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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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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条文解析
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解释】本条是关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事处罚规定。共分三款。 本条第一款是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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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渎职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放纵走私罪的认定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其在犯罪构成上的区别如下:(1)犯罪客体不同。放纵走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正常监管秩序,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秩序和国家税收秩序。(2)客观方面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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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破坏经济秩序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非罪以及其他罪的界限
定减税、免税货物但不是出于牟利的;等等,就都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 (二)本罪与其他走私罪之界限 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对象不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对象是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和物品。而其他走私罪的犯罪对象均为特定。随着实践的发展,单个走私罪的增加,本罪的犯罪对象将进一步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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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破坏经济秩序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偷税罪的区别
将偷逃关税的行为从偷税罪中划出,归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中。另外,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也由海关代征,并且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所偷逃的税不仅仅是关税,还包括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因此,偷逃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而不定偷税罪。 二者存在如下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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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破坏经济秩序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走私特殊物品犯罪的界定
《刑法》除规定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外,还规定了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固体废物罪等走私特殊物品的犯罪,本罪与这些犯罪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的对象不同。凡是走私《刑法》有关条文所规定的特殊物品,符合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按有关走私特定物品的犯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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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破坏经济秩序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中保税货物的认定
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擅自销售进料加工保税货物的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也规定:“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经海关批准的进料加工的货物属于保税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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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中后续走私行为的认定
后续走私,是指违反海关后续管理的走私活动。《刑法》第154条规定:“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15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1)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2)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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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破坏经济秩序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枪弹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行为方式的具体不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可以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出境 1 、非法运输、携带或邮寄武器、弹药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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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的计算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6 条规定:“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这就从时间和证据的形式上限定了偷逃应缴税额的计算。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来计算应缴税额,这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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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哪些情形属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主观故意
司法实践中,对于走私故意是直接故意,还是既包括直接故意也包括间接故意,存在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走私故意只能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的行为不能构成走私罪。有的认为,走私犯罪的主观故意在理论上不难理解,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进出境货物、物品的应缴税额,或者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管理,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应认定为具有走私的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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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怎样认定非法经营罪?
不认为构成本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 3 )本罪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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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哪些行为是非法经营罪的行为?
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为了保证市场正常秩序,在我国对一些有关国计民生、人们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公共利益的物资实行限制经营买卖。只有经过批准,获取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对之从事诸如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批发、销售等经营活动。没有经过批准而擅自予以经营的,就属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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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 ( 站 ) ,或者擅自占用频率,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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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四川省非法经营罪的数额规定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2002 年 3 月 21 日第 19 次会议通过 2002 年 5 月 14 日 川高法 [2002]105 号)规定 : 三十一、非法经营罪:除司法解释已有特别规定外,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 3 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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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法定刑?
武装掩护走私的,按照《刑法》第151条第1款、第4款规定从重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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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单位与个人共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如何处理
办理免税证明,帮助a公司多次走私普通货物入境,偷逃应缴税额共计60余万元,偷逃税款均为a公司占有。期间,韩某共给付姜某“好处费”3000余元。对姜某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有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姜某与a公司构成共同走私普通货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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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单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刑事案件的意见》的规定,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实施走私行为的次数、频度、持续时间、单位进行合法经营的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认定。 第五,单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构成犯罪,偷逃税额必须达到25万元人民币。单位走私与个人走私构成犯罪的标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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