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罚种类 > 拘役
收到《拘留通知书》被拘留人发生了什么? 1、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人)已被送看守所羁押或在途中; 2、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人)进行讯问; 家属能做什么?——委托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摘录: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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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 拘役概述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一) 拘役的概念和特征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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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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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无罪或免除刑事处分对被告能否继续羁押? 第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被告人作出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分的判决,如果被告人仍然被关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判后通知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立即予以释放,不能继续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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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 逮捕后羁押期限
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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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逮捕的正确适用 附条件逮捕是指对于证据有所欠缺但已基本构成犯罪、认为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取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确有逮捕必要的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批准逮捕。在司法实践中,由于附条件逮捕取决于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所以附条件逮捕的适用变得难以捉摸,小编将在本文中向您介绍附条件逮捕的正确适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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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拘留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 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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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条件 (一)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涉嫌犯罪的案件; (二)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 (三)盲聋哑人、严重疾病患者或者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涉嫌犯罪的案件; (四)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过失犯; (五)因亲友、邻里等之间的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 (六)当事人双方已经就民事赔偿、化解矛盾等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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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岁的王老汉不满有人在楼门前停车妨碍通行,用石块将一辆保时捷划损。近日,西城法院一审以犯 故意毁坏财物 罪判处其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 王老汉是西城区人,平时热心小区公共事务管理,因楼前经常有人乱停车,使得原本狭窄的通道更加拥挤,他曾在楼前贴过“禁止停车”的告示,但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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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 拘役会留案底吗
你好,请问拘役是一种刑罚处罚,关于拘役的执行机关,刑法有相关规定,那?刑法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 保山律师 解答: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与有期徒刑不同的是: ①期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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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拘役是对刑事犯罪的一种有效约束,那么刑法对于拘役是如何规定的呢?拘役到底算不算是前科呢? 昆明律师 解答: 拘役与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民事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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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 论拘役和管制
你好,请问关于拘役和管制,是对刑事犯罪的一种有效约束,那么刑法对于拘役和管制是如何规定的呢? 云南律师 解答: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监督执行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
咨询律师: 胡骅
[拘役] 拘役概述
为你介绍拘役的概念及特征: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被判处拘役刑该在哪里执行刑罚? 杭州律师 回答: 我国《刑法》第42条规定:“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第234条第1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你哥故意伤害他人,没有造成重伤的,法院仅判处他拘役6个月的处罚并不重。但不管处罚轻重,你哥都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而且按规定是上诉不加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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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代生活报报道,因考试未被录用,广西一代课老师梁忠飞竟在社会上散布要杀死几十名学生等恐怖言论。近日,他不得不为自己的过激行为埋单,被广西隆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  1974年出生的梁忠飞,系广西隆安县人。大专文化的他原为代课老师,因参加2005年5月隆安县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未被录取
咨询律师: 肖本岗
2007年《人民司法案例》刊载了一篇题为《从个案看拘役与有期徒刑如何执行》的案例,笔者读后对此案的审理存在不同的理解,其观点如下。 案情 被告人徐卫东,男,1971年10月5日生,汉族,上海市青浦区人,初中文化程度,系农民。徐卫东因犯罪盗窃罪于2005年5月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拘役] 拘役-适用对象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从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
咨询律师: 刘波
[拘役] 拘役的期限
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数罪并罚拘役不超过1年。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被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缓刑是指在具备一定的法定条件下,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间内暂缓执行刑罚,如果罪犯在暂缓执行期间未犯新罪,则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的一种特殊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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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4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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