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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刑罚罪名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贪污贿赂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量刑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咨询律师: 刘波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试论非法行医罪中的非法行医行为
按摩、针灸等符合医疗目的的行为;狭义的医疗行为则是指广义的医疗行为中,只能由医师根据医学知识与技能实施,否则便会对人体产生危险的行为。非法行医罪中的医疗行为应是指狭义的医疗行为,即医疗、预防、保健业务中,只能由医师根据医学知识与技能实施,否则便会对人体产生危险的行为。(注:陈兴良主编:《刑事法判解》(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咨询律师: 刘波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有医生执业资格也可成为非法行医罪主体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何谓医生执业资格?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凡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后即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认定非法行医罪的几个相关问题
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主观方面具有行为故意,而不是犯罪直接故意,但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身体健康受损的后果,则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间接故意。 本罪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笔者认为,认定非法行医罪应当注意划清以下几种界限: 一、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 区别在于:1、主体不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有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2、客观方面不同。
咨询律师: 刘波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如何界定非法行医罪如何判处
我经县卫生门考核开设了诊所,一直有合法的医疗机构,后因没有医师资格证而停业,但我们家族的接骨技术一直深得患者的信任,所以煤油停医,这样被卫生局以非法行医罪处罚,这样属于非法行医罪吗? 律师解答: 根据你所说情况属于非法行医,但不构成犯罪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最新非法行医罪的司法解释
为了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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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行医罪若干问题探讨
行医罪在认定上的几个问题,提出个人的探讨意见。 一、关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的认定 “医生执业资格”是何含义?理论界和实务界有多种不同的理解。有学者认为“医生执业资格”是执业医师资格。[1]有学者认为“医生执业资格”是取得的医生执业证书。[2]还有学者认为“医生执业资格”是指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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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重要规定
对于什么情况属于“未取得执业资格”以及什么情况属于“情节严重”,法律没有涉及,这使法官在具体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对非法行医罪主体的认定和罪与非罪的界定造成了难度。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4月29日公布、2008年5月9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填补了这一空白。 什么情况属于“未取得执业资格”?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行医罪案例
由徐庆主刀,眭国荣帮助取出人工晶体,眭国良操作超声乳化仪,与宿州市立医院医护人员一起,为王广凤等10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术后,10名患者均出现感染。由于感染特别严重,造成其中9名患者单侧眼球被摘除,1名患者患眼玻璃体被切除。经法医鉴定,10名患者的伤情均已构成重伤。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眭氏兄弟二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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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行医罪的相关说明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行业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开业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本罪是新罪名,1979年刑法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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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
非法行医罪应该如何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行医罪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 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不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后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 (2)主观方面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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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关于非法行医罪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
对非法行医罪打击不力,不能有效遏止的重要原因。 关于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问题 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问题之争纷繁复杂,但归结起来有四点:一是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之争;二是执业资格之争;三是超地点、超类型、超范围行医之争,即所谓“三超”之争;四是集体执业医师擅自从事个体执业之争。执业主体之争导致司法界在追究非法行医罪过程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标准不统一,甚至混乱。 1.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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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论非法行医罪的几个问题
内容提要:非法行医罪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新罪名,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诸多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了非法行医罪的特征,非法行医罪的共同犯罪问题,非法行医罪与其他罪的界限以及非法行医罪的刑罚适用问题。 关键词:非法行医,特征,共同犯罪,界限,刑罚适用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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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过去近十个月后,2010年8月31日,前“吉林首富”、泛亚系掌门人范日旭由吉林省长春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357万元人民币。 范日旭被认定犯下5宗罪行,其中因合同诈骗罪,被处无期徒刑;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处8年有期徒刑;因欺诈发行公司企业债券罪,被处4年有期徒刑;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处3年有期徒刑;因单位行贿罪,被处2年有期徒刑,最终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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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漯河市召陵区的农民李某和石某是同学,石某在漯河市区内有一套拥有产权的住房。李某和石某同居后就一直居住在这套房中,并且他们还生了个小孩。后来,欠债的李某竟悄悄想把房子卖掉。于是他背着石某在某媒体上发布了虚假售房信息,拟将石某拥有产权的房屋以18万元出售。本市的一对老夫妇看到信息后,就找到李某并和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并将13万元购房款分3次给了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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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四川省非法经营罪的规定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2002 年 3 月 21 日第 19 次会议通过 2002年5月14日川高法[2002]105号)规定: 三十一、非法经营罪:除司法解释已有特别规定外,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 3 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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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2002 年 3 月 21 日第 19 次会议通过 2002年5月14日川高法[2002]105号)规定: 三十一、非法经营罪:除司法解释已有特别规定外,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 3 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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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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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罪] 非法经营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罪与非罪问题,需要注意两个方面: 1.非法经营行为与正当经营行为的界限,可以从两个方面判断:①行为人主观方面有无扰乱市场秩序的故意和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②客观方面有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顺序并加以保护的市场经营行为。具体的有无违反97年刑法225条及相应司法解释,而当经营则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允许并加以保护的市场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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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5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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