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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阿府办函〔2010〕123号
颁布日期:2010-08-1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0〕12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促进全州“两基”巩固提高,切实“两基”迎接国家督导检查的各项工作,经州政府同意,现将《阿坝州“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确保按期通过国家的督导检查。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八月十日

阿坝州“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全面提高“两基”水平,确保到2011年,全州“两基”相关指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两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州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州“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州“两基”迎检办)设在州教育局,具体负责“两基”迎接国检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并完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两基”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0〕123号)(以下简称“省迎检方案”)、《四川省“两基”国检工作及指标要求和四川省“两基”迎国检材料准备工作要求》(川两基迎检办〔2010〕1号)(以下简称迎检指标和工作要求)中对州、县、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关于“两基”工作有关职责任务、工作和指标要求;全面开展全州“两基”工作分类巩固复查,各县根据国检要求分别强化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管理和扫盲等七个方面的工作;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提高全州“两基”水平和质量。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县人民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两基”迎国检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安排部署,全面做好迎检各项工作。建立“两基”迎国检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二)对照目标,细化工作。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对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管理和扫盲等七个方面的工作,逐乡逐项进行全面指导检查,不留盲点和死角;对问题和困难较多的县、乡,要派专人蹲点指导、督促工作推进和问题整改;要按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认真履职,严格对照国检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杜绝普及程度不达标、拖欠教师工资、有D级危房、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弄虚作假等五项“一票否决”等情况发生。

(三)收集整理,规范资料。各县和相关部门根据《指标和工作要求》,逐项、逐乡进一步整理、规范和完善各种资料,各县要布置好展厅展室。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州迎检办、州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大力宣传省“行动计划”、国家“两基”攻坚实施以来,我州基础教育发生的巨大变化,给农牧民子女生活带来的积极而深远影响。营造全州各级政府、社会各界重视、关心和支持“两基”工作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州、县政府要继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设立“两基”迎国检专门工作经费,确保迎接国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两基”迎接国检领导小组将组成迎接国检督导组,对各县“两基”迎国检工作进程进行全面督查指导。对迎检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县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步骤及时限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7月—8月)

1.成立工作机构,制发工作方案。州政府成立“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下发《阿坝州“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县成立本地区“两基”迎接国检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2.认真贯彻省“两基”迎检动员大会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两基”迎国检工作。各县政府分别召开迎接国检动员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全面启动“两基”迎接国检工作。

3.2010年8月,州“两基”迎接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检查各县贯彻落实省政府动员大会情况,了解和掌握各县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出台相关措施办法等情况,并报省迎检办。

4.抓好“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事迹和工作成就,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尊师重教的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2010年8月—12月)

1.州直相关部门对照本单位“两基”工作职责任务进行自查,总结本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并认真落实整改。州直部门的自查整改工作于2010年11月中旬结束,同时将自查整改报告和涉及到由本部门完成的档案材料(相关数据)于2010年12月10日前报州迎检办。

2.各县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要以国检七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和五个“一票否决”指标为主要内容逐项进行,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尤其是对普及程度、教育经费、教师编制、中小学危房、校园安全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予以解决,自查工作要在2010年9月底前完成。

3.全面开展督查。

(1)县级复查。各县要对所辖乡(镇)“两基”工作进行全面复查,督促指导乡(镇)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在2010年10月15日前向州迎检办上报复查报告并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情况登记表》。

(2)州级督查。州迎检办组织督查组对各县“两基”工作进行督查,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3)专项抽查。由州教育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事局、州编办、州审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各地教育经费落实情况、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各项工程建设情况、危房改造特别是D级危房消除情况、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配备情况、教师编制使用、占用、挪用情况和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教师、教职工在编不在岗情况以及代课教师情况等进行专项抽查,并在2010年12月15日前向省迎检办上报专项抽查报告。

4.州迎检办及时汇总自查和督查情况,认真梳理“两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及时向州政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措施。

