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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06-07-04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襄办发〔2006〕26号

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襄樊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7月4日

襄樊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和全省双拥工作会议精神,实现《襄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奋斗目标,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区)”考核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军事斗争准备为重点,立足基层,务实创新,大力开展双拥共建和国防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各项双拥政策,着力解决军民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动员和号召全市军民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而努力奋斗。

二、创建活动的方法、步骤、任务和目标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7月31日前)

1、六月上旬,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任务、目标、职责和措施,研究部署双拥创建工作,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2、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聂海胜、杨进群同志先进事迹活动。“航天英雄”聂海胜是全国人民、更是襄樊人民的光荣和骄傲。杨进群是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推出的一个新时代爱国拥军典型。要在全市大力开展向聂海胜、杨进群同志的学习、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市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

3、建立健全双拥创建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1)调整充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2)成立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专班。由副市长刘德政牵头,市委、市政府各一名副秘书长,各城区、开发区一名副书记和市、区双拥办主任参加。(3)要对双拥办工作经费和创建工作经费给予财政保障。(4)健全完善双拥办工作机构。

4、大张旗鼓地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把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列入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计划。市委宣传部要尽快拿出《襄樊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宣传纲要》。各新闻媒体要深入基层,深入连队,开设专题栏目,广泛宣传报道在双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全市军民自觉投身到双拥创建活动中来。同时,要在市区繁华路段建立固定醒目的永久性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标牌,在全市上下营造浓烈的双拥创建氛围。市交通局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在襄荆、孝襄高速公路襄樊互通处;襄城区委、区政府在襄荆高速公路隆中出口处;樊城区委、区政府在长虹大桥樊城桥头;高新区管委会在孝襄高速公路(邓城大道)出口处;鱼梁洲管委会在绿洲大道、管委会对面;襄阳区委、区政府在316国道寺湾收费站附近,各设立一块大型永久性双拥宣传标牌。市建委、市城管局、市文明办负责协调落实长虹路经营性广告载体中政策性公益广告部分的双拥宣传标牌;市文体局负责从省运会宣传广告牌中落实3块双拥宣传标牌。双拥宣传标牌设立的具体地点,由市城管局、市交通局负责协调落实。双拥宣传标牌的内容和形式,由市双拥办负责审查把关。建委、城管、交通、园林、市政等相关部门要对这项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二)创建阶段(2006年8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

1、“八一”前夕,市委、市政府、襄樊军分区在襄阳影剧院召开“襄樊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动员大会。”会议由市长主持,市委书记、军分区政委讲话,市“四大家”领导和军分区领导出席,各县(市)区一名主要负责同志、人武部政委、民政局长、双拥办主任,市直各部委办局和驻樊团以上单位负责人,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各行业干部职工、青年学生、驻军指战员代表参加。会议将邀请省军区政治部、省民政厅、省双拥办负责同志光临指导。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安排部署双拥创建工作,在全市掀起争创省级、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的新高潮。

2、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适时修定《襄樊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各项双拥政策。

(1)积极推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社会化发放工作,确保中央和地方配套的抚恤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各县(市)区要在今年8月1日前制定并颁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自然增长办法》,切实落实自然增长经费,使优抚对象的生活达到或略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2)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和省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和完善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统筹机制的通知》精神,2006年8月1日前,研究制定并出台《襄樊市残疾军人医疗保险统筹管理实施办法》,对城乡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予以保障。采取个人自愿,财政补贴,民政扶持的办法,将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全员纳入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看病难问题。同时,市国企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要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妥善解决改制企业中残疾军人的遗留问题。

(3)对城乡义务兵实行现金优待,全市人平优待标准:城镇义务兵不低于300元(其中市区2006年不低于800元),农村义务兵不低于1200元(其中市区2006年不低于1300元)。采取“优待加奖励"的办法,对立功受奖的城乡义务兵给予现金奖励,鼓励襄樊籍现役义务兵奋发向上,苦练本领,报效祖国。市财政局要在“八一”前将市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60万元一次性划拨到位。

(4)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城镇退伍军人和驻军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率要达到100%。军队离退休干部待遇,要按国家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对于军队转业干部,要尽量安排到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担任正团职领导职务的,要尽量安排实职。要实行指令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办法,对城镇退伍军人进行妥善安置,当年安置率要达到100%,实现安置任务结零目标。要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各级财政要将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金额列入预算,并足额拨付到位,市区货币化安置率争取达到60%以上,基本解决退伍军人安置遗留问题。要做好驻军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对于驻军部队随调家属,实行对口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接收。对于驻军部队随军家属,市、区人事部门每年调节适当数量事业单位岗位和公益岗位,妥善安置他们劳动就业。劳动、人事部门要加大措施,对随军家属进行技能培训,并举办退伍军人和驻军随军家属劳动就业专场招聘洽谈会,为其择业创造条件。

(5)要切实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各级政府要把光荣院、烈士陵园、优抚医院、军供站、军休所的建设纳入当地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各优抚事业单位要适应新形势,加快改革步伐,完善管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文明单位。

