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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表时间:2016-10-12 浏览次数:199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1)朝民初字第16224号

(均为化名)原告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桑田路716号6F。

法定代表人邢培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权,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网际快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登记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花园村甲10号甘家口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三层303室,实际经营地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8号院三里屯SOHO-D座901室。

法定代表人王保?N,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于国富,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赵建刚。

被告北京铭智飞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登记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花园村甲10号甘家口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三层302室,实际经营地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8号院三里屯SOHO-D座901室。

法定代表人赵哲,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于国富,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赵建刚。

原告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简称成功多媒体公司)与被告网际快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网际快车公司)、被告北京铭智飞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铭智飞扬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成功多媒体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权,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于国富、赵建刚,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成功多媒体公司起诉称:我公司独家享有电影《叶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域名为flashget.com的网站(简称快车网站)是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合作经营的网站。Flashget快车软件(简称快车软件)是网际快车公司经营的下载软件,该软件固体的绑定了域名分别为waasoo.com(简称挖搜网站)和fgdown.com(简称疯狗网站)的两个非法传播影视作品的资源网站。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通过其上述快车网站向公众提供上述快车软件,供网络用户使用快车软件从上述挖搜网站和疯狗网站下载电影《叶问》。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侵犯了我公司对电影《叶问》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给我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故我公司要求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连带赔偿我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

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共同答辩称:第一,成功多媒体公司不是电影《叶问》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人,不是本案适格原告;第二,我二公司与快车网站、快车软件、挖搜网站、疯狗网站没有关系,不是本案适格被告;第三,挖搜网站是中立的搜索引擎,其对涉案电影的链接行为并不构成侵权;第四,快车软件仅仅是下载工具,其按照用户的指令建立链接并传输文件,无法识别用户需要下载的内容,因此快车软件的经营者不承担用户可能下载内容的版权责任。综上,我二公司不同意成功多媒体公司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

一、成功多媒体公司取得国语对白简体中文字幕形式的电影《叶问》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

东方电影发行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发行公司)和时代今典传媒有限公司(简称时代金典公司)是电影《叶问》中署名的联合出品单位。

2009年11月27日,香港影业协会出具了注册编号为3770的《发行权证明书》。该证明书记载:东方发行公司和时代今典公司是电影《叶问》的出品公司,该电影于2008年9月在香港完成,并于2008年12月首次在中国公映;东方发行公司是该电影的版权持有人;时代今典公司是该电影的发行公司,享有该电影在中国大陆地区自2008年12月12日至2038年12月11日期间的发行权,发行形式包括:国语对白(只限简体中文字幕)于国内互联网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一切未来不可预知的新媒体之播放权(包括但不限于VOD点播、在线播影、下载服务等方式)。

同日,东方发行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决议内容为:委托时代今典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于授权期限内独占性即独家拥有电影《叶问》全部(包括但不限于)版权的发行权限及转授权,其中包括国语对白(只限简体中文字幕)于国内互联网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一切未来不可预知的新媒体之播放权全部(包括但不限于VOD点播、在线播影、下载服务等方式)。授权期限为自电影院全国公映后第一天起计30年。

时代时代今典公司于2008年11月18日出具授权书,授权北京时代影音国际娱乐有限公司(简称时代影音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占性即独家拥有电影《叶问》全部版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的发行权利、转授权利:国语对白(只限简体中文字幕)于国内互联网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一切未来不可预知的新媒体之播放权(包括但不限于VOD点播、在线播映、下载服务等方式),授权期限均自电影院全国公映后第一天起后计30年。

时代影音公司于2008年11月19日出具授权书,授权广东国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国视文化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占性即独家拥有电影《叶问》音像制品的制作、发行及网络信息传播权的发行权利、转授权利,包括:国语对白(只限简体中文字幕)于国内互联网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一切未来不可预知的新媒体之播放权全部(除MOVMAL网络平台以外的VOD点播、在线播映、下载服务等方式);授权期限自电影院全国公映后第一天起后计5年。

国视文化公司于2008年11月27日出具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书,授权成功多媒体公司使用电影《叶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的独家专有性信息网络传播权(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点播、网络直播、下载、IPTV、NVOD、广域网传播、局域网传播、有线网络传播、无线网络传播等)及转授权第三方使用的权利,并可独立或委托第三方维权打击盗版等,但不包括(MOVMAL网络平台)。授权期限自该电影在电影院全国公映(即2008年12月12日)后的第一天起至2014年1月15日止。

