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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打击散布虚假违法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筑府办发〔2008〕184号
颁布日期:2008-12-04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筑府办发〔2008〕184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打击散布虚假违法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打击散布虚假违法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贵阳市打击散布虚假违法信息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贵阳、平安贵阳,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严厉打击各类散布虚假违法信息行为的重要指示,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以公安部门为主,联合相关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组织集中开展打击散布虚假违法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各参战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散布虚假违法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切实履行法定职能职责,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将专项整治行动打出声威、打出实效。为指导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以及其他传播虚假违法信息行为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贵阳市打击散布虚假违法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申振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蔡定荣(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员:高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海涛(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余永贵(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晓渝(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道权(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亚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唐振江(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彭兵(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宋世群(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指令的贯彻落实、行动方案的制定实施以及对战况战果的收集反馈、数据统计和汇总上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蔡定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信息产业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各抽调1人组成(名单附后)。

三、整治重点

本次打击散布虚假违法信息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不法分子伪造、非法印制发票,散发虚假违法商品广告;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邮递等方式兜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以及专门发送发票信息和专门从事代开发票;以各种形式散发介绍嫖娼卖淫、贩卖枪支弹药、窃听器及汽车、非法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等各种不良信息。

四、任务分工

1.对各类非法代开发票、出售假发票的违法行为及案件,由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国税、地税等部门配合。

2.对以各种形式散布介绍卖淫嫖娼,贩卖枪支弹药、窃听器及汽车的违法行为及案件,由公安部门负责查处。

3.对以各种形式在主要街道、经营场所散发商品介绍等非法印刷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及案件,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

4.对利用本地互联网网络、手机短信形式散布虚假违法信息的违法行为及案件,由信息产业、公安、通信运营部门负责查处。

5.对在火车站、客车站窗口及各主干道车行道上散布虚假违法信息的违法行为,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查处。

6.其他未列举出的散布虚假违法信息的违法行为,由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依照自身职责予以查处。

五、工作措施

1.集中打击。由公安部门牵头,国税、地税、工商、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配合,抽调和组织专门力量,对火车站、汽车站、主要街道以及问题明显突出地段,择机组织一至两次街面集中打击行动,抓捕散发各类违法不良信息的人员。

2.深挖线索。加强各参战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沟通和协调,形成打击合力。对各部门在行动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由公安部门组织力量及时讯问深挖,重点打击幕后操纵者及其窝点,力争破获一批大案要案,捣毁一批犯罪窝点和网络,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3.舆论宣传。市属各新闻媒体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要予以大力支持配合,对集中行动情况和打击处理情况,要及时采访报道,向社会公开打击处理结果和典型案例,掀起打击防范虚假违法信息工作的舆论宣传高潮,有力震慑违法犯罪。

六、工作要求

1.公安、工商、国税、地税、信息产业、城市综合执法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分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自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2.分头同步行动。从2008年12月4日开始,由各部门按照各自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分头同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成果要迅速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严格依法查处。对涉及违法的人员,及时予以治安处罚和教育;对构成犯罪的人员,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各类虚假违法信息产生的源头窝点,及时依法取缔。

4.加强情况汇集和请示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汇总各方工作信息,印发工作简报。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5.本工作方案下发后,各区、市、县政府要抓紧制定本级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贯彻落实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建立并落实好长效管理和综合治理机制。

附件:

1.贵阳市打击散布虚假违法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2.贵阳市打击散布虚假违法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联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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