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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印发《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 文号:
颁布日期:2007-03-0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白银市人民政府印发《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驻外办事(联络)处: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三月五日

白银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

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了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保证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勤政廉政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建设为民、务实、高效、廉洁政府,不断提高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水平,确保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白银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2007年在全市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诚信政府为目标,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发展环境为主题,以监督考核为措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加大执行力,提高公信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促进行政效能建设,推动工作落实。

二、范围对象

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在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中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效能监察的对象是市、县区、乡镇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市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各县区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根据各自实际与市上同步安排部署。市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区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予以指导,并对县区行政效能建设进行考核。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要力求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机关作风有明显改进。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机关工作中得到较好体现。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的步子不断拓展。二是机关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机关工作运转机制更加趋向于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机关干部素质有明显增强。通过教育、引导、规范,促进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公仆意识,端正执政理念,提高自身能力,在德能、才能、效能等素质建设上力求新突破,取得新成果,适应新变化。四是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有明显上升,投诉率明显下降。具体任务为:

㈠执行力得到明显提高。重点解决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不执行或执行不力,政令不畅、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

㈡机关作风得到有效整治。重点治理机关存在的责任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

㈢各项工作任务得到真正落实。重点解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任务落实不力的问题。

㈣企业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重点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和报复陷害企业经营者的违法犯罪活动,解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各类问题。

四、方法步骤

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采取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主要围绕四个步骤开展工作:

㈠集中学习教育,提高效能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学习贯彻《白银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市政办发[2005]43号)、《白银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市政办发[2005]136号)、《白银市政府公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市政办发[2004]43号);集中学习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张景辉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市政府全体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深刻认识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行政效能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并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增强行政效能意识。

㈡开展自查评估,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规定的四个方面进行对照自查;结合《白银市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考核表》进行自我评估;并联系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着重检查四个重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规定任务的情况;检查工作制度的规范和依法行政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自查评估情况和存在的行政效能方面的问题按季以书面形式在季末报市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要按照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按季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各部门、各单位对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情况要按季度报送市行政审批中心。对未达到工作要求的,由市政府督查室按有关程序移交市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分片督查组,由督查组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由市政府督查室移交市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处理。对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督促有关部门在限定工作日内完成,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办结的,由市政府督查室移交监察局按行政不作为、失职或渎职查处。

㈢规范工作程序,解决重点突出问题。抓好六个规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考勤制、服务承诺、民主决策、办事公开等方面的制度,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工作流程,引进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工作量化标准,严格过程控制;规范工作行为,强化工作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规范办公秩序,按照协调、统一、有序的要求,建立体现一致化、规范化、正规化的办公秩序;规范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层级之间、人员之间权力、职责的协调,合理划分事权,工作分工明确;规范内部监督程序,强化对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工作质量的监督,完善监督机制。重点解决六个问题:解决执纪执法部门不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执行不力及领导干部能力、素质不适应形势政策变化的问题;解决一些部门、单位存在的工作时间不请假、办私事、擅离职守、脱岗缺位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解决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耍特权、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问题;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敷衍塞责、失时误事等衙门作风问题;解决在政务公开中搞假公开、半公开,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墨守成规,在政务大厅部门窗口建设中应付、观望和影响窗口业务开展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六个规范、六个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每季末给市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情况。对开展活动中存在突出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市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督查组现场办公,督办落实。对不报、迟报或对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走过场的,要进行通报并予以效能告诫。

㈣加强整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提出的各项要求,结合各自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着重围绕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机关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作风,力求部门、单位的面貌有大的改观,各项工作有大的促进。

五、保障措施

㈠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市政府成立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综合组、宣传组及三个督查组,分片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效能建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或暗访。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并指定专人专抓,做好具体工作。

㈡完善落实投诉制度,受理处理各类行政效能投诉。各级监察机关要设立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受理机关效能投诉,落实群众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有查必果。与全市大信访相衔接,根据市委办发(2005)15号《关于印发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投诉,给予奖励;建立快速联动的案件查处机制,凡被投诉的,一律追查到底,查证属实的,一律追究责任,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效能投诉地点:市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分片督查组、市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㈢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在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效能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有关监督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法制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报告、财政部门的财政监督报告、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服务办件报表应抄送同级行政监察机关。建立法制、审计、财政部门及市政府督查室向行政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制度。法制、审计、财政、督查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在限期内未落实的,都要及时移交同级行政监察机关。

㈣实行暗访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由监察部门组织人员,每季度对市直单位“六个规范、六个问题”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落实情况进行暗访。暗访结果与定期考核通报挂钩。对暗访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效能告诫,并责令限期整改。

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中,对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出的问题、效能督查组检查出的问题、群众举报的问题,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白银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规定》、《白银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白银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驻厅部门行政审批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白银市公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效能告诫。为了保证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分配一定分值,年终进行考核,计入年度考核成绩,按《白银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兑现奖惩;对没有完成考核目标排名后3名的单位,第一年进行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取消机关职工本年度增发的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对条管单位在机关效能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建议上级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工作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㈥规范监察程序,认真查处解决各类问题。对在行政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一是监察建议。对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将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二是效能告诫。对行政效率严重低下、群众反映强烈、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由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责成活动办公室给予效能告诫。被效能告诫的单位不能推荐或评为优秀、先进单位。对个人效能告诫参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执行。被效能告诫的个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一年内被告诫两次以上的,当年年终考核应定为不称职,由有关部门按《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办理。三是组织处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停职、免职、调离、辞退等组织处理。四是立案查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市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将派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走访座谈等方法对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检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立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㈦实行定期考核通报制度,推动活动有效开展。每季度第一周为行政效能建设检查落实周,集中解决行政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答复办理各种投诉,落实相关政策,同时对上季度行政效能问题整改情况、群众投诉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总一次,通过一定的形式予以通报,年终进行全面总结。

㈧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各种形式的会议和报刊、电视、广播、政务专网等媒体,加大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在白银电视台和《白银日报》上开辟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专题栏目,及时宣传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动态和正反两方面典型。市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督查组不定期对市级部门、单位自查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开曝光,扩大宣传教育效果。对个别部门、单位行政效能建设走了过场、效果差的,责令补课。特别要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新闻媒体曝光力度。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各级工作人员对行政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心和主动性。强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行政效能建设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参与、支持、监督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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