二、涉及确定快车网站以及快车软件实际经营者的事实。

2008年12月29日,从快车网站下载、安装快车软件2.4版时,在安装过程中出现了网际快车公司于2007年9月1日发布的许可协议,许可协议表明该软件的版权人为网际快车公司。

2010年3月8日,登录快车网站。在网站的标题栏显示“快车(flashget)_快车官方网站_全球稳定_高速的下载工具”。在网站首页的下方显示有“Copyright○c2000—2010

TrendMediaCorporation

Limited”、“京ICP备09101643号”。在快车网站的新年专题页面的下方显示有“北京网际快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opyright2000—2010

版权所有Flashget.com京ICP备09101643号”。

在快车网站的联系我们页面上显示有“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六号朝外SOHO-A座11层”、“商务合作、技术支持电话59002333”。从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上述ICP备案号对应的快车网站的主办单位是铭智飞扬公司,审核通过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网际快车公司未举证证明除网际快车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外,尚有北京网际快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在北京市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

2010年9月20日,登录快车网站。在该网站的联系我们页面,公司地址已经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8号院三里屯SOHOD座901室,并显示公司商务合作、技术支持电话为59359955。

2011年5月19日,登录快车网站,在产品介绍页面上显示有“所有版本V3.7版迷你版海外版Linux版”。从该网站上下载、安装快车软件3.7版时,在安装过程中出现了署名为趋势媒体集团的单位于2009年1月1日发布的许可协议,许可协议表明该软件的版权人为趋势媒体集团。但在下载、安装迷你版时,出现的许可协议仍然是网际快车公司于2007年9月1日发布的,并表明软件的版权人是网际快车公司。

网际快车公司是由趋势媒体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14日发起成立的外国法人独资企业。在诉讼中,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提交了一份日期显示为2008年10月1日的趋势媒体有限公司和网际快车公司签订的《计算机软件转让合同》,以及一份日期显示为2009年10月15日的趋势媒体有限公司与铭智飞扬公司签订的《网站维护合同》。上述《计算机软件转让合同》约定网际快车公司在中国区域内将快车软件转让给趋势媒体有限公司。上述《网站维护合同》约定趋势媒体有限公司委托铭智飞扬公司全权维护快车网站,包括内容的更新、网站风格的更新、网站重要页面设计制作、网站策划及运营咨询、网站推广、保证网站链接正常等。趋势媒体有限公司对域名flashget.com拥有所有权,享有网站的全部所有权和使用权。服务期限为2009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4日。成功多媒体公司对该两份合同的真实性不予认可,且认为趋势媒体有限公司是网际快车公司的独资股东,两者存在利害关系,故上述《计算机软件转让合同》更不足为信。

2010年8月6日,成功多媒体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权律师曾就包括本案在内的网际快车公司涉嫌侵权事宜向网际快车公司寄送律师函,寄送的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8号三里屯SOHO-D座901室,填写的电话为59359955,结果为李文娟代收。在我院受理的2010朝民初字第37465号案件中,法院向被告网际快车公司送达起诉材料时,网际快车公司派其员工李文娟持网际快车公司开具的介绍信于2010年9月28日来法院领取。2010年11月8日,法院工作人员到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8号三里屯SOHO-D座901室核实情况时,发现门前指示牌悬挂有“网际快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字样,但工作人员称其公司是趋势媒体有限公司,门前指示牌之所以有网际快车公司字样,是因为要为网际快车作业务推广和宣传。在我院受理的2011朝民初字第12821号案件的管辖异议审理阶段,我院查明上述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8号三里屯SOHO-D座901室的租赁合同承租人处加盖有铭智飞扬公司的印章,并据此认定铭智飞扬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即为该地址。2010年11月8日,成功多媒体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权律师在正常工作时间到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工商登记注册地了解情况。该两个地方大门紧锁,敲门后,均无人开门,也无人应答。

三、从快车网站下载快车软件,并使用快车软件从挖搜网站、疯狗网站下载电影《叶问》的情况。

2010年3月8日至17日,成功多媒体公司对如何从快车网站下载安装快车软件,并通过快车软件从挖搜网站、疯狗网站下载电影《叶问》的情况申请公证处进行了公证证据保全。保全的内容显示如下:

