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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程序】公司强制清算的若干问题之一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了结公司业务,清理公司财产,清收债权和清偿债务,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行为和程序。公司解散后应依法清算方可终止,但在实践中,公司解散后不进行清算、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清算的现象屡见不鲜,由此诉诸法院请求司法强制清算的案件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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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顺序】新企业破产法面临最后抉择 人大常委会最后审议的企业破产法将推迟至明年通过,其原因在于两处根本分歧:一是职工劳动债权与抵押债权在破产清算顺序中孰先孰后,二是破产管理人是由债权人委员会任命,还是由法院任命。但无论最终如何决策,与1986年那部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试行企业破产法相比,新法都是一部符合市场化理念的法律。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司清算程序】美国证券公司破产程序中的投资者保护机制 由于证券公司的客户包括为数众多的个人投资者,证券公司破产对其个人财产造成的损害可能是毁灭性的。如果处置不当,还可能进而造成投资者普遍丧失信心,诱发系统性风险。因此,对于证券公司的破产,在普通破产清算程序的基础上,需要确立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特殊程序和制度。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司清算程序】哪些情形需要特别清算? 下列情形需要按特别清算程序进行: 1、企业不能自行组织清算委员会进行清算或者依照普通清算的规定进行清算出现严重障碍的; 2、企业被依法责令关闭而解散,进行清算的; 企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等权力机构、投资者或者债权人可以向企业审批机关申请进行特别清算。企业审批机关批准进行特别清算的,依特别清算办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清算流程】深航混乱的网上支付体系、资金清算流程 我经常在各航空公司进行网上订票,最近一次,与深航的订票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 一、 多次扣款问题 同一笔订单各进行了四次及两次支付。(多支付四笔,共计3420元) 二、深圳航空公司未进行支付帐目的清算,且清算程序混乱。 一直到第二天我自己发现问题,致电深圳航空公司,才承认有三笔多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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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顺序】完善我国破产法律制度若干问题  1986年12月问世的我国现行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结束了新中国缺乏破产法传统的历史,成为新中国破产法发展历史的起点。这部《破产法》适用于国有企业的破产行为。1991年4月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第十九章专门规定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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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程序】企业破产清算中应关注税收政策解读 刚刚摆脱行业多年承保亏损阴影,提高偿付能力与补充资本金的压力又摆在产险企业案头。 据悉,9月下旬保监会召开会议,通报了上半年财产保险监管及产险市场运行情况。保监会通报情况显示,多家产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资本金“亮红灯”。其中,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有5家,资本金不足的企业则为3家,风险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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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顺序】新《企业破产法》对相关破产制度创新与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起草至通过历经12年,于今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7年6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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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程序转换的实务问题 在公司解散清算向破产程序的转换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纷繁复杂,笔者着重探讨两方面的实务问题。 一、公司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转换的条件 已经开始解散清算的公司,在满足何种条件时能够转换为破产清算?这是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程序衔接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出现解散原因的公司在解散清算程序刚开始时,其确切的资产负债情况一般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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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程序】吊销营业执照应与企业清算相结合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强行收回企业营业执照并予注销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的企业登记管理法规均规定,对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行为的企业,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但在如何吊销,即吊销程序方面,法律法规均未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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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申请宣告________________公司破产还债。 事实与理由:……(写明事情的起因经过,并应当证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清算委员会所做的一系列工作等)显然,该公司现有债权和银行存款不足抵偿所欠债务,已构成资不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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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种情况下应当更换清算委员会成员?  在清算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更换清算委员会成员:1、清算委员会成员有违法行为;2、债权人请求并确有正当理由的;3、清算委员会成员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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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执行] 正常终结与非正常终结
什么是正常终结与非正常终结?破产重整程序的终结包括正常终结与非正常终结。不同形式的重整程序终结方式将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将影响破产重整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正常终结包括两种形式:一是重整成功的终结,二是重整失败的终结。破产重整程序的非正常终结可分为计划认可前的废止与认可后的废止,破产重整上市公司股票的上市交易因被废止的原因不同而将受到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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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的成立日期应当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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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组还需履行哪些义务?   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组还需履行以下义务:1、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确认;2、清算报告依法经确认后,清算组应当将报告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3、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公司登记后,公告公司终止。清算组完成上述义务后,对清算事务不再承担责任。当然,清算组有违法行为的,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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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算组】特别清算操作程序的若干问题  由于公司法未对特别清算的操作程序作出规定,为适应司法实践需要,笔者试对特别清算的操作程序和与此相关的问题进行讨论。 一、特别清算的申请人和申请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别清算的申请人限于公司债权人。申请特别清算的条件有两个:一是公司依自己的意志解散;二是公司解散后15日内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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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算组】威海市工商局经区分局清算组备案《办事指南》  一.范围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2条。 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2条 四.申报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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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无锡市化解多起企业破产清算纠纷 自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一些企业抵御不住金融严寒,破产倒闭。针对这一情况,无锡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开展服务企业发展“百、千、万”活动,组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充当老娘舅,帮助企业解决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各类纠纷。 一是法律服务所充当老娘舅,化解员工工伤纠纷。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司清算指南】讨论:中国创投支持企业赴日本上市的挑战与经验 清水延广:非常感谢孙炯先生,下面开始专家讨论,有请讨论嘉宾登台。专家讨论时间之后还安排了十分钟左右的答疑时间。专家讨论环节的协调人由我担任主持,考虑到参加讨论的都是日本人,所以我选择日文来讲。请各位选择中文或日文同声翻译予以收听。   我们现在开始讨论,题目是:“中国创投支持企业赴日本上市的挑战与经验”,我们请了四位专家。
咨询律师: 刘波
【清算组的决议】追究清算人责任 实现债权人利益 公司被解散后 清算人的地位与责任如何认定 法官为您解读—— 追究清算人责任 实现债权人利益 公司因各种原因被解散后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破产程序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0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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