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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张政办发〔2008〕123号
颁布日期:2008-08-0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张政办发〔2008〕123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2004年,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了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对规范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完善农村药品供应体系,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的主要目标

全市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要以保证广大农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以行政监督为主体、社会监督为补充、技术监督为支撑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主体清晰、渠道规范、保证质量、满足需求”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到2008年底,全市乡、村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覆盖率达到100%,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化药房”建设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60%以上。

二、健全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

(一)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完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巡查、信息通报和稽查快速反应机制,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充分发挥药品检测车和快速鉴别箱的作用,提高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准确率和覆盖面,不断增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当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当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市场整治工作。要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和食品药品监管“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在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各乡(镇)在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中选配适应工作任务要求的专(兼)职食品药品监督员(食品药品专干),履行辖区内食品药品协管职责,并协助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各村要在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确定1-2名具有一定文化水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的人员兼任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协助乡镇和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本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相关行业和部门选聘食品药品信息员,负责收集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努力解决好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经费及监督员(专干)、协管员和信息员的报酬,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由乡(镇)政府统一聘任,业务上接受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农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乡村医疗机构等涉药单位人员不得兼任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

(三)提升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运行质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落实考核和奖惩措施。建立健全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例会制度、监督报告制度、检查指导制度等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农村药品监督网络运行质量。

三、健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一)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供应。要把通过规范化药房药库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纳入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借助农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渠道,由乡镇卫生院在不以谋利为目的的前提下,为村卫生所(室)统一代购药品,逐步推行农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从2009年1月1日起,未通过规范化药房药库验收的乡(镇)卫生院,取消药品代购资格。要鼓励有一定经营规模、质量保证体系和服务体系健全、诚信度高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直配或易地设置配送中心等方式,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个体诊所和零售药店等农村涉药单位集中配送药品。

(二)规范农村药品零售和零售连锁经营。要围绕“减少流通环节、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方便农民购药”的目标,加快推进村卫生所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进程。对于已设立村卫生所且通过规范化药房验收的行政村和自然村,原则上不再审批药品零售经营网点。对已经审批的,要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药学咨询服务水平,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运行质量,确保农村群众用药安全。要把推进“两网”建设与“新农合”有机结合起来,从农村涉药人员培训、乡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药品质量信息通报、推进临床合理用药、促进现代药品物流发展、完善相关政策等方面着手,积极探索“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农村卫生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形式,促进“两网”建设与“新农合”的有机结合和共同发展。

四、加强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两网”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职责,完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奖惩,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解决好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两网”建设顺利开展。要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地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应措施。要大力支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执法环境。

(二)明确相关部门职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经营和使用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农村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必要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农村食品药品“两网”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和管理。卫生部门要将“规范化药房”建设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个体诊所的管理。工商部门要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广告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广告。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价格的监督,严禁食品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购销中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快速查处违规违纪案件。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安全饮食用药常识、假劣食品药品识别等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群众对“两网”建设的认知度,增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饮食用药安全的意识和能力。要建立便捷畅通的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举报和信息反馈渠道,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及时宣传报道“两网”建设中的先进典型,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强示范引导,不断提高“两网”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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