在快车网站首页搜索栏中输入“叶问”,点击搜索后,跳转至挖搜网站。该挖搜网站上有电影《叶问》的链接列表及高速下载“点我下载”图标。点击“点我下载”图标后,提示“您的计算机尚未安装新版快车(FlashGet)

请您先下载安装后即可开始高速下载”。

从快车网站首页点击“客服论坛”进入快车网站的“车友论坛”页面,在页面右下角有“热门电影下载”链接,在点击该链接后出现的页面上输入“叶问”进行搜索,跳转至疯狗网站,该疯狗网站标题栏显示“疯狗资源联盟_快车电影下载”,网页中有电影《叶问》的链接,点击链接后,在出现的页面上点击“下载选中的文件”,弹出提示“本链接为快车高速下载链接,需安装新版快车(Flashget)以提高下载速度。点击确定下载最新版本,即可提升多倍下载速度,享受极速下载”。

从快车网站首页点击“免费下载最新版本”,下载并安装快车软件3.4版本。安装完成后,自动弹出快车软件界面,从该软件界面的工具栏的“帮助”中,点击“官方网站”,即跳转至快车网站首页。从该软件界面工具栏的“帮助”中,点击“资源中心”,即跳转至疯狗网站首页。在快车软件界面的搜索栏中分别输入“随便搜索”、“不限范围”,点击搜索后,均分别跳转至挖搜网站搜索结果页面。在安装完毕快车软件后,桌面上生成“最新电影下载”、“快车(FlasheGet)3.4”等四个图标,点击“最新电影下载”图标,弹出疯狗网站页面。

再次在快车网站首页搜索栏中输入“叶问”,点击搜索后,跳转至挖搜网站。该挖搜网站上有电影《叶问》的链接列表及高速下载“点我下载”图标。点击“点我下载”图标后显示新建任务窗口,点击窗口中的“立即下载”,弹出快车软件界面,显示快车软件正在下载电影《叶问》。下载完毕后,点击所下载的电影视频文件,能够正常播放,且是简体中文字幕、普通话对白。在播放的电影画面上显示有“郑重声明:本作品之片源、字幕均来自互联网,仅供个人影视制作学习、宽带测试、交流之用。版权归电影公司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传播或用于任何商业盈利用途,否则一切后果由该组织或个人承担!本站和制作者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请自觉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在上述快车软件从挖搜网站下载电影的过程中,网页页面始终在挖搜网站的域名下。

再次从快车网站首页点击“客服论坛”进入快车网站的“车友论坛”页面,点击该页面右下角的“热门电影下载”链接,在出现的页面上输入“叶问”进行搜索,跳转至疯狗网站,该疯狗网站标题栏显示“疯狗资源联盟_快车电影下载”,

网页中有涉案电影《叶问》的链接,点击链接后,在出现的页面上点击“下载选中的文件”,显示新建任务窗口,点击窗口中的“立即下载”,弹出快车软件界面,显示快车软件正在下载电影《叶问》。下载完毕后,点击所下载的电影视频文件,能够正常播放,但显示的却是繁体中文字幕。在上述快车软件从疯狗网站下载涉案电影过程中,网页页面始终在疯狗网站的域名下。

从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挖搜网站是由一个叫张良的个人开办的网站,于2009年12月7日审核通过;疯狗网站是一个叫周彦兵的个人开办的网站,于2010年1月6日审核通过。在挖搜网站首页的搜索工具栏下方显示有排列的“热门电影”、“热门剧集”、“最新推荐”栏目,每个栏目中都列举有一定数量的影视作品。在疯狗网站首页设置有影视、动漫、音乐等栏目,且显示有日剧、韩剧、大陆剧、喜剧片、动作片、战争片等影片分类,并且有电影、剧集等热门资源列表、近期推荐影片、最新更新榜等。在网站首页下方还显示有“本站仅为网友提供交流的信息平台,所有资源的实际文件,都不在本站的服务器上,而是网友用自己的电脑自发共享的,更不保证文字描述和实际内容相符,发布的信息来自国内资源网站,等”。该挖搜网站和疯狗网站除了显示有京ICP备案号以及疯狗网站还显示有两个QQ号码外,未显示网站地址、联系方式等能够识别、联系网站所有者或经营者的信息,也未显示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信息。

