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发展模式
当前,全国各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日益加速。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发展呈现出不同的模式。
(一)交易平台推动。即政府投资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通过建立流转信息搜集、整理和发布体系,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市场交易程序,从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供求双方搭建交易平台。如山东省滕州市西岗镇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建有服务大厅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庭,大厅内设土地流转信息联络、收益评估、合同鉴证等窗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同时,政府要求各村或居委会设立服务站,明确村会计为信息联络员,及时收集报送各村待转出土地信息和土地需求信息。三年时间内,该市场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1.3万亩,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5,涉及4000多户农户,亩均效益达到7500元。根据对该市68户转入土地农民的调查,2007年,他们的亩收益达到10260元,是原承包经营农户收益的20.8倍。
(二)财政杠杆撬动。即政府财政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扶持资金,并配合各种政策鼓励农民成片流转土地,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同时对流转操作进行严格的规范。如山西省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数额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扶持资金,对土地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形成10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并签署规范流转合同的农户给予每亩100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对土地入股面积在100亩以上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给予每家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涉农扶持项目也向土地流转面积大、经营效益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大户倾斜。实践证明,财政扶持对于土地规范流转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
(三)专业大户带动。即种粮高手、养殖大户等专业能人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对农村土地实现集中连片开发,形成规模经营。一般承包大户的经营面积在几十亩左右,大的也一般在100亩左右,这样的家庭农场规模比较适合目前的农业生产力水平,经营农户的收入也比较可观。从长期看,经营大户的流转目前在农村中占大多数,并且具有较强的生命力。
(四)龙头企业拉动。即农业龙头企业为保证原料供应的数量和质量的稳定,从当地农村基础条件出发,以各种方式整合农村承包土地,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当前,由龙头企业合作流转土地,是很多地方政府比较鼓励的。但应该注意的是,龙头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着经营风险和自然风险,这些风险都有可能给农民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如何保护农民利益,则是采取这种流转模式时所必须慎重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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