5.2010年底,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完成有关报表、材料,形成州政府“两基”自查报告。

第三阶段:重点督查和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1月—6月)

1.2011年1月至3月,州政府将对“两基”工作中问题较多、整改不力,影响“两基”国检的县政府发出《问责通知书》。州“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对被问责县的专项检查。

2.2011年3月,州、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按照国检要求,完成“两基”档案资料建设工作。

3.2011年6月底前州级全面完成“两基”迎接国检材料准备。汇总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各项迎国检档案资料,完成相关文件资料编辑工作。形成我州“两基”工作汇报材料,完成专题片、展板的制作。

4.查漏补缺,重点督查。

5.制定接待方案,安排各项迎检工作,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工作总结阶段(2011年7月—12月)

1.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督导检查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进行整改。向省教育督导团提交整改报告。

2.召开“两基”工作总结大会。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附件:1.阿坝州“两基”迎接国检工作领导小组

2.阿坝州“两基”迎接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1

阿坝州“两基”迎接国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文芝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宋宁州政府副秘书长

郝士昌州教育局局长

成员:马平章州发改委副主任

林海州民委纪检组长

郑祖全州公安局副局长

龙宝州司法局副局长

胡昌明州财政局副局长

李根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敬华州编办副主任

岳兵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志彬州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吉松平州卫生局副局长

向明州审计局副调研员

曾伟州体育局副局长

何永生州统计局纪检组长

罗平州宗教局副局长

赵正伟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副主任

刘泽团州委副书记

龙升蓉州妇联副主席

余志甫州地税局总经济师

张光明州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两基”迎检办)设在州教育局,郝士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赵正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阿坝州“两基”迎接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州“两基”迎国检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有关材料的起草和审核;负责组织对州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县的督查;制定下发开展“两基”迎国检工作的具体意见、办法和各类相关文件。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州教育局、州政府教育督导室

(一)牵头做好州政府“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起草州政府关于“两基”工作汇报材料,抓好“两基”工作的宣传报道;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汇总“两基”迎国检的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做好州级档案资料建设。

(二)督促各县依法采取措施“控辍保学”,确保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等各项普及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措施,抓好农牧区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和进城务工农牧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女童等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三)协调财政和税务部门掌握2007—2010年全州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及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的有关工作,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掌握了解“普九”化债情况;配合做好教师工资及绩效工资的发放;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各县教育经费的检查。

(四)督促指导各地优化学校布局调整,努力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有效降低大班额比例,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统筹“中小学灾后恢复重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各项教育专项建设工程,消除D级危房,解决学校教学、生活用房不足不配套等问题,使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国家标准。掌握了解全州学校设备设施及图书配备情况,在争取州级财政支持的同时,督促各县加大投入,努力解决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配备不足、陈旧问题,使仪器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等达到国家和省定现行标准的基本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加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五)配合机构编制等部门做好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及落实工作,按照州定编制及结构要求足额配备教师,坚决纠正有编不补、占用挪用编制、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教师、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会同人事等部门,研究提出妥善解决代课人员的措施;会同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和培养培训等相关工作;按照公开招聘政策,做好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县域内教师均衡配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思想道德素质。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编制、学历、教师资格、职称结构和校长岗位培训等各项指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六)督促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毕业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七)督促指导各地各学校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加强校园绿化、亮化、净化、文化建设,树立良好“校风、教风、学风”,提高管理水平。会同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确保中小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会同财政、物价、纪检监察等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八)配合统计部门摸清全州青壮年文盲基数。督促各县落实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和扫盲经费,组织开展扫盲和脱盲人员巩固提高学习,确保扫盲指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九)督促指导各县做好“两基”档案资料建设。

三、州发改委

(一)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把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

(二)指导教育部门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配合财政、教育等部门督导检查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现代远程教育、易地育人和“行动计划”工程的实施情况,促进农村中小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四)检查并纠正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行为。