另外,2011年5月19日,从快车网站上下载安装快车软件3.7版。运行快车软件后,点击快车软件界面的“帮助”下的“论坛反馈”,进入的页面网址为bbs.flashget.com,即从快车网站首页点击“技术论坛”后进入的页面。点击快车软件界面的“帮助”下的“官方网站”,进入快车网站首页。从快车网站上下载安装迷你快车,在运行迷你快车的软件界面上点击“悬浮窗”提示框中的“关于”,出现“关于迷你快车”的介绍,其中有“Contact

us:www.FlashGet.com”字样。在运行的迷你快车软件界面以及快车软件3.7版的界面的搜索栏中分别输入“随便搜索

不限范围”,点击搜索后,分别进入挖搜网站。

四、快车网站的“快车论坛”中涉及的相关内容。

2009年12月至2011年5月,有网名分别为“江南才子”、“dailyspace”、“快车管理员”的管理员在网址为bbs.flashget.com的快车网站的“快车论坛”中对网友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将解答不了的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向网友推荐资源网站挖搜网站、疯狗网站等。

比如,有网友

pigfish发帖“忍不住说几句”,抱怨快车去掉了一些功能、右键菜单改变了、下载越来越慢、广告多等,管理员“江南才子”于2010年2月19日回复“非常感谢热心车友的支持和反馈,我们已经将您的反馈进行记录,并移交给相关部门,您有什么想法和建议都可以随时与我们进行联系和沟通,欢迎你加入我们的快车QQ群和VIP群共同探讨,也可以随时拨打产品热线010-59002333。我给您推荐几个电影下载站www.fgdown.com

www.waasoo.com速度都不错!”。网友wh1987发帖“快车搜索的网址是什么”,管理员“江南才子”于2010年4月15日回复“www.waasoo.com

www.fgdown.com”。网友ycqhth发帖“有什么办法提高快车速度吗”,管理员“江南才子”于2010年6月10日回复“多挂机多升级

多用快车下载,选择热门的资源www.fgdown.com”。2010年7月29日,管理员“江南才子”发帖“疯狗资源变更

原www.fgdown.com更改为www.laidown.com

请大家相互转告,谢谢!”。网友actocar2008发帖“急寻江南才子,关于快车专用链的问题求助!”,管理员“江南才子”于2011年4月25日回复“亲爱的用户您好,感谢你使用快车的产品,快车专用链的问题,请您联系客服QQ11709891166,客服邮箱union@flashget.com,业务电话010-59359955转6316”。

网友xhjlsp发帖“为什么快车的下载速度这么慢”,管理员“dailyspace”于2010年4月25日回复“去www.fgdown.com上下载电影速度很快的哦”。网友peng2000发帖“迷你快车好用不”,管理员“dailyspace”于2011年4月26日回复“迷你快车是一款无广告,占用资源小,只为下载而生的软件!不过功能相对快车3.0比较少!您可以使用看看!”。网友10505发帖“中国的快车,世界都在用!”,称“网际快车(Flasheet)诞生于1996年,是国内第一款也是唯一一款为世界219个国家的用户提供服务的中国软件,2004年,趋势媒体集团收购网际快车客户端软件,网际快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随之创建,黄明明任总裁兼CEO,等”。管理员“dailyspace”于2011年3月24日回复该帖“谢谢您的支持”。管理员“dailyspace”对用户提出的问题,于2011年1月、2月回复“已经反馈给开发团队了,稍后有人员回复您”、“谢谢您的反馈,已经提交给技术部”、“谢谢您的反馈,已经提交给相关测试人员”等。

网友gx_xiaon询问“怎么http://s.kuaiche.com进不去了”,管理员“快车管理员”于2010年5月5日回复“您好,目前暂停使用该域名,搜索请使用http://www.fgdown.com

www.waasoo.com”。网友wokork询问“快车专用链接和普通链接有什么区别”,管理员“快车管理员”于2010年6月24日回复“快车专用只支持已经安装快车的用户下载,资源速度的快慢与是否使用专用链无关”。网友kkhdtv询问“快车搜索的网址在哪”,管理员“快车管理员”于2010年7月15日回复“www.waasoo.com”。网友211073242询问“快车资源网站什么时候好”,管理员“快车管理员”于2010年7月15日回复“感谢你对快车的关注和支持,www.fgdown.com”。网友lonelycoyote询问“安装过程中按钮无法正常显示”,管理员“快车管理员”于2010年8月11日回复“您好,已经转交相关部门处理,感谢您的反馈”。

