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共同出资,产权登记一方子女名下的房产分割

发表时间:2015-11-22 浏览次数:436

父母共同出资,产权登记一方子女名下的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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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产权只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双方没有对房产有相关约定的话,双方父母的出资额相当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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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解读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双方父母拿钱出来买房的,产权只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另一方子女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房产证上。如果双方对该房产有约定的应按照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双方没有对房产有相关的约定的话,双方父母的出资额相当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夫妻双方对房产按照双方父母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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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案例

案例简介

李某与王某结婚后不久,双方父母决定用积攒半生的血汗钱为这对小夫妻买套住房。经过两家商量后,李某父母出资120万,王某的父母出资80万,在北京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在过户时,产权证上只登记了李某的名字,但是王某与父母想着都是一家人便同意了。3年后,房产市值250万,李某与王某矛盾渐生,二人闹着要离婚。二人离婚后,这套房产应该如何分割呢?

案件分析

首先,李某的父母出资的120万应视为对李某的赠与,王某父母出资的80万应视为对王某的赠与。房产虽然只登记在李某一人的名下,但是二人都有对房产进行出资,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双方对房产并没有做出特殊约定,因此房产可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李某出资60%,王某出资40%,离婚时房产价值250万,李某可分得150万,王某可分得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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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第二款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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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法

流程图例

流程提示: 这种情形下的房产,离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该房产。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不成时,该类房产就按照双方父母出资时的比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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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攻略

__起诉费用的交纳 __起诉法院选择 __起诉时需要的材料 __诉讼流程图

  • ⑴受理费:¥ 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 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⑵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 1000元的,¥ 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 ▲原则: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例外:

注意: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 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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