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房产如何分割?

发表时间:2015-12-23 浏览次数:275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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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男女双方如果只存在同居情形,并且房产在同居期间双方(包含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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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解读

男女双方如果只存在同居情形,并且房产在同居期间双方(包含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处理办法,是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通常会根据购房原因、出资比例,以公平为原则进行房产的分割。一般作为共同共有处理,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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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案例

案例简介

甲男和乙女相遇相识相知,恋爱一年后两人共同出资在江城买了一套小公寓,而1年后,两人的矛盾的激化分手。二人分手对同居期间所买的公寓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案件分析

法院根据相关证据作出判决,因为该房产是在二人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双方并未对房产作出关于所有权的相关约定,认定为该房产为二人共同共有,平均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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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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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攻略

__起诉费用的交纳 __起诉法院选择 __起诉时需要的材料 __诉讼流程图

  • ⑴受理费:¥ 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 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⑵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 1000元的,¥ 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 ▲原则: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例外:

注意: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 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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