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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获得工伤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获得工伤赔偿  据许某称,她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经有关部门调解,她承担40%。的损失。事故发生后,她多次要求厂里进行工伤申报,但厂里一直没有申审报,也投有向她支付有关工资,报销相关费用。后来许某自己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申报,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10级。其后许某多次向某厂主张有关工伤待遇,但均遭拒绝。
咨询律师: 胡骅
上海市2012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元) 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5196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230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44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102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1272 死亡赔偿金   60周岁 及以下724600 (城镇居民)61—75周岁  36230×年限    75周岁以上  181150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的时间过长,情势发生较大变化,法院难于审理;也防止因时日过于久远,义务人举证困难,,从而产生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1、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咨询律师: 刘波
2009年2月10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北京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据统计2008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7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747元,这就意味着2009年北京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所提高,因为赔偿标准是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确定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关于印发2008年度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渝公交[2008]10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局交警支(大)队,各驻企业公安分局交警支(大)队,总队直属各单位: 现将2007年度重庆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咨询律师: 刘波
时下,不时的有朋友向本律师咨询相关的交通事故赔偿相关事宜,本律师结合办案中相关司法实践,归纳以下几点处理交通事故处理法律小常识,以供读者参考. 1、交通事故案件的一般处理程序<交通安全法74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称交警部门的事故科)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赔偿项目计算方法 医疗费医疗费用×事故责任系数;后续治疗费用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与已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赔偿。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者)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工资÷工作时间×误工天数
咨询律师: 刘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十九条 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从2006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7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本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序号 项 目 标准 (元/年) 说 明 一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28665.25 经济特区 珠海 18907.73 汕头 12229.
咨询律师: 刘波
的条件,例如:损害大小根本无法确定导致诉讼请求无法具体确定,交警没有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导致责任人以及责任大小无法确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立案亦要求必须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些必然导致权利人在客观上完全不可能通过诉讼行使权利,权利人此时不存在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因此,交通事故发生时不能作为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
咨询律师: 刘波
随着2007年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车主垫付责任的规定终止施行,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中使用“机动车一方”一词,再次使交通事故中车主的责任模糊起来。本文如题,将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车主责任做一阐述,仅供参考。 一、我国的立法现状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涉及侵权问题,故《民法通则》是不得不看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关伤残者医疗费用该如何计算,一直是事故双方争议的焦点。那么这种费用该如何计算呢? 交通事故当事人医疗费用的损害赔偿标准,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凭证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须”的费用给付。 一般来说,当事人的治疗费用是否必须有负责赔偿的当事人支付,应由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审查确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公民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伤害,责任在肇事者的,公民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赔偿的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
咨询律师: 刘波
农村户籍人员 (尤其是广东省外农村户籍人员)在深圳发生交通事故致残疾或者死亡的,其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按照什么标准赔偿?《广东省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规定深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6650.25元,但是该标准中没有深圳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只有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690.5元。因此,几乎所有的人均认为深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按照4690.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关于印发2007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数据的通知 各交警支队: 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资料,现将2006年度贵州省国民经济统计数据中涉及交通事故处理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公布如下。按照黔高发〔2006〕26号文件要求,对2007年5月1日后处理的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刘波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 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
咨询律师: 肖本岗
(适用于从2006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7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一、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元/年) 计 划 单 列 市 深 圳28665.25 经 济 区 珠 海 18907.73 经 济 区 汕 头 12229.17 一 般 地 区 14769.94 二、农 村 居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元/年) 4690.5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何进行赔偿 这些费用可以索赔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有:人身损害赔偿和车物损坏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超期的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进行轻重伤与伤残等级检验鉴定的费用、精神抚慰金等。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108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3690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7369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700元 职工平均工资: 17331元 丧葬费: 8665.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理赔常见问题
问: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户向保险公司报案的时候,大多强调是自己碰的,自己是全责,以避免与另外一方的保险公司扯皮、找麻烦。例如:我的车被追尾了,那么后面的车负全部责任。为了索赔便利,我就说是我自己撞的。如果是同一家保险公司也就无所谓了。 答:目前国内处理交通事故要牵扯责任的问题。多数情况下,要分清责任,谁的责任大一些,谁承担的费用多一些。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赔偿标准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4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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