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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的罪的构成
事故而死亡,也不能说使他人乘坐新干线的行为是‘杀人’行为。只是意欲、意图发生结果还不能说实行了杀人罪。”(1)就是说,“杀”人行为是具有侵害他人生命的紧迫危险性的行为。 ②杀人行为的表现形式:作为(包括暴力方法,也包括精神冲击等心理方法)与不作为。 ③杀人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如果是合法剥夺他人的生命,例如正当防卫杀人等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3)结果:他人的死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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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的特征
故意杀人罪的特征 1、故意杀人罪的客体 故意杀人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这里的“他人”,是指除了行为人以外的一切自然人。也就是说,“他人”的范围则没有规定,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也不问被害人的生理、心理、身份等状态。《民法通则》中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承担民事义务。”由此可见,生命权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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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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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的概念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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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什么是故意杀人罪
什么是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定义与认定 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应当立案。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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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的法律规定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严重的犯罪。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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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如何认定
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2、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按传统贞操观,我们认为以是否奸入,作为强奸妇女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比较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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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的两种情形
强奸罪的行为有两种情形:一是强奸妇女,二是奸淫幼女,具体分析如下: 1、强奸妇女行为。强奸妇女行为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1)必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最的本质特征,强奸罪中的性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即妇女不同意发生性行为,而行为人与之发生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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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的认定
奸淫女精神病患者或女痴呆症患者行为的定性。 患有精神病或先天痴呆症的妇女,缺乏正常的认识能力与意志能力,不能正常表达自己的意志。1984年0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之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均应以强奸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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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正确认定强奸罪应注意的问题
正确认定强奸罪,注意区别以下几点: 1、根据刑法的规定,作为普通强奸对象的“妇女”只能是已满14周岁的少女与成年妇女,被害妇女的社会地位、思想品德、生活作风、结婚与否等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强奸首先是指男女之间的性交行为,换言之,性交行为是行为人的目的行为。性交以外的猥亵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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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构成的法律依据
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该批复明确规定:“如果行为人(年满十四周岁)明知对方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行为,不管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罪,且按照强奸罪从重处罚,如果发生性行为时,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如女方故意虚报年龄,且其发育状况明显超过十四周岁以上的),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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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的构成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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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的主要特征
强奸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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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再论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摘 要:强奸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犯罪。发率较高,社会危害性也很严重。该文中笔者将对强奸罪构成要件的四个方面逐一细细分析研究,以期对强奸罪有全面、更深入的认识。 关键词:强奸罪;犯罪主体;犯罪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 我国刑法第236条对强奸罪作了规定,它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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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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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构成强奸罪的条件
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的界限,一、未婚男女恋爱中的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男方征得女方同意,不违背女方意志发生的性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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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浅析强奸罪构成要件的新发展
利于打击这种性暴力犯罪。随着强奸罪的保护对象——性权利的观念的变化,各国强奸罪的法律规定也在逐步地发生着变化。从犯罪构成要件的角度分析这些新变化,对于我国的刑法研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一、国外法律中强奸罪的新变化 国外这方面的变化主要集中在犯罪主体要件和犯罪客观方面要件两个方面: (一)犯罪主体的变化,表现为: 1、丈夫可以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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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的含义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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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罪”定义十大尴尬
目前性犯罪五花八门,然而在处理的过程中却碰到了很多尴尬和盲区,法律条文如果不进行适当及时的修改,就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举几个近日的例子吧: 一、法律条文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请问这个里面的“明知”是什么意思?如果不知呢?“明知”和“不知”又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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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强奸未遂的刑事责任
强奸未遂的刑事责任 对于未遂犯 参照以下条款从轻(可以轻到什么程度要看法官和当事人和情节恶劣程度了) 强奸未遂与强奸,在法律上量刑不同,但是,在受害者那里,却只是“百里路”与“半九十”,没有霄壤之别。 你只要看看刑法中的两条就明白了: (a).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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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7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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