以上事实,有董事会决议证明、《发行权证明书》、涉案电影光盘、授权书、(2010)京东方内民证字第4139号公证书、(2010)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647号公证书、(2010)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648号公证书、(2010)京东方内民证字第8312号公证书、(2009)京东方内民证字第1254号公证书、(2011)京东方内民证字第3005号公证书、法院卷宗材料及当事人陈述等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

一、成功多媒体公司享有国语对白简体中文字幕形式的电影《叶问》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认定作品权属的证据。故香港影业协会出具的《发行权证明书》可以作为认定电影《叶问》著作权归属的证据。该《发行权证明书》记载东方发行公司是电影《叶问》的版权持有人。另外,该《发行权证明书》还记载时代今典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自2008年12月12日至2038年12月11日享有电影《叶问》的发行权,发行形式包括国语对白(只限简体中文字幕)于国内互联网信息网络传播权。从东方发行公司董事会决议中也可以看出东方发行公司将电影《叶问》国语对白(只限简体中文字幕)于国内的互联网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给了时代今典公司,且时代今典公司可以对外进行转授权。依据时代今典公司给时代影音公司的授权书、时代影音公司给国视文化公司的授权书及国视文化公司给成功多媒体公司的授权书,可以确认成功多媒体公司取得了国语对白简体中文字幕形式的电影《叶问》自2008年12月13日至2014年1月15日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此情况下,成功多媒体公司作为本案原告提起诉讼,主体适格。

从成功多媒体公司上述获取授权的过程中可以得知其并不享有除国语对白简体中文字幕形式之外其他形式的电影《叶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快车网站及快车软件是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实际经营的网站和软件。

网站登记备案信息、网站中标示的信息载明的经营者,是网站经营者。网站登记备案信息、网站中标示的信息载明的经营者不一致的,除有相反证据证明外,可以认定网站登记备案信息、网站中标示的信息所载明的经营者为共同经营者。

根据快车网站ICP备案的记载,该网站的主办单位为铭智飞扬公司。另外,快车网站上记载的公司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3号院三里屯SOHO

D座901室,而该办公地点的承租人正是铭智飞扬公司。故本院据此认定铭智飞扬公司是快车网站的经营者,铭智飞扬公司以其与趋势媒体有限公司签订的《网站维护合同》为由提出快车网站与其无关的答辩意见,本院不予支持。

尽管在快车网站的首页记载有“Copyright○c2000—2010TrendMediaCorporation

Limited”,但在该网站新年专题页面也明确记载有“北京网际快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opyright2000—2010版权所有

Flashget.com”,而网际快车公司又未提供证据证明在北京市工商行政机关确实登记注册有名称为“北京网际快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司,故本院认定快车网站页面上记载的“北京网际快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为网际快车公司。另外,在成功多媒体公司的代理人刘权律师向快车网站上记载的上述公司地址给网际快车公司发送律师函后,该律师函成功投递,并显示签收人为李文娟代收。而在法院给网际快车公司送达诉讼材料时,网际快车公司又派其员工李文娟持有网际快车公司的介绍信来法院领取诉讼材料。在上述办公地址的门前指示牌上又明确显示有网际快车公司的企业名称。且在正常办公时间网际快车公司的登记注册地又无人办公。综合上述几点,本院认为尽管快车网站上记载的上述公司地址的承租人为铭智飞扬公司,但该办公地址同样也是网际快车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因此,在快车网站上明确记载有网际快车公司版权所有,并明确标明网际快车公司的实际经营地点的情况下,网际快车公司与铭智飞扬公司应当是快车网站的共同经营者。网际快车公司提出其与快车网站无关的答辩意见,本院也不予支持。

