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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启用
发表时间:2012-07-04 浏览次数:276

“全省耕地面积是13048万亩,按照第一批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每亩每年作价500元计算,通过这项政策可为浙江省农业发展激活1.3万亿元资本。”在3月15日举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暨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实务公示会”上,浙江省工商局和浙江省农业厅负责人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今天,依据《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设立的全国首批12家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式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这标志着浙江农民可以拿手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作价出资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及土地的用途均不会发生改变。作为配套措施,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农业厅还在今天正式启用全国首份全省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为农民充分利用土地流转激活静态资本,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保障。浙江迎来为农民致富的东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土地问题是农村的基本问题,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本制度。千百年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有了土地,农民才有了立身之本,农业才有了发展之根,农村才有了后续之源。

当前,农产品价格的涨幅明显比以往下降,尤其是有些农副产品价格绝对水平的下降,对农业生产带来了一系列的不利的影响。这里有国际金融危机等外在原因,也有我国农业自身产业化、品牌化、集约化不足等内在因素制约。尤其是农业发展对资本和技术等的依赖程度的不断提高,对今后农业、农村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作为农民手中最重要的资源,土地,一直没有发挥出最大的经济价值。

   在改革开放30年之际,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农民土地权利提供了一体化保护。“如果说30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农村土地权利在农地农用方面的保护,允许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决定》在保持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政策界限和要求,为我们围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农民致富提供了根本依据。”浙江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首先,《决定》提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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