四、州民委

(一)配合教育等部门抓好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协助州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农牧区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促进我州教育改革发展。

五、州公安局

(一)指导各县加强户籍管理,协助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

(二)牵头依法打击针对学校及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的治安问题,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商业摊点的整治。

(四)会同教育等部门和学校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禁毒等方面的教育。

(五)开展警校共育活动,做好校园民警及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选派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巡逻。

(六)监督指导学校认真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落实内部治安和人员管理责任。

六、州司法局

(一)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普法规划,加强对社会、学生及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就读。

(二)建立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加强学校法制教育,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和未成年人保护活动。

(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

七、州财政局

(一)牵头对2007—2010年全州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检查,纠正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情况,对存在短缺或欠拨的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办法,确保州本级及各县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比例高于45%,按规定将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全额拨付教育使用。

(二)督促各县将教职工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对2002年1月以来拖欠教职工工资的,督促其在2010年底全部到位。

(三)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州级财政按规定比例落实应负担的新机制经费;核定并执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督促各县认真实施“两免一补”,并落实好配套资金;配合监察、物价、教育等部门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四)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管理,配合发改、教育等部门落实并管好用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小学维修改造、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专项资金。

(五)配合教育部门督促各地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剥离及化解工作。配合人事、教育等部门研究解决代课教师措施。

八、州人事局,州编办

(一)指导县级人事部门,根据教师编制数量,及时足额审批中小学补充录用新教师的公开招聘计划。会同州教育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妥善解决代课教师的措施。

(二)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制度和政策,落实教师社会保障性支出。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表彰奖励工作,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四)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岗位管理和职务评聘等相关工作。

(五)根据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和编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全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动态调整。

(六)检查各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落实情况,督促解决有编不补和占用、挪用编制、非教学单位借用教师、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

九、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维护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

(二)督促各地依法落实教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待遇。

(三)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劳动保障权益。

十、州国土资源局

(一)优先解决中小学建设用地,并依法及时为中小学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二)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结合本地“普九”需要和教育发展实际,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用地纳入总体规划之中。

十一、州规划建设局

(一)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建设统筹规划;依法落实城镇住房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的有关规定。

(二)督促各地对中小学建设项目优先办理报建手续,并实行优惠政策。

(三)加强对中小学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

(四)配合教育行政等部门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

十二、州卫生局

(一)监督、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病工作,加强饮水和饮食卫生监督,定期对中小学炊事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二)配合教育部门建立学校卫生室(村小配保健箱),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指导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三)配合、指导学校开展生理卫生教育,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卫生条件,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

十三、州审计局

对教育经费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四、州体育局

(一)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协助各级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

(二)协助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中小学开展各种体育项目训练和体育竞赛活动。

十五、州统计局

(一)指导并配合教育、财政等部门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投入的年报统计工作。

(二)牵头摸清全州青壮年文盲基数;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两基”工作的数据填报工作,为“两基”国检提供经济、社会发展及近期人口普查和近期1%人口抽样调查等方面的统计资料。

十六、州宗教局

(一)坚持教教分离原则,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加强宗教界人士法制教育。

(二)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入寺为僧、为尼,配合地方政府清退18岁以下入寺青少年,并积极动员入学。

十七、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

(一)落实有关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扶贫资金。

(二)引进扶贫资金推动农牧区“两基”工作。

十八、团州委

(一)配合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二)配合教育等部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发展学生团员。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学生维权工作。

十九、州妇联

(一)配合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和扫除妇女文盲工作。

(二)加强家庭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生家长及监护人的劝学工作。

(三)牵头做好女学生及女教师的维权工作。

二十、州地税局

(一)加大征管力度,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及时上缴国库。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有关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十一、州工商局

(一)加强对校园及周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不符合条件食品流入市场。

(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食品药品经营市场及网吧的整顿,取缔各种非法经营。

(三)配合劳动等部门清理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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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事务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6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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