从快车网站的快车论坛关于快车软件的版本的记载以及在不同时间下载安装不同版本的快车软件的事实中,可以看出快车软件是一款不断升级,不断产生新的版本的软件,且从快车软件许可协议中可以看出该软件2.4版、迷你版等版本的版权人均为网际快车公司。尽管网际快车公司与其独资股东趋势媒体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1日签订有《计算机软件转让合同》,约定网际快车公司将快车软件转让给趋势媒体有限公司,但该合同并未约定所转让的是何种版本的快车软件,从本案查明的事实中也仅仅得知一个名为趋势媒体集团的单位在许可协议中声明其是快车软件3.7版本的版权人。而本案中用于下载涉案电影的快车软件是3.4版本,网际快车公司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不是该3.4版本的版权人,故本院确认网际快车公司是快车软件3.4版本的版权人。另外,快车网站的标题栏明确显示“快车(flashget)_快车官方网站_全球稳定_高速的下载工具”,且该快车网站向公众提供快车软件2.4版本、3.4版本、3.7版本、迷你版本等各种版本的下载,而且在从快车软件运行界面的“帮助”中点击“官方网站”即可进入快车网站首页,故可以确认快车网站就是快车软件的官方网站,因此网际快车公司不仅仅是快车软件3.4版本的版权人,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同时也是快车软件的实际经营者。

综上,网际快车公司是用于下载涉案电影的快车软件3.4版本的版权人,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是快车网站及快车软件的实际经营者,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作为本案被告主体适格。

三、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通过其经营的快车网站向网络用户提供快车软件,使网络用户利用快车软件从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选定的挖搜网站上下载国语对白中文简体字幕形式的电影《叶问》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是侵权的情况下,应当与直接侵权人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从本案查明的事实来看,国语对白简体中文字幕形式的电影《叶问》的下载过程为从快车网站首页的搜索栏中查找该电影,搜索后跳转至挖搜网站,并最终使用快车软件从挖搜网站中下载该电影。该下载过程是从快车网站跳转至挖搜网站,并最终从挖搜网站上使用快车软件下载,本案并无证据表明该电影实际存储在快车网站上,因此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本案实施的行为应当是为网络用户下载该电影提供链接服务。

从在快车网站上查找涉案电影的过程来看,无论是在快车网站首页的搜索栏中输入涉案电影的名称,还是随便输入其他内容,搜索后所进入的网站均是挖搜网站,这说明从快车网站到挖搜网站的链接是一种固定指向的链接。在链接进入挖搜网站后,不安装快车软件就无法从挖搜网站上下载电影,这说明挖搜网站上的影视资源是专门为快车软件下载所提供。从快车软件界面进行搜索进入的也是挖搜网站,这说明快车软件与挖搜网站之间也存在固定指向的链接。而快车网站的快车论坛管理员又经常在快车网站上向网络用户推荐挖搜网站,并称该网站是快车的资源网站,这进一步说明这种固定指向的链接是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主观选择的结果。

从挖搜网站来看,该网站是大量传播影视作品的网站,但该网站却是个人开办的网站,在网站中只标示了ICP备案号码,却无网站经营者的联系信息,更未标示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件。据此可以看出,挖搜网站是带有明显侵权信息的传播影视作品的网站。在播放从挖搜网站上所下载的涉案国语对白简体字幕形式的电影《叶问》时,在播放界面显示“郑重声明:本作品之片源、字幕均来自互联网,仅供个人影视制作学习、宽带测试、交流之用。版权归电影公司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传播或用于任何商业盈利用途,否则一切后果由该组织或个人承担!本站和制作者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请自觉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这进一步说明从挖搜网站上下载的涉案国语对白简体字幕形式的电影《叶问》是未经权利人许可传播的侵权作品。

对于挖搜网站这种侵权信息非常明显的侵权网站,以及从挖搜网站所下载的侵权信息如此明显的涉案国语对白简体中文字幕形式的电影《叶问》,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却故意将其作为自己网站和软件链接指向的对象,属于明知链接作品是侵权作品仍然设定链接的情形,显然侵犯了成功多媒体公司对涉案国语对白简体中文字幕形式的电影《叶问》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提出的挖搜网站只是中立的搜索引擎、快车软件仅仅是下载工具,所以不构成侵权的答辩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鉴于成功多媒体公司无证明证明其享有中文繁体字幕形式的电影《叶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对于成功多媒体公司主张的从疯狗网站上下载的中文繁体字幕形式的电影《叶问》也是侵权影片,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也应当为此承担赔偿责任的起诉意见,本院不予支持。

对于赔偿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本院将综合考虑到涉案电影的知名度、网际快车公司和铭智飞扬公司主观过错程度、涉案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酌情确定。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网际快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铭智飞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一万五千元;

二、驳回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负担

200元(已交纳),由网际快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铭智飞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1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李自柱

代理审判员胡昌明

代理审判员陈轶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书记员薄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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