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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北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Ⅱ级响应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 文号:北政发〔2008〕1号
颁布日期:2008-02-02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北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Ⅱ级响应的通知

北政发〔2008〕1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当前,广西区正遭受历史罕见的低温冰冻灾害,给全区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群众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自治区人民政府已于2008年1月31日启动了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Ⅰ级响应。我市也于同期遭受了几十年未遇的强低温气象灾害,全市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群众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08年2月2日起启动《北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Ⅱ级响应。

现将《北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Ⅱ级响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当前抗灾救灾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抗灾救灾工作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指挥抗灾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把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Ⅱ级响应措施落到实处,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防寒衣被、有避风寒的稳固住所、有病能得到医治,保证交通运输畅通和供水、供电、生活必需品供应正常,维护社会稳定,使全市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附件:北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Ⅱ级响应工作方案

二○○八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民政救灾通知

抄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抄送:市委各部门,北海军分区,驻市部队,武警北海支队。

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检察院、海事法院。

各民主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2日印发

(共印150份)

北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Ⅱ级响应工作方案

自2008年1月13日以来,我市受强冷空气影响,持续低温,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近期将持续低温,灾害有加剧趋势。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北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Ⅱ级响应,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市防寒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温卡华、市长连友农任组长;市委副书记韩元利,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廖德全,副市长陈玉玉,北海军分区司令员李宝明任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委办局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防寒救灾和实施北海市Ⅱ级响应工作。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责任。市四家班子领导要联系到县(区),负责指导县(区)抗灾救灾工作;县(区)领导要联系到乡(镇、街道办),乡(镇、街道办)领导要联系到村、居委会,村、居委会干部和党员要联系到户、到人,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市包县(区)、县(区)包乡(镇、街道办)、乡(镇、街道办)包村、居委会工作责任制。做到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确保不漏一县(区),不漏一乡(镇、街道办),不漏一村、居委会,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尤其要妥善安排好五保户、残疾人、孤寡老人及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健全机制

为确保防寒救灾工作有序开展,在市政府办公室设立防寒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秘书长关国明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俊文、市民政局局长曹茉莉、市经委主任吴绚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值班、材料、救灾物资保障3个组。

值班组由市政府八秘科(值班室)全体人员和市经委、市民政局各1名熟悉业务人员组成,值班工作由市政府办八秘科统筹。

材料组由市政府办公室三秘科、六秘科、海防科、综合科、市经委、民政局、交通局、财政局、市农业局等单位的业务科室1人组成,具体工作由六秘科统筹。

救灾物资保障组由市政府三秘科、六秘科、海防科和市经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卫生局、粮食局等单位的业务科室各1人组成,具体工作由六秘科统筹。

值班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为2020692,传真2021407。

材料组和救灾物资保障组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一楼会议室和市府办六科,办公电话2029306,传真2021407。

三、总体安排

根据《北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Ⅱ级响应规定,结合我市工作需要,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一)召开会商会

2008年1月27日上午11:00、1月31日下午3:30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第一次、第二次会商会,我市将于2月3日上午9:00召开第三次会商会,听取市气象部门的低温寒冷天气趋势分析,全面了解工农业交通运输和群众受灾情况,救灾和生活物资储备情况,研究和部署Ⅱ级响应工作和当前救灾工作。会后,将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开会研究部署。

(二)开展救灾动员

市辖县区、乡镇结合实际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经委、公安局、民政局、建委、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粮食局要全力以赴投入抗灾救灾,其他领导小组成员要按预案要求,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三)组成工作组赴县区开展工作

按分片包干的要求,我市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包指导县区的工作。市委温卡华书记,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廖德全负责合浦县;市长连友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恩平负责海城区;市委副书记韩元利、市政协副主席吴道业负责银海区;副市长陈玉玉负责铁山港区的防寒救灾指导工作。市民政局派出工作组赴县(区)检查落实并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市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派出专家组赴县(区)指导做好农业生产的防寒保暖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能派出工作组赴县(区)、乡(镇、街道办)协助当地开展防寒救灾工作。

(四)救灾资金下拨和救灾物资发放

市民政局、财政局根据需要,尽快提出市本级救灾额度和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市经委、民政局、商务局组织救灾物资发放,并协调交通部门做好救灾物资的运输。

(五)信息收集与上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灾情动态和恢复重建情况零报告制度,务必每天下午5:00前,将当天的灾情,水、电、路的畅通状况,和灾区群众吃、穿、住、就医等生活保障,工农业生产受灾和恢复,以及节前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等方面的情况,上报市政府值班室,并汇总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民政局全体动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持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及时报告我市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及重大问题。

(六)申请救灾资金和物资

市民政局、财政局根据灾情向上级申请救灾资金,市经委、民政局、商务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根据需要报请对口部门下拨短缺救灾物资。

(七)组织开展救灾捐赠

2月1日,我市举行防寒救灾献爱心捐赠活动仪式,市委办、市府办发文要求市辖县(区)和有关单位开展捐赠活动。

(八)开通救灾物资运输的绿色通道

市交通局要按有关规定和自治区交通厅的要求,开通救灾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对救灾物资按绿色通道政策通行。

(九)信息通报与新闻报道

市民政局救灾办负责灾情和救灾情况审核通报。市委宣传部组织我市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并派出记者深入灾区采访,重点报道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防灾救灾措施及好人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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