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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筑府办发〔2008〕4号
颁布日期:2008-01-1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筑府办发〔2008〕4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十日

贵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更加有效地开发、利用和保护城市水资源,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减轻水污染压力,完善科学用水体系和节约用水管理体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全面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的方针,以提高城市用水效率、促进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改善水环境为重点,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强化科学管理,加大有效投入,大力推广应用节水先进技术,努力形成节水型城市建设的长效机制。坚持全民参与和强化部门职能相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形成全社会同创共建节水型城市的工作局面。

二、目标规划

2009年力争基本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各项指标要求,通过省级部门的初审验收;

2010年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国家节水型城市”。

三、实施范围

在贵阳市区范围内包括市区中心区(南明区、云岩区、小河区)、花溪区、白云区、乌当区、金阳新区等区域内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

四、工作原则

(一)依法节水的原则:城市供水、节水、水污染防治等工作,事关群众生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要坚持依法管理、重视综合利用、实现依法节水。

(二)政府组织的原则。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从全市的大局出发,在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安排下开展工作,以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

(三)全民参与的原则。创建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工作,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使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

(四)目标管理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标准制定创建目标,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创建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

(五)分步实施的原则。要根据创建的不同阶段,有计划、分步骤制定详尽的工作进度安排表,合理有序安排创建工作。创建办和其他工作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各责任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对创建活动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五、任务与指标

(一)基本条件(6项)

1.法规制度健全具有本级人大或政府颁发的有关供水、节水、地下水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各项节水管理制度和节水奖惩制度。

2.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健全有根据市编委文件专门设立的节水管理机构且职责明确;依法对用水单位进行全面的节水检查、指导和管理;有效组织节水科学研究、节水技术推广。成立贵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

3.重视节水投入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包括节水宣传、节水奖励、节水科研、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和公共节水设施建设(不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等的投入。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节水宣传、节水技术改造和用水器具更新改造、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节水示范性工程建设等。

4.建立节水统计和信息上报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指标体系;实行规范的节水统计制度;定期报告本市节水统计报表。各区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进行年度节水统计汇总,市节水办每年汇总、按时报送城建统计年报及各类相关报表。定期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创建进展情况。

5.广泛开展节水宣传利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环境日等开展定期及日常节水宣传活动,营造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工作氛围。

6.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等有关创建活动。一是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二是全面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三是全面开展节水型小区创建活动。

(二)基础管理指标(5项)

7.制定城市节水规划市政府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贵阳市节水中长期规划》,节水规划中包括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内容。

8.加强城市地下水管理地下水必须实行有计划地开采;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内凡能满足用水需要的,不得新增自备井供水;有逐步关闭公共供水范围内自备井的计划。各相关部门应统一认识、通力合作严格贯彻执行好国务院119号令,完善规范的自备井审批验收等手续。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使城市供水扩建民心工程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市政府应制定下发《关于印发逐步关闭公共供水范围内自备井实施方案的通知》,专门成立逐步关闭城市自备水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闭实施步骤,使该项工作有章可循,目标明确。

9.加强节水“三同时”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为切实加强建设项目节水审查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应联合确定将节水“三同时”审查工作列入建设项目基本审批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施行。在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由市节水办参与审查,确保节水措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在贵阳市制定工业用水定额及完善修订非工业用水定额的基础上,加强对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定额计划用水管理,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

11.价格管理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均应征收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要足以补偿运行成本,并达到保本微利;有政府关于再生水价格的指导意见或再生水价格标准,并且已在实施。我市应加强污水处理费、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管理。深化水价改革,理顺水价结构,力争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应以补偿成本和合理收益为原则,结合再生水水质,用水等情况,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标准或再生水价格指导意见。

(三)技术考核指标(11项)

1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取水量(单位:立方米/万元)低于全国平均值50%或年降低率≥5%。统计范围为市区。

13.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单位:立方米/万元)低于全国平均值50%或年降低率≥5%。统计范围为市区工业企业。

14.工业取水量指标达到国家颁布的GB/T18916定额系列标准。即GB/T18916.1—2002、GB/T18916.2—2002、GB/T18916.3—2002、GB/T18916.4—2002、GB/T18916.5—2002、GB/T18916.6—2004、GB/T18916.7—2004等。统计范围为市区。

1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5%(不含电厂)依法加强对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从抓好水平衡测试、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等节水基础工作入手,促进企业不断进行节水技改,最大限度地实现我市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统计范围为市区工业企业。

16.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15%。统计范围为市区。

17.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失率低于CJJ92—2002《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规定的修正值指标(12%为基本漏损率)。考核范围为城市公共供水。各部门须认真研究对策,积极、稳妥、科学地开展旧城管网改造工作;成立专业的检漏队伍,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有效地开展城区供水管网的检漏、修漏工作;加强供水监察和巡检力度;加大对违章盗水户的查处力度;加强计量源头管理,减少计量漏失,有计划、有步骤地控制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

18.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升/人·日)≤140升/人·日。

19.城市建城区节水器具普及率为100%。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各有关部门应规范我市用水器具的市场,从源头上杜绝淘汰用水器具的流通;对全市的用水器具进行全面普查,根据普查的结果制定《贵阳市节水型用水器具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对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执行节水“三同时”审核并做好节水评估工作。