(6)民政部门要根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商请市教育局、军分区政治部于2006年8月1日前,研究制定并出台《襄樊市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优先解决好军人家属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7)交通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借鉴外地经验,切实解决革命残疾军人、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凭证免费问题。

3、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并配合部队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教学科研、国防施工等各项任务。每年“八一”、春节期间,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驻军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粮食部门要确保军粮军油按质按量供应。公安司法机关要使军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对于破坏军事设施的犯罪嫌疑人,要加大打击惩处力度;要把直接肩负作战任务的驻军部队,列入军事设施重点保护单位。兵役机关要保证兵员质量。宣传、民政部门要在年底前援建3-5个基层连队图书室,并举办一次大型双拥知识竞赛活动。市双拥办要在“八一”前完成《襄樊市双拥工作纪念邮册》的编辑、出版工作。卫生、文化、园林等部门要落实军人优待政策。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从不同的角度,积极开展拥军活动,为创建工作添光增彩。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宾馆、银行等“窗口”单位,要设立“军人优先”窗口和标牌。路桥收费处要设立“军车优先”标牌。

4、建立健全党政军领导与驻军部队联系制度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驻军部队对口共建制度。发挥基层双拥组织作用,动员广大军民积极投身到双拥活动中来,大力开展军民共建,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军民共同构建“和谐襄樊”。对口共建领导和各成员单位,要在共建中切实帮助部队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市建委、市交通局和襄阳区要在“八一”前,将军事经济学院襄樊分院营区往河南方向207国道金湖至清河桥约3公里路段修好。

5、要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号召,发动全市军民特别是广大党员踊跃开展“关爱行动”和“手拉手帮战友”活动,为城乡老复员军人、抗美援朝老战士和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等困难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市直各部门、驻军各部队要联系1-2户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要将这项活动纳入党员“保先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切实抓紧抓好。2006年8月30日前,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政治部、市双拥办要拿出方案并组织实施,争取以明显的效果向建党85周年献礼。

6、驻樊各部队要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群众纪律,完成总部规定的义务劳动日,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大力扶贫帮困,奋力抢险救灾,努力维护社会治安,扎实有效地开展拥政爱民活动。

7、2006年“八一”前夕,邀请南海舰队海军“襄樊舰”报告团,来我市开展市舰共建活动,把我市的双拥工作延伸到祖国的边防海疆。

(三)迎检阶段(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1月31日)

1、组织强势宣传报道活动。(1)在省市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我市双拥创建工作。(2)拍摄双拥创建工作电视专题片和“关爱行动”专题片,在省、市电视台播出,并争取在中央电视台军事频道播出。(3)组织记者采写我市双拥创建工作长篇通讯报道,争取在《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中国社会报》等中央新闻媒体上刊出。

2、九月中旬,组织“襄樊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汇报团”,赴省赴京汇报。下旬,召开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迎检工作。

3、在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委、市政府、军分区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驻军各部队双拥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查缺补漏,及时整改。

4、“八一”期间,在全市上下再次掀起双拥创建活动新高潮。(1)组织“关爱活动”和“手拉手帮战友”活动事迹报告会。(2)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军地军民加强联谊,互办实事。(3)组织一台大型军民文艺联欢晚会。(4)邀请海军“襄樊舰”官兵代表出席襄樊市党政军纪念建军79周年招待会,并到市四中、五中、一中、三中为全体师生作军事报告。

5、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考察团的接待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的双拥创建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是双拥工作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发展创新的好形式,是新时期双拥工作的一个伟大创举。高举双拥旗帜,努力争创国家级“双拥模范城”,不仅能够促进我市双拥工作全面发展,增强军政军民团结,使全市军民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而且对于提高我市在全省、全国的知名度,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将起到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因此,各地、各单位、驻军各部队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当作全市党政军民的一项共同政治使命,认真负责地把各项创建措施落实到位。

(二)坚持“巩固、发展、提高”的方针,把“双拥模范城”的质量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各地、各单位、驻军各部队要严格按照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区)”的标准和要求,从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双拥政策法规建设、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入手,加大创建力度,提高创建质量。由于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区)”实行动态管理,荣誉只属于过去,稍一松懈,就很有可能在本次创建活动中被淘汰,因此,各地、各单位、驻军各部队一定要采取措施,查漏补缺,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使我市双拥工作在建设质量上有一个质的飞跃,为实现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目标夯实基础。

(三)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不断提高我市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双拥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涉及到军地双方和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行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各行各业的大力支持。双拥工作的发展和任务的落实,需要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各级各职能部门的共同落实。各地、各单位、驻军各部队一定要充分认识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建设的重要性,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领导优势和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健全组织的基础上,组织、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的力量和积极性,自觉投身双拥实践活动,通过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我市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国防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要以此为契机,对过去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找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努力抓好政策落实,促使我市双拥工作平衡发展,为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

襄樊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责任目标

时间要求

落实项目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7月31日前)

6月上旬

召开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杨祥义

刘邦建

王少明

6月15日至8月1日前

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

1、开展聂海胜、杨进群学习宣传活动。

2、新闻媒体开设专题栏目,宣传双拥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事迹。

3、组织拍摄双拥工作专题片。

胡水华

谢选伦

6月15日至8月30前

建立大型永久性双拥宣传标牌:

