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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2008年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文号:铜署办发〔2008〕18号
颁布日期:2008-03-06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铜署办发〔2008〕18号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2008年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铜仁地区2008年消防工作实施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八年三月六日

铜仁地区2008年消防工作实施意见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区进一步加强社会消防工作至关重要的一年。全区消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水平和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为基础,以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整治火灾隐患为重点,以推进消防工作机制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和防控火灾能力,进一步推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着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的总体稳定,为构建“平安铜仁”、“和谐铜仁”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深化以政府消防工作为龙头的“责任链”建设,强力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建立以法律责任为核心,以政府责任为龙头,以行业、单位和基层组织责任为重点,以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不断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运行机制。

一是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政府责任制,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水平。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深入实施本辖区“十一五”消防工作规划,督促社会各单位认真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和完善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全面提高城镇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加大消防经费投入,保证消防业务基本经费增长不低于上年度财政收入的增长率,按照城区公安派出所不少于2万元、乡(镇)公安派出所不少于1万元标准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业务经费,切实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装备、营房建设等基础建设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从县(市、区)到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村民(居民)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切实可行的县、乡、村三级考评奖惩激励机制,切实抓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村民组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前移火灾防控关口,完善基层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检查督办、行政责任问责、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凡各级政府瞒报、漏报火灾数据,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法定职责,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

二是加强社会各单位职能联动,构建社会公共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规划、工商、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把消防安全关,始终把消防安全条件是否落实到位作为实施相应行政许可行政行为的前置条件;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工商、商务、安监、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联席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着力推动社会各单位严格内部管理,强化消防工作考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提升全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

三是夯实基层消防基础工作,合力推进社区消防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切实将社区消防工作列入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示范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和落实社区消防规划,健全完善社区消防工作检查、巡查、督查制度,采取社区集资一点、民政等社会单位补助一点的办法,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和器材装备建设,不断创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新格局。

二、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一)加强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切实把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保障消防工作与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遵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帐,快补旧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保障经费投入,切实加快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各地新建城区和开发区、工业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一并规划,同步建设;对过去城市建设中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设施不完备的,要采取修建消防水池、开辟新通道、增配大型消防水罐车等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满足消防工作需要。铜仁市、思南县、印江县、石阡县要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配齐公安消防站消防车载台、达标配备消防战斗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规划、设计、供水、供电、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将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任期目标;市政、通信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水量、水压充足,信息畅通。

(二)着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各地要按照中央、省、地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要求,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同步立项、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切实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大力推广农村消防工作“三四五八”的先进做法,研究制定各具特色、可操作性强的农村消防工作方案,并按照重点先行的原则,突出抓好新农村试点村的消防规划建设,结合当前农村扶贫工程、希望工程、渴望工程、沼气工程、农电网改造工程等大型项目,引导村民实施灶改和电改,规范农村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努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要立足农村实际,加强农村组织建设,完善农村组织机构,建立起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任组长的村民防火安全委员会,建立村级义务务消防队,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农村消防工作达到有领导机构、有规章制度、有消防规划、有灭火队伍、有器材设施、有消防水源、有宣传氛围、有考评奖惩等“八有”目标,不断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委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公安派出所依法监督”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三)整合资源,加强联动,建立灭火救援力量网络体系。创新消防力量增长方式,构建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社会单位专(兼)职消防力量为补充,居民(村民)群众义务消防力量为基础的灭火救援网络体系,是“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要整合社会灭火救援力量资源,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灾害事故灭火救援联动预案,成立由石油、化工、交通、医疗、林业等领域技术人员组成的灭火救援专家组,协调处置建筑火灾倒塌、毒害物质泄漏、化学危险物品爆炸、森林火灾等灾害事故;要优化配置社会救援资源,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出动迅速、全天候执勤的优势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交通、安监、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向公安消防部队提供必要的特种应急救援器材,进一步增强公安消防部队扑救森林火灾、实施交通事故救援和处置易燃易爆、矿山等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发挥救援资源效用,提升社会单位协同作战能力;各乡(镇、办事处)要积极依托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重点对治安联防队员和单位、社区保安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能承担起防火巡查和初期火灾的扑救任务。今年,松桃、玉屏两县要完成政府合同制消防队及其营房、装备建设;其他未建公安消防队的县(特区),专职消防队要达到“四个基本”要求,并把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经费、装备经费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健全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三、突出重点,依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恶性火灾事故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地要以大力开展“全民查隐患、平安迎奥运”为主题,广泛动员群众,大力排查危害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重点排查漏审漏验工程、在建工程、商住楼、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建筑、农村50户以上自然村寨等单位和场所,彻底摸清火灾隐患底数。要结合实际,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以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为重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集中、问题突出的领域或场所进行专项治理。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认真组织好“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除隐患、保平安”专项行动,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好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和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社会消防安全。

(二)大力抓好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各地要切实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单位负责和公安、消防全警动员整治火灾隐患责任机制,不断推进社会监督整改机制建设步伐。要严格按照《铜仁地区重大火灾隐患立项整改暂行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公示、挂牌督办和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制度。要大力提升隐患整改工作的科技含量,通过建立专家论证制度等方式,强化对隐患整改的科学指导,提高疑难火灾隐患整改成效。要加大消防行政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对严重威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充分利用市场手段调节火灾风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引导商场、宾馆、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最大限度地控制和转移火灾风险。特别是保险部门要积极探索推行符合农村防火等防火减灾需求的险种和投保方式,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和保险体系,拓宽农村地区群众的人身、财产保险覆盖面,切实降低群众的生产生活风险成本。

四、建立和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监管机制

消防监督工作不仅是公安消防部门的神圣职责,也是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建立消防部门与派出所共同负责的消防工作监督机制,实行消防执法层次管理,是缓解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重大举措,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地要按照“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总结经验、不断深化”的要求,全面推动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延伸消防监管区域,构筑防火安全屏障;要将派出所消防工作经费纳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并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确定预算经费比例,确保必要工作经费投入。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量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职责和监管范围,积极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社区、农村、小酒店、小网吧、小旅社等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公安派出所与消防部门工作联系、消防监督指导、火灾事故调查协助制度,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行为,着力抓好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建章立制工作,全面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执法规范化、经常化和制度化。

五、构建社会消防宣传动员体系,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一)建全完善消防宣传长效机制。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际,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积极宣传消防法律法规,传播消防基本知识、灭火技能和逃生基本方法,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教育课程进行普及推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等部门要将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培训和科普工作的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阵地优势积极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要面向单位和社区、农村开展消防法制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二)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要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党校、进景区”活动为切入点,切实抓好“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月”、“五月安全周”、“六月安全月”、“119”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全方位推进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三)加强消防安全培训。要积极依托铜仁消防培训中心,加大对各行各业、各单位相关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经常性培训,重点对社会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农村基层消防骨干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完善社会消防分级培训机制,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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