2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20%我市应结合实际需求和水环境特点,合理规划和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完善污水收集管网配套能力建设,加快建设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布局、处理规模和工艺方案,促进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协同发展,并出台相应的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为污水资源化创造必要的条件。引导工业、洗车、市政公用及城市绿化等行业使用再生水。

21.城市污水处理率≥80%我市将加大以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环境基础设施投入,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

22.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考核范围为市区。有关部门要坚决治理水污染,加强水环境的保护。把工业污染防治作为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工业企业中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工业污染防治从以末端治理为主向生产全过程控制的转变。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其限期停产整顿或关闭,使工业企业由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转向全面达标排放,确保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四)鼓励性指标(3项)

23.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相应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批准文件,并按文件要求执行。

24.非常规水资源替代率≥5%

25.节水专项资金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1‰

六、创建实施步骤

根据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总体部署,创建工作主要围绕力争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要求的目标展开,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8年3月):成立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以及创建资料和基础台帐的上报工作。

(二)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4月):

1.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动员会议,向各区各有关责任部门下达创建目标任务书。各区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任务落实责任并抓紧制订创建工作落实意见,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切实将创建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

2.各区和各相关部门成立节水型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

3.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办公室细化分解我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创建任务,按相关职能分解落实,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将创建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4.各区和各部门配合市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开展城市节约用水宣传活动,营造全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工作氛围。

(三)自查阶段(2008年4月)

1.各区和各部门将落实意见上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前期调研,排查工作差距。各区和各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对照考核要求,排找差距,制订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改活动。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和自身整改确有难度的突出问题,提出逐步整改的方案,并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重点整改阶段(2008年5—2009年11月)

1.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难点和重点问题,集中进行研究分析、开展调研,组织专项研讨会,提出整改办法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力量进行整改。

2.开展节水型示范区的创建工作。2008年12月前金阳新区作为示范区域达到迎检要求。

3.开展节水型小区创建活动,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并通过简易措施改造达标,确保居民家庭使用符合节水要求的用水器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确保本单位及辖区内各单位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并整理完善相关台帐资料。对新建公用建筑工程和住宅小区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确保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100%,并于2009年1月1日前整理完善相关台帐资料。

(五)抽查指导阶段(2008年8—10月):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指导,逐项进行检查对照,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继续要求做好整改和提高工作。

(六)咨询评估阶段(2009年10月):由市政府组织专家组对我市创建节水型城市进行咨询、评估。

(七)初审验收阶段(2009年12月):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迎接省建设厅、省发改委考核组对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初审考核。

(八)达标上报阶段(2010年1—6月):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初审意见要求继续做好整改达标安排。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落实申报材料,进行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整体筹划和准备工作,并于2010年6月30日前上报。

(九)正式验收阶段(2010年):市政府成立专门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迎接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组成的考核组对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考核验收。

(十)总结表彰阶段市政府将对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措施扎实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各创建单位都要建立创建工作机制,落实具体的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按市创建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抓好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同时,要根据各自职责明确对各项指标达标的分工,并依据各自的分工制定出各项指标达标的详细方案(部门具体分工职责详见附表),报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节水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节约用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公益性广告等形式,多视角、多途径、多场合扩大宣传范围,广泛深入地宣传节水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全市用水单位、社区居民以及外来人员人人知晓,引导全社会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形成全市上下一致、部门密切配合、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使节水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创建达标步伐。建立科学的用水体系,加强用水管理;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有计划地改造和淘汰老式耗水量大的设备和工艺;重点做好城区管网改造、供水节水监察工作;建立信息情报网络,及时收集国内外节水新产品、新技术的信息,积极做好引进和推广工作;积极开展节水科研工作,加强用水设施工作的管理,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提高节水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小区活动,典型示范,整体推进,促进节水工作落实到位。

(四)建立合理水价机制,促进节约用水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的精神,加快建立充分体现我市水资源紧缺状况,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适时调整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城镇供水价格,逐步使水价反映用水的全部正常运行成本,加快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促进节约用水。

(五)高度重视污水的再生利用,实现由单一的污水处理排放向污水综合利用转变。提高污水循环利用率,解决我市景观用水长期用自来水的问题,使污水再生利用成为发展循环经济、创建节水型城市的一大亮点。

(六)落实投入渠道,多方筹措创建资金。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根据节水目标要求,形成由市、区财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节水示范工程,鼓励企业加大节水技术改造投入,并给予政策倾斜。

附件:1.贵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名单

2.贵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综合指标体系及责任部门分解表

附件1:

贵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袁周(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徐恒(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莫惹(市政府副秘书长)

班午林(市城管局局长)

单建星(市发改委主任)

徐昊(市经贸委主任)

杜清(市规划局局长)

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

张年举(市物价局局长)

任筑江(市建设局局长)

肖进(市环保局局长)

孔祥忠(市水利局局长)

曹玉珍(市统计局局长)

肖跃(市工商局局长)

郭华玲(市科技局局长)

杨彦峰(市乡镇企业局局长)

田伟(市国资委主任)

李颖(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解克俭(市质监局副局长)

丁旭东(云岩区政府区长)

张曦(南明区政府区长)

田平(花溪区政府区长)

李志鹏(乌当区政府区长)

黄昌祥(白云区政府区长)

韦鸿宁(小河区政府区长)

李刚(金阳新区管委会总工)

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主任:班午林

副主任:李智周翔张海涛闫春姮

办公室成员从各有关单位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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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6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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