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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土地承包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土地承包方式、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年限、其它承包知识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的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除家庭承包之外的其他承包方式的规定。 一、首先,依照本法第3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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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释义】 本条是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对承包土地上的投入进行补偿的规定。 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释义】 本条是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的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草案第37条规定:“承包方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为股份,进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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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来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释义】 本条是关于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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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释义】 本条是关于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 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有好有次,有远有近,有朝阳有背阴,有种粮有种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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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释义】 本条是关于以转包、出租方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的规定。 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符合党的一贯政策。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释义】 本条是关于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的规定。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进行登记,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申请国家有关登记部门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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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释义】 本条规定发包方不得以单方面擅自解除承包合同等方式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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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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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释义】 本条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建立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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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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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释义】 本条是关于如何保护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 保护妇女在土地承包中的合法权益,是农村土地承包的一项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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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释义】 本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普遍实行了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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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释义】 本条是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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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释义】 本条是关于哪些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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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释义】 本条是关于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规定。 承包期内,承包方享有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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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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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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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释义】 本条是关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规定。 承包本集体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最重要的财产权利。剥夺或者限制这种权利,是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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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包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释义】 本条是关于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造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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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9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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