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经济类 > 工程建筑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07-08-03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民居和乡镇公用设施抗震设防工作,逐步提高城乡整体防震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6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重要意义

我市地处南北地震带北段,除白银区外,平川、靖远、会宁、景泰均位于地震烈度Ⅷ度地区,景泰县位于中国地震局和甘肃省地震局划定的祁连山中东段地震危险区内,1996年和2000年曾发生两次6.2级和5.9级地震,历史上的红水县曾遭受过毁灭性破坏。会宁县、靖远县及平川区毗邻海原地震断裂带。遭受过1920年海原8.5级大地震的严重破坏。地震灾害不仅给我市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而且严重制约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目前,我市城市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已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逐步增强。但在广大农村和乡镇,公用建筑和农民自建住房抗震设防工作仍然十分薄弱。我市现有农村人口近150万,有近40万人口居住在地震危险区,110万人口居住在地震高烈度区,由于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防灾意识淡薄,大多数房屋未经正规设计、施工,以土木、砖结构的平房居多,抗震能力普遍低下。根据已发生的破坏性地震的情况来看,5级左右甚至较低级别的地震,往往就能造成大量的房屋倒塌损坏和严重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地震安全问题比较突出。

实施地震农居示范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造福全市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实施好这项工程,对增强农村民房抗震防灾能力,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市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住宅建设,我市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面临着强烈的社会需求和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为统领,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广泛发动群众,运用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把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住宅建设、村镇改造、小城镇开发建设、灾区重建、扶贫移民、生态移民建设等结合起来,逐步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切实提高全市农村地区防震抗震能力。

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全面发动,正确引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经济实用、抗震安全、改造与新建并重;坚持政府补贴与群众自筹相结合,以群众自筹为主;坚持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坚持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全面提高我市农村防震抗震水平。

目标任务:总体目标是按照在遭受6级地震时房屋不倒塌的原则,争取用3年时间,通过对全市农村民房震害的调查与研究,提出一系列适用不同经济水平、地震环境、房屋类型和风俗习惯的房屋抗震技术和建造图集。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组织开展地震农居示范工程,提高全市农村地区民房和公用设施的防震抗震能力。远景目标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推广地震农居示范工程成果,建立健全全市村镇房屋抗震减灾法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农村地震安全农居工程,使我市农村房屋达到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在地震发生时,不会造成重大伤亡。

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村居民基础数据调查与抗震能力的评价。通过农村民居基础资料调查,综合评价各县区农村民居的抗震能力,建立农村民居基础数据库,为震害防御技术研究和地震救援、地震应急以及制定防震减灾规划等提供依据;二是组织开展农村民居震害防御实用化技术研究与开发。在基础资料调查和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发适合不同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结构类型的农村民居抗震实用化技术,编制农村民居抗震技术规范和抗震建造系列图集,为提高农村民居的综合抗震能力提供技术支撑;三是组织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建设。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利用已开发的农居抗震实用化技术,开展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区、示范村、示范户建设,为全面实施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四是开展农村民居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技术培训。加强农村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强化技术培训,逐步提高农民建设安全家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培养一大批掌握农村民居抗震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建筑工匠,为全面实施地震安全农居工程提供基层技术服务队伍;五是建立农村民居抗震防灾技术服务网,为农村建设规划和民居民宅建设、农民和建筑工匠提供长期的相关技术服务及各种信息咨询服务;六是建立对地震安全农居工程投入机制、相关政策的研究,为建立农村民居建设抗震设防长效管理机制和必要的政策保障体系提供科学依据。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社会宣传,增强对实施地震农居示范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实施中,为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县区地震、建设、国土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配发简明实用的宣传材料,指导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国土员在所在乡镇,做好工程场地的选址、设计施工、抗震技术等宣传工作,切实为群众建设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提供技术服务。

(二)开展农村公用设施和民居防震抗震普查,做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建设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制定计划,从2007年开始,利用半年时间,开展乡镇公用设施和农村民居抗震性能普查工作,重点对1993年以前建成的乡镇公用设施和农村民居分窑洞、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坯结构等进行抗震性能鉴定与评估。鉴定工作由县区政府组织实施,村镇公用设施由房屋使用单位委托县区城建局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农村民居由县区政府统一组织进行。通过对各县区农村民房抗震能力的调查与研究,提出一系列适合不同经济水平、地震环境和民俗习惯的、具有相当抗震性能的房屋建造图集,为全市实施地震农居安全示范工程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和技术支撑。