1、襄荆、孝襄高速公路襄樊互通处(由交通局负责承建)。

2、襄荆高速隆中出口处(由襄城区委、区政府负责承建)。

3、长虹大桥樊城桥头处(由樊城区委、区政府负责承建)。

4、316国道寺湾收费站附近(由襄阳区委、区政府负责承建)。

5、孝襄高速公路邓城大道出口处(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承建)。

6、鱼梁洲绿洲大道(由鱼梁洲管委会负责承建)。

7、长虹路经营性广告载体中政策性公益广告部分的双拥宣传标牌,由市建委、市城管局、市文明办负责落实。

8、省运会宣传广告牌中抽出3块作为双拥宣传标牌,由市文体局负责落实。

杨祥义

刘立勇

邓卓海

费仁平

吴方军

王代全

刘金元

林发明

郭忠

陈东灵

文治金

6月30日前

建立健全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

1、调整充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创建工作专班。组长:刘德政。副组长:范炳涛、刘邦建、谢春修、王少明。成员:钟晓明、李太平、罗兴合、林发明、叶鸣。办公室主任:张正年。办公地点设在民政局。宫分区、军事经济学院襄樊分院分别抽调一名干部参加专班工作。

3、对双拥办工作经费和创建工作经费予以财政保障。

杨祥义

刘德政

刘邦建

范炳涛

王少明

周谦国

胡頣新

创建阶段(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

8月1日前

召开襄樊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动员大会。

杨祥义

刘德政

方明生

刘邦建

范炳涛

王少明

8月31日前

修订《襄樊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党政军领导与驻军部队联系点制度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驻军部队对口共建制度。

杨祥义

马升云

王少明

7月1日至31日

1、出版《襄樊市双拥工作纪念邮册》。

2、组织一台大型军民文艺联欢会。

3、邀请海军“襄樊舰”报告团来我市开展市舰共建活动。

胡水华

刘德政

谢选伦

王少明

文治金

8月上旬

发动市直各部门、驻军各部队开展“关爱行动”和“手拉手帮战友”活动。

杨祥义

方明生

王少明

范炳涛

8月1日前

1、隆中风景区、鹿门寺风景区、夫人城、米公祠等售票处,要设立“烟人免收门票”标牌。

刘立勇

刘德政

王稼田

罗兴合

文治金

王安明

刘智勇

朱志明

张伟

范水中

林芳立

邓卓海

襄樊火车站负责人

2、各金融服务部门,三级以上宾馆,邮政局营业厅,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营业厅,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等服务窗口,要设立“军人优先”标牌。

3、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要建立军人候车室(处)、售票处要设立“军人优先”标牌。

4、高速公路各出口处,寺湾、观音阁收费站,要设立“军车优先”标牌。

8月15日前

革命残疾军人、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免费问题。

刘立勇

邓卓海

胡頣新

9月中、下旬

组织“襄樊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汇报团”,赴省赴京汇报。下旬,召开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迎检工作。

杨祥义

刘德政

方明生

刘邦建

谢春修

范炳涛

王少明

10月1日前

1、完成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社会化发放推行工作。

胡水华

刘德政

胡頣新

王少明

2、各县(市、区)制定并出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自然增长办法》。

胡水华

刘德政

胡頣新

王少明

3、出台《襄樊市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

刘德政

王少明

李菲

4、出台《襄樊市残疾军人医疗保险统筹管理实施办法》,积极处理好残疾军人与企业伤残职工的伤残等级对应问题,妥善解决改制企业中的残疾军人遗留问题。

刘德政

李耀明

胡頣新

林芳立

王少明

毛洪波

5、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落实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货币安置经费。

刘德政

胡頣新

王少明

各城区、开发区负责人

6、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驻军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军转干部安置率要达到100%。对于驻军随调家属,要实行对口安置;对于驻军随军家属,要摸清底子,分期分批地推荐上岗。

杨祥义

刘德政

郭光福

李耀明

7、完成双拥工作专题片拍摄工作。

胡水华

谢选伦

10月31日前

对城乡义务兵家属实行现金优待,要求达到: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300元,市区不低于800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1200元,市区不低于1300元。对于“费改税”前后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遗留问题,襄阳、樊城、襄城区要采取措施,尽快予以解决。

刘德政

王少明

胡頣新

各城区、开发区负责人

11月31日前

完成军事经济学院襄樊分院营区往河南方向207国道金湖至清河桥约3公里路段。

刘立勇

郭忠

邓卓海

迎检阶段(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1月31日)

12月底以前

1、专题片在省、市电视台播出,争取在中央电视台军事频道播出。

2、组织记者采写我市双拥创建工作长篇通讯报道,争取在《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中国社会报》等中央新闻媒体刊登。

3、在省级媒体上大力宣传我市双拥创建工作,市级媒体要对创建工作和检查团检查验收期间的活动进行连续报道和集中宣传。

胡水华

谢选伦

2007年1月31日前

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团的接待工作。

马升云

吴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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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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