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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环卫公司一次性支付张明工伤待遇共计94708元。 本院审理后,计算出张明应享受的工伤待遇为150000元,除去交通事故赔偿120000元(已扣除精神抚慰金3000元),判决张明享受工伤待遇赔偿额为150000—120000=30000元。 本案宣判后,劳动者张明提起上诉,五中院驳回上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法律咨询: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单位说对方全责,没有义务再给我申请工伤,无奈只能自己申请。但是申请一直没有结果,医院说按规定不能给我开假条了,但我现在还不能上班,应该怎么办呢? 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单民强律师:你好,如果你是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并且符合工伤的条件,你有权获得工伤赔偿。
咨询律师: 胡骅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遇到相关交通事故的法律问题,可以找我们的交通事故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一、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 (一)认定条件: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
咨询律师: 胡骅
在京一家饭店上班的四川女子陈某,上班途中通过马路时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已经进行了人身损害赔偿。她听说单位还给她上了工伤保险,于是向单位提出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拒绝协助办理,来电咨询怎么办? 对这个问题答复是肯定的,陈某在得到人身损害赔偿后依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安徽省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执行审判专业委员会2013年12月16日第30次会议讨论通过) 皖高法【2013】487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有限公司不服,认为仲裁裁决未扣除吴某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已获赔的医疗费等费用,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 劳动者在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后,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三、分析解答: 该案是因一个事实引起了两个法律关系。交通事故在性质上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是侵权之债。而工伤属于劳动损害,是劳动法律关系。 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完全不同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刘某作为机械公司职工,有权就其因工伤事故遭受的人身损害,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基于民事侵权责任,原告刘某作为受损害的一方,有权向侵权人被告王某主张侵权赔偿。 另一种意见认为,基于“受害人不应因遭受侵害获得意外收益”这一基本法理及民法上的公平原则,受害人最终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不应超出其实际遭受之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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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由单位承担责任 一、基本案情 被告陈某系a牌号车驾驶员,某县甲单位职工,被告甲单位系a牌号车所有人。2010年2月6日,被告徐某驾驶的b牌号重型车行至某路段时,侧翻于高速公路路面,货车上装载的货物撒落后占路面200多平米,被告徐某未摆放警示标志。约一二分钟后,被告陈某驾驶a牌号车,碰撞到前方b牌号车尾,造成乘坐在a牌号车副驾驶上的原告彭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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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致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后所导致的人体伤残。根据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分为10级,从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的具体数额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以下就鉴定的相关事项作一简述:鉴定的申请时间:应在治疗终结时。 鉴定的申请部门:向交警部门申请。 鉴定所需材料: 1.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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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最手忙脚乱的时候,在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车祸让人措手不及。事发后最重要的就是向有关部门申请 工伤赔偿 ,那么申请 工伤赔偿 需要提交哪些方面的材料,除了交通事故,哪些情况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发生交通事故要申请工伤赔偿需提交的材料: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咨询律师: 胡骅
处理交通事故的调解工作步骤,将会更应对一些 交通事故 的突发状况,在第一时间为自己维权,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下交管部门的 交通事故 处理工作的步骤。 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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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造成6级劳动能力障碍,经法院调解职工与公司达成协议获赔21万元。 下面, 交通法律咨询 小编以及 工伤法律咨询 小编联合整理 法律问题咨询 后为您详细介绍 。 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医药费及赔偿应不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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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手指伤残要怎么赔偿
手指伤残要怎么赔偿 (一)工伤保险医疗费 1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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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六级伤残赔偿的标准
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 40%。 (二)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 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 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以上是六级伤残赔偿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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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因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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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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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死亡,按如下方式处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2、给付的死亡补偿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再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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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和《民法通则》第121条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年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于时,其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是承担赔偿义务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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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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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首先是抢救治疗,保证生活。然后是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再后是鉴定伤残等级,作为计发待遇的依据。 其待遇项目主要包括: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用由工伤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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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9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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