行业务指导,共同推进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工商税务部门要对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兴办的各类服务项目,对社会团体、下岗失业人员兴办的社区福利性、慈善性、公益性等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在收费、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以推进社区事业社会化进程。

(三)典型示范,增强动力。积极开展创建社区建设示范城和示范街道、示范社区活动,推动社区建设向高标准、规范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全市社区建设整体水平。3年内,争创1-2个“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2-3个“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城”。开展以服务优良,环境优美,文明和谐为内容的“双优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建立社区建设工作示范点,力争使90%以上的社区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凡被命名为全国、全省和全市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由市政府分别给予3-5万元的奖励。深入开展争做“文明市民”、争创“五好文明家庭”和“文明楼院”等活动,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引导居民热爱自己的城市、社区,共同建设美好家园,自觉维护城市和社区的良好形象,推动文明社区、文明街道、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

(四)考核检查,督促落实。建立健全社区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市、县区和街道(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作为考核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县区每半年要对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照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逐项检查,确保各

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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