(三)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工作,指导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有序进行。地震部门要充分利用乡镇农村公用设施和民居防震抗震性能普查和评估的基础资料,研究开发实用化震害防御技术,制定地震救援、地震应急实施方案,指导乡镇编制村镇抗震减灾专项规划,为村镇建设提供科学的抗震设防依据。建设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村镇防震减灾规划管理,严格规划审批,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村镇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国土部门要充分发挥村镇规划的调控作用,本着不侵占新的农田和保护耕地的原则,鼓励村镇建设向荒滩、荒地发展。有条件的乡镇,对相对集中的农村居民点,要引导农民按照规划布局进行建设,避开地震断裂带、抗震不良场地和滑坡、泥石流、塌陷、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

(四)坚持统一规划,加快村镇危旧住房改造。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综合开发的原则,依据乡镇总体规划,坚持抗震改造与拆迁重建并重,努力实现存量住房和增量住房与防震减灾能力同步提高。各县区对列入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计划的建设项目,要制定土地优惠政策,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开发商参与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建设。纳入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计划的乡镇国有企业危旧房屋改造项目,可享受省上住房解危解困工程优惠政策,减免相关费用。

(五)抢抓机遇,积极推进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十一五”期间,国家和省上将启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工程建设。市发改、地震、建设、民政、农牧、扶贫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和省上的扶持政策,制定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向上申报扶持。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村镇作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结合政府政策性补贴、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水库移民、征地安置、灾区重建等,推广已开发的村镇房屋抗震防灾技术措施,在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工程的基础上,带动全市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

(六)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推进农房建设和改造。各县区要按照经济实用、抗震安全的要求,把建设地震安全农居与发展农村经济、提高村镇建设水平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网络,加强村镇民居抗震技术服务和政策引导,鼓励农民建好房屋,改善居住条件,加快村镇建设,把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与扶贫移民,农村公路建设、农网改造、人畜饮水、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工程结合起来,创造更加完善的居住条件。当前,各县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定2—3个县级示范点,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以点带面,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地震部门要加强小康住宅建设抗震设防监管,督促办理抗震设防审批手续,严把工程抗震设防关,指导乡镇选择场地时,避开地震断裂带、抗震不良场地滑坡、泥石流、塌陷、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建设部门要尽快完善农村住房建设标准,组织有关专家编制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地震安全农居建设系列图集。在施工过程中指导群众按标准要求设置过梁、圈梁、构造柱,选择有利于抗震的建筑结构和建筑材料,使建成的房屋基础有可靠的锚固,纵横墙体之间有必要的拉结,以增强房屋整体抗震性能。各县区建设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标准除满足经济、美观、适用的要求外,还要满足抗震设计规范三级水平的抗震目标,即:在发生3级以下地震时,房屋结构应维持在弹性状态,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在发生4—5级地震时,房屋重要结构部位能够进入塑性状态,结构不破坏,经修复可以重新使用。在发生6级左右地震时,要确保房屋结构节点之间有可靠的连结,房屋不倒塌,不造成人员伤亡。

(七)动员全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资金。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以群众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政府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各级示范工程的基础性工作和农村特困户、贫困户建房。农民住房建设主要依靠农村建筑工匠完成,有条件的乡镇可将本地的建筑工匠组织起来,以互助等方式参与农居建设。

县区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地震农居示范工程专项资金,以确保乡镇公用设施和农村民居抗震性能鉴定与评估、乡镇防震减灾专项规划编制、地震安全民居建设图集编制、建筑工匠培训等工作顺利实施。发改、扶贫、民政、农技等部门要开展鼓励农村和农民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资金投入,补助办法等相关政策研究。要开展非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发放试点,拓宽农民建房融资管道。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整合资源,把各类救灾重建资金、扶贫资金以及各对口扶贫单位的扶贫投入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结合起来,加大对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投入。

(八)组建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民心工程。市上将成立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地震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农牧局、市扶贫办等单位共同组成。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工作检查指导,确保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建立责任制,尤其要落实乡镇领导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九)及时总结、研究推广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成果。各县区要及时研究解决实施地震农居示范工程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改、建设、地震、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对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进行技术研究和推广,提出加强农村民居和乡镇公用设施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建立全市村镇房屋抗震减灾政策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全面实施。

四、强化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质量

各县区要加强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项目的监管,建设、地震部门要指导乡镇,培训专职人员,对农民建房进行现场指导,切实抓好建筑工匠的培训,认真开展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和政策法规培训,以确保农居建设质量。发改委、财政和物价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清理农民建房不合理收费,减轻农民